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委托,就其诊断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劳保服装等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 系 人:宋波
联系地址:日照市昭阳路北段337号 联系电话:0633-826052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学苑路28号(星海花园东侧,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
邮政编码:276826
联 系 人:孙艳艳
联系电话:0633-8018345
传真号码:0633-8018333
电子信箱:rzha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昭阳路支行
账户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001716201050149444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设备、其他医疗设备、劳保服装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3-1136
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A、B、C三个包,A包为诊断设备(经颅多普勒)、B包为其他医疗设备(医用床、床垫及陪护椅等)、C包为劳保服装(护士服、隔离衣及病员被服等);具体参数指标请查阅招标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合格的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外,必须同时符合:
A包: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投标人须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投标人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经销商。4.非山东省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辖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
B包: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2.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有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产品合格证;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投标人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经销商。
C包: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被服生产或销售资格;2.医用被服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有市级以上质检部门核发的产品合格证明原件。3.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投标人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经销商。
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29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到指定地点购买(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学苑路28号(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星海花园东侧)。
3.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A包: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6)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7)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近半年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3.投标人须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非山东省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辖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5.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投标人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经销商证明;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
B包: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6)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7)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近半年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3.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有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产品合格证;4.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投标人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经销商证明。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 格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 );
C包: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6)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7)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近半年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3.医用被服市级以上质检部门核发的产品合格证明;4.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投标人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经销商证明;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 格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 );
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书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31日9点00分-9点30分,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六开标室(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 座,烟台路269号)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3年7月31日9点30分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六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