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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资料档案馆自然资源档案采集与整理建设采购需求公示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济南市 更新时间:2021-4-19 浏览次数:13 关闭 | |
山东省自然资源资料档案馆自然资源档案采集与整理建设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档案工作“十三五”规划》“4.丰富和优化档案馆藏。深入贯彻《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土资源部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6号)和国土资发[2015]175号文件,依法依规开展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的接收工作,做到自然资源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组织省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开展业务档案清理和接收工作、开展海洋、林业档案清查和接收工作、开展档案数字资源建设工作;预算为312.4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4月19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4-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省自然资源资料档案馆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14号 联系人:崔政军 联系方式:86986275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市中千佛山西路36-2301室 联系人:马士杰 联系方式:15806608898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采购单位:山东省自然资源资料档案馆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自然资源档案采集与整理建设编制时间:2021 年 04 月 19 日 2 自然资源档案采集与整理建设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要求一、 项目说明及要求(一) 项目概况根据《国土资源档案工作“十三五”规划》“4.丰富和优化档案馆藏。深入贯彻《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土资源部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6号)和国土资发[2015]175号文件,依法依规开展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的接收工作,做到自然资源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组织省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开展业务档案清理和接收工作、开展海洋、林业档案清查和接收工作、开展档案数字资源建设工作;预算为312.40万元。(二) 建设内容及要求 1、数字化加工内容为加强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档案信息化建设,本项目需要继续开展自然资源档案整理、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等工作。(1)继续开展自然资源业务档案清理、逐步进行林业档案清查和接收对省厅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形成的自然资源业务档案进行清理,制定归档计划,分期分批接收业务档案;逐步进行林业档案清查和接收。林业局相关处室和部门合并入自然资源厅,需要对林业局历史档案进行清查,编制清册,清点验收。需要加强对档案实体的管控,加强对档案信息统一管理,服务于林业生态保护和修复、全省造林绿化、管理国家公园等工作;开展其他自然资源类档案统计摸底工作,为下一步建设完整的自然资源档案信息库做准备。(2)自然资源档案数据采集自然资源档案数字资源建设是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基础,根据《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应实现各种门类电子档案和传统载体档案全部纳入档案信息化应用系统中统一管理,采用计算机、文档扫描仪、图纸扫描仪等设备进行纸质档案著录、扫描、图像处理等工作,将纸质文件转换为数字影像。(3)自然资源档案数据处理 3 省自然资源厅档案门类包括文书类、用地审批类、规划类、执法类、法规类等,通过对数字档案处理工作建立完整的自然资源数字档案目录库、原文库、全文索引库、多媒体库等数字档案专库,为多途经利用档案提供坚实基础。需要为每一份档案制作 RFID 标签,实体档案和库房密集架信息关联。 2、数字化加工工作量进行自然资源专业档案收集、林业档案清查和接收、实体档案数据采集工作,完成馆藏专业档案收集、整理、接收等工作共 8 万档,完成馆藏专业档案扫描、处理、提取坐标点等数字化工作共 330 万页。具体工作量如下: 1 档案收集和清查 馆藏专业档案收集、清查、鉴定等清理工作,原林业局档案清查和接收。 8 万档 2 档案整理档案实体收集、清理、分类、排序、编号等工作。 8 万档档案实体归档登记工作,提交《自然资源档案移交登记表》,移交给相应档案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进行实体档案上架、入库工作。 8 万档档案实体归档检测工作,对归档纸质文件进行检查验证,对归档电子文件进行四性校验,发现问题或错误电子文件进行修正。 8 万档档案出库、编写页码、平整、去钉、裱补、盖章标注等实体档案整理工作。 8 万档 3 文档/图纸扫描实体档案文档/图纸扫描工作,对案卷实体进行扫描,将纸质文件扫描成电子文件。 8 万档 4 文档/图纸图像处理实体档案文档/图纸图像处理工作,利用图像处理工具对扫描形成的电子文件进行图像处理,例如去污、纠偏、拼接等。 8 万档 5 档案著录 实体档案著录信息提取工作,依据不同种类档案著录标准要求,参照档案实体以卷(件)为单位逐卷、逐件对已经导入的文件信息进行录入。 8 万档 6 数字成果坐标点提取等数据处理专业档案坐标点提取等数据采集工作。进一步对空间定位类档案进行档案坐标提取及处理,根据地图界址点等空间信息实现档案与地政一张图、矿政一张图、测政一张图的关联与定位。 8 万档实体档案文档的数字化成果进行挂接等数据关联工作。 8 万档 7 RFID 标签制作及粘贴实体档案文档的读取标签、从档案数据库调取数据,向标签中写入档案信息,向档案数据库写入标签信息的 RFID 标签制作等工作。 8 万档实体档案文档的 RFID 标签粘贴工作,包括档案出库、校对档号、标签粘贴等工作。 8 万档二、 总体要求 2.1、数字档案资源应包含文书、声像(照片、录音、录像)、科技、专业等各门类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副本和数字资料等。 2.2、基本要求 4 数字档案资源的收集、整理、编目、著录、格式、品质等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档号编制规则》(DA/T 13)等国家标准或地方规范的要求;参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捕获电子档案元数据,推荐采用包括文件实体、机构人员实体、业务实体在内的多实体元数据方案,元数据的赋值应以自动捕获为主、手工著录为辅。 2.3、遵从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3)DA/T18—1999 《档案著录规则》(4)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5)BMB17-2006、BMB23-2008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6)《国土资源数字档案管理规范》(7)《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2.4 技术要求主要包括:档案清理、档案出库、档案整理、目录录入、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坐标点提取、数字成果挂接、标签制作及粘贴、档案装订、档案入库、数据移交等工作环节,在整个实施过程中确保档案实体及信息的安全保密,需与现有已完成的数据的兼容对接。 