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部木箱包装物招标公告 |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济南市 更新时间:2013-7-5 浏览次数:2 关闭 | |
||||||||||||||||||||||||||||
中国重汽销售部木箱包装物招标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事业部拟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对木箱包装物进行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竞标。 《招标文件》见附件。其它招标材料请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地址:济南市经十西路212号)用户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室索取。
联 系 人:李磊 联系电话:85588223 85588226 电子邮箱:li_l@cnhtc.cn 附:招标文件 招 标 文 件
项目 名 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事业部)木箱包装物制作招标
2013年7月4 日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为降低成本,促进售后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事业部)拟通过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木箱等包装物的招标,现邀请资格合格人参加投标。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于2013 年 7月11日 之前交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事业部财务部报销科(地址:济南市经十西路212号四楼)。未中标的于7日内无利息返还;中标的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缴纳,中标后7日内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壹拾贰万元整)。 发标地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事业部) 投标书递交时间:2013 年7 月11日 9时15分之前交销售部。 资格预审时间:2013 年7 月11 日9时(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将不能参加开标) 开标时间:2013年7 月 11 日9 时15 分。 开标地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事业 部 五楼会议室。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定义 (一) “招标人”系指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事业部)。 (二) “投标人”系指资格经审核合格、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 (三) “中标人”系指经招标评审,并能向招标人提供符合其技术要求的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之前,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合格的投标人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120万元(壹佰贰拾万元整),主动参与招标人招标的企业。 (二)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三)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等方面的资质。 (四)投标人应具有完全履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的能力。 (五)投标人应负责提供合理的便于运输的包装物,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投标人应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招标要求。 (七)投标人应认可招标人终止合同后3个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招标要求。 (八)投标人应认可免费送货至甲方济南备件各仓库。 (九)投标人应为包装物的制造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十)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近三年经营业绩(即投标人在 投标截止日期前须经营满三年)。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 五、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即视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密封或资料不完整; (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做出全面响应; (三)有迹象表明投标人串通投标;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不签订合同的; (五)中标后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回; (六)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八)开标时未提供第九条规定的资格审查文件原件; (九)资质审查未获通过的。 六、木箱包装物主要规格要求: 木箱包装物(报价表按表中规格型号排列顺序报价)
八、评标办法: 在满足招标标准要求的情况下,现场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报价相同的,前期合作者优先中标。
九、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四)此次投标所需投标单位具有的其他资质证明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第三部分 投标书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书四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每份投标书必须加盖骑缝章)。包含: 一、报价单。 二、其它所需资料的复印件。 三、认可招标人合同条款的声明。 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商务偏离表(不做硬性要求)。 五、要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在投标书文件袋上注明)。 六、投标方案,质量保证等。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企业基本情况简介(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所需提供财务资料。 九九、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注:以上投标书所包含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如不加盖公章招标单位将不承认该资料的效力。
|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山东运营中心联系电话:(免长途费) 0531-82397489
13685321419 业务咨询QQ:373387742 495360336 华中招标网旗下网站:河南招标信息网 山东招标采购网 湖北招标网 陕西招标信息网 版权所有© 2006-2008 山东招标采购网 山东招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9025071号-2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89号 山东招标采购网 郑州恒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