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对信息学院实验室装修改造进行招标。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本公告要求前来投标。
一、 工程概况:
1、 位置:计划装修的实验室位于我校13号教学楼内128及132房间。
2、 建筑面积:约410平方米。
3、 主要工程内容:轻钢龙骨石膏板及矿棉板吊顶、窗帘盒制安、格栅灯射灯安装、墙面处理、塑胶地面、背景墙制作等
二、 招标程序:
(1) 标书发售:2013年5月10日上午8:20-8:40,地点:办公楼220室。投标单位有偿取得标书,价格为300元/份。
(2) 现场查看:2013年5月10日上午9:00为各拟投标单位集中现场查看实测,由我校集中介绍相关基本要求。其它时间来校实地查看实测者时间另行单独约定。
(3) 招标:2013年5月17日下午各投标单位携带施工投标书参加施工招标。
三、 开标程序:
(1) 投标签到:2013年5月17日下午14:30-14:50到办公楼220室签到,并交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签到及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者取消投标资格。
(2) 发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3) 发标单位审核投标单位资格及投标单位提供的样品质量。
(4) 投标单位单独向评标小组公开报价,报价次序按抽签次序进行。
(5) 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报价及企业情况综合评估、确定拟中标单位。
(6) 公布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四、 投标须知:
(1) 投标单位若对邀标函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前向我们提出,我们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解答。
(2) 参加开标会签到时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汇票、支票),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违背合同或单方中止合同,保证金归发标方所有。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履约保证金归发标方所有,中标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履行合同完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退还。
(3) 投标单位独立承担一切活动费用。
(4)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编制标书,并按招标日程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否则将以自动弃权处理。
(5) 凡能提供材料样品的,参加开标会时将样品交招标小组,作为评标和质量验收标准,未中标单位的样品会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样品合同终止后退还。
(6) 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投标资料概不退还。
(7) 付款:施工(安装)完毕、经校方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付清。
五、 投标书要求: 一式10份,应包含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及其他认证证书复印件。
(3) 企业或公司简介、经营业绩和近期主要用户名单,包括工程名称、联系人、电话。
(4) 方案说明(含优化建议)。
(5) 工程主材选型及主要施工工艺。
(6) 工期及保障措施等。
(7) 工程报价明细:必须注明工程主材选型投标商家必须明确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材料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及主要施工工艺。报价表请参照下表报价。
序号 工程
内容 数量 单位 综合
单价 小计
(元) 分项合
计(元) 工程主材情况 备注
主材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地 单价
1
2
3
4
注:报价表中所有报价均为含税报价,综合单价为工程验收合格结算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施工结算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1) 报价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
(2)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3) 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按开标时间自带到招标会址。
六、 招标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综合评比原则
(1)产品的性能、产地及质量标准。
(2)产品的可靠性。
(3)企业信誉。
(4)执行合同的能力。
3、效益优先的原则。以邀请函的要求为基础,对质优工程和产品、优惠力度大、科技含量高、单位社会信誉高、服务良好的投标单位优先选用。
4、保密原则。开标会前招标小组成员不许询问投标单位的报价,招标期间招标小组成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将评标意见和商家投标信息传给其他人员。
5、集体决定的原则。中标单位由招标小组集体决定,组长向拟中标单位宣布,所形成的招标结果招标小组成员要签字予以确认。
6、严格遵守招标程序。相关技术要求在招标前和技术谈判过程中进行,商务谈判在技术要求明确的基础上进行。在商务谈判结束后订合同之前,若有大的技术变动并影响到采购价值总额,相关部门要向招标小组提出变更申请报告,说明变更的理由。不经过招标小组同意,不准擅自与商家进行技术的、商务的谈判。
7、对未中标单位不作解释的原则。
七、 项目技术要求:
详细技术要求及报价表在查看现场时提供。
投标联系:张培友 电话:0532-86057892
技术咨询:卫文学 电话:15615325040
银行账户:山东科技大学
开 户 行:农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110101040034806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山东科技大学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