2.4.1 自然资源档案清理根据《国土资源档案工作“十三五”规划》“6.开展国土资源业务档案清理及接收工作”,依据国土资发[2015]175 号文件开展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的接收工作。本期对省厅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形成的自然资源业务档案进行清理,制定归档计划,分期分批接收业务档案。逐步进行林业档案清查和接收。林业局相关处室和部门合并入自然资源厅,需要对林业局历史档案进行清查,编制清册,清点验收。 2.4.2 档案出库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加工区特定交接台接收档案原件,并对卷内档案进行清点和登记,经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档案提调负责人复核确认后,双方共同签署《档案出库交接单》,办理交接手续。 2.4.3 档案整理(1)分类编号 5 数字档案分类应遵循自然资源业务管理文件的形成规律,结合数字档案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数字档案分类编号办法。(2)整理编目数字档案的整理、编目、排列应当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数字档案的保管和利用。(3)整理顺序整理顺序:拆除装订物、编制页号、区分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及纸面处理。 2.4.4 目录录入根据《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DA/T31—2017》进行目录数据录入,要求目录与档案原件目录一致、准确完整。 2.4.5 档案扫描扫描分辨率为 300dpi,存储时采用 JPEG 压缩。所有档案均采用彩色模式扫描,图像以 JPEG 格式压缩存储为单页 JPEG 文件。提供网络查询的电子档案图像,同时另存为双层 PDF 格式,提供对于照片档案及底片的扫描规范并形成方案。 2.4.6 图像处理扫描后的原始图像需要进行优化处理,使得成品图像清晰、端正,根据档案扫描后的具体情况,要进行图像处理。 2.4.7 坐标点提取对规划类、矿产类等各类档案上有坐标信息的内容开展坐标点提取工作,提取的 GIS 坐标信息,实现与国土一张图的矢量化挂接,实现数字化档案整理入库。 2.4.8 数字成果挂接档案扫描完成后,需与录入的目录数据进行一一对应。为确保数据挂接的正确性,投标人应确保档案目录数据与档案扫描图像的一一对应,确保加工扫描成果在采购人所使用的档案管理系统中有效检索和显示,不得错挂、漏挂。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DA/T31—2017》要求,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挂接的正确率。 2.4.9 标签制作及粘贴本项目对馆藏实体档案实施“盒级”“卷级”RFID 条码管理,数字化过程应完成标签的制作及粘贴工作,确保档案标签与库房密集架、库房管理系统无缝集成。 2.4.10 档案装订装订时要保持档案原貌,按照档案原有的装订方向进行,不得改变装订位置。档 6 案统一为线装,原铆钉档案改成双线装订,原单线装订仍为单线装订。档案内大幅面图纸的折叠要符合规定。档案装订时要按规定制作封面,装盒后要制定统一的档案盒封面和侧脊。 2.4.11 档案入库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加工区特定交接台接收档案原件,并对卷内档案进行清点和登记,经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档案提调负责人复核确认后,双方共同签署《档案入库交接单》,办理交接手续。同时,配合采购人对档案进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号、编制目录,建立全宗等,组成有序的体系。 2.4.12 数据移交 1、采用移动硬盘、光盘等多介质进行数据移交; 2、提交原始扫描图像(JPG/TIF)及转换后的图像 PDF(多页)数据移动硬盘和光盘等。 2.5 质量要求 2.5.1 纸质档案数字副本质量要求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各项技术要求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以及同级国家综合档案室的相关要求执行。为保证数字副本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参照《缩微摄影技术缩微品的法律认可性》(GB/Z 20650-2006)、《信息与文献——档案数字化实施指南》(ISO/TR 13028:2010(E))等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2.5.2 数字档案资源的备份着眼山东省自然资源电子政务整体备份需求制定数字档案资源备份策略,需明确备份对象、近线和离线备份策略及管理规范,配备必要的恒温、恒湿、防磁柜等设施设备。 2.6 项目管理与档案安全保障要求 1、中标人应在数字化加工现场安装视频监视系统,对现场的监控不得有不可控死角。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通过监控系统对本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定期向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移交监控录像数据,以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2、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自带设备到指定地点开展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时间参照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工作时间。 3、中标人要严格管理加工现场,数字化工作人员要有专用储物箱柜,不得携带非工作需要的私人物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手机、录音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类电子设备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进入现场。数字化工作人员不得在数字化加工 7 场所从事与数字化无关的活动,严禁在数字化加工区内喝水、进食、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4、中标人需与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签订资料保密协议。所有设备不得上互联网,封闭无线网络功能、输出装置或端口,如 USB 接口、红外线、蓝牙、SCSI 接口、光驱接口等,并定期进行检查。 5、数字化加工现场要布置协调、美观,管理有序,严格遵守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各项规章制度。 6、项目产生的数据要专人管理,数据移交后,在山东省资源资料档案馆有关人员监督下,删除对所有设备内的数据和信息,方可将数字化设备和人员撤离加工现场。 2.7 验收要求以件或卷为单位采用抽检的方式进行人工检验,抽检比率不得低于 5%,对于数据库条目与数字图像内容对应的准确性,抽检合格率应为 100%,其他内容的抽检合格率应不低于 95%。三、 实施要求 3.1 工期要求本项目要求在 2021 年 12 月 10 日之前完成。 3.2 实施要求 1、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数字化加工任务。 2、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人员应在进场前书面提交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3、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产生的餐费、交通费、材料费、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需同采购人签订数字化加工保密协议。 3.3 服务要求本项目验收后,中标人免费提供不少于 1 年的质保服务。故障响应及解决时间:7*24 小时全天候电话售后响应服务,中标人保证在接到故障维修通知后,2 小时响应,4 小时到达现场,12 小时内排除故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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