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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秋季教材采购招标 | |||||||||||||||||||||||||||||||||||||||||||||||||||||||||||||
类别:会员专区---会员专区 地区:济南市 更新时间:2013-7-10 浏览次数:14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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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秋季教材采购竞争性
谈判文件
设备与资产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七月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秋季教材采购工作,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教材供应商,欢迎有意参与并具备供应能力和合格资质的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秋季教材采购
项目内容:选择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秋季教材采购供应商,预计总码洋120万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21领取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12日下午3时00分之前到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设备与资产管理中心(办公楼321室)或教务处(办公楼201室)报名。
注:报名前请先打电话138531395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16日上午9时30分,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需交纳1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需放在信封内封好,并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后未中标者立即返还)。
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16日上午9时30分,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履约保证金:投标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行完合同后无息返还。
联 系 人:于宝 李厥富
联系电话: 0531—83118001 83118005
地 址:章丘市大学城文化路888号
邮 编:250200
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 一、 投标方 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保证做到合法经营,提供正版教材,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销售盗版教材不良记录,有良好服务信誉。 1.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从事国内公开发行书刊资质的销售批发企业,具有从事大中专教材经营权,具有为高校教材供书的能力和经验,近三年内服务高校的数量不少于5个。 1.3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家级出版社名录中收录的一家或多家出版社的代理发行权。 1.4投标方注册资金须120万元人民币(含120万元)以上。 1.5投标方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1.6投标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出版社代理资格证书或授权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者身份证、近三年服务高校的合同原件不少于5份,以供招标方现场查检。 1.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委托 投标人如果是法人代表,在投标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果投标人不是法人代表,在提供《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同时,须另外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费用 投标方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4.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方。 5.有关要求: 5.1中标方提供的教材必须是招标方预定的教材,必须是正规出版社的合法出版物,到货验收时,能提供出版社发行授权书、出库清单、原始发票、出版社教材质量证明书等。一旦发现盗版教材,由中标方负全部法律责任,招标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且中标方需付招标方总码洋5倍的罚款,并解除供货合同。 5.2保证招标方征订、采购的教材按时、准确到位,课前到书率要到达99%以上,供书差错率低于2‰。 5.3交货事宜: ⑴中标方必须按招标方提供的用书信息,在约定日期前将教材送达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⑵中标方发送的整包教材须保持出版社的出库原包装,每包教材必须标识清楚。安排专业人员按接收人的要求将教材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和(或)分类分发教材,招标方接收人核实无误后,在中标方提供的一式三(四)联清单上签字并加盖接受单位公章确认。中标方将清单交接收人一份,交教务处一份,自己留存一份。无招标方接收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清单,教务处将不予承认和结算。 5.4对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及入库时即污损的教材和多订、重订的教材应无条件进行调换或退货。因招标方学生报到率低、转专业和计划调整等情况产生的多余教材,按招标方要求无条件及时退货。 5.5教材款结算方式:采用先到货后付款的方式,招标方在全部订单到货并验收无误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首付合同金额的60%,剩余40%将在三个月内付清。供书商要按招标方要求开据正式税务发票。 5.6招标方所购教材因出版社无书或出版时间有变化时,中标方应在接到征订单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回告教务处有关人员,并主动告知出版社的出书和供书时间,以便招标方及时更换教材版本。 5.7中标方应无条件接收招标方提供的因招生数量变化和专业调整而需追补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并保证10天内到货。 5.8中标方应按合同约定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转让。 5.9由于中标方漏订、迟订等原因影响招标方教学的,由中标方赔偿招标方所订教材书款3倍的罚金,并解除供货合同。 5.10中标方不履行合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不完全履行合同时,每涉及一种教材,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并依次累加。 6.投标方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方自负。 7.服务要求: ⑴提供教材征订信息。 ⑵订单的确认与回复。 ⑶教材运输、搬运、上架、分发服务等。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服务承诺和资格证明文件等内容组成。 8.1投标报价 ⑴码洋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折扣率为 %。 ⑵码洋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折扣率为 %。 为方便唱标,除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表外,请将唱标报价表单独密封一份。 8.2服务承诺条款:投标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售前、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和质量保证条款;投标方如提出对招标方明显有利的优惠条件,在同等情况下,招标方优先选择。 8.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出版社代理资格证书或授权证书;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⑵投标函(附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报价表(附件3)。 ⑷投标单位近三年的主要业绩(附件4),投标文件提供服务高校合同复印件不少于5份;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教材经营情况、供货能力以及给高校供应教材的成功范例可以提供单独的书面材料加以说明。 ⑸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⑹代理授权书。 9.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编写,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对具体要求的内容必须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0.1投标方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0.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0.3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4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有关证明身份和投标资格的文件(包括:投标书和资格文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文件的密封 11.1投标文件正、副本共一式三份封装于密封袋中,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并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16日上午9:30。 12.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设备与资产管理中心(办公楼321房间)。 12.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收,原封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3.开标 13.1开标时间: 2013年7月16日上午9:30 地点: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二楼会议室。 13.2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 13.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⑴不能提供原始证明文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投标者身份证原件、出版社代理资格证书或授权证书、近三年服务高校的合同原件不少于5份)(注:划横线部分材料投标时务必携带); ⑵无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 ⑶授权委托书无投标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字); 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 1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方有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并重新组织招标或多次报价: ⑴所有投标文件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⑵缺乏有效的竞争; ⑶所有投标报价同期望值偏离较大; ⑷招标方认为正当的其他理由。 13.5投标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废标: ⑴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⑵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 ⑶与其他投标方串通投标; ⑷恶意诋毁其他投标方; ⑸中标后不按要求签定合同; ⑹中标后降低服务承诺的要求条款;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并且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招标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有索赔的权利,且今后不允许该投标方参与学校此类项目的招标。 13.6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4. 评标原则 14.1招标评审专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 14.2客观性原则:招标评审专家将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14.3保密性原则:招标评审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14.4综合性原则:招标评审人员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中标单位。 15.在投标文件中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等招标工作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方及评价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16.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评审人员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提交的报价及投标文件,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⑴初步评审(现场查验招标文件要求的原件),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⑵公开第一次报价; ⑶评审专家小组向各合格投标人分别进行咨询; ⑷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公开); 第二次报价结束后,评审专家小组对合格的投标人的以下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 ⑴第二次报价; ⑵信誉情况和履约能力; ⑶售后服务条款; ⑷合作的出版单位; ⑸服务其他高校情况; ⑹其他优惠条件。 评审专家小组采用“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及用户需求,并且最终报价合理”的方法,确定投标人入围顺序,根据入围顺序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方充分考虑合理低价标,但不承诺以最低价中标。 六、授予合同 17.最终审查 17.1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最后预中标的投标方。招标方将审查投标人是否有资格圆满地履行合同。 17.2最终审查的方式是对预中标单位进行询问,澄清有关问题,入围单位当面或书面形式解答。 17.3接受最终审查的投标方,必须如实回答、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18.中标通知 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通知也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后以书面确认。 19.签订合同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洽谈具体合作过程中的有关细节,签定供应合同;因中标方原因引起的不能如期签约的后果,由中标方负责,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根据原招标结果依次递补。 20.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在洽淡过中所发出的补充、澄清、修改问题的协议均为合同的内容。 21.中标单位在签订正式合同后,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第三部分 附 件 附件1: 投标函 致: 根据“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秋季教材采购项目”的采购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 (职务)代表 (投标单位全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两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和澄清,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若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投标人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附件2: 法人代表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秋季教材采购项目的投标、合同签订,以及合同执行等活动,我公司将承担与其相关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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