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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净水设备招标 |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济南市 更新时间:2013-4-22 浏览次数:13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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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天泉水务扩建工程
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 ○ 一 三 年 四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章 设备清单及技术规范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对市北经济开发区天泉水务改扩建工程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总 则 1、项目说明 1.1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法规定经,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设备生产单位。 1.2招标组织与安排:本次招标由招标人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工程的招标工作。招标全过程由本单位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到场监管。 1.3本项目的送货场地已基本完成,建设资金已落实,能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2、招标范围、工期、质量及其它 2.1本次招标的项目范围见前附表第4项所述; 2.2本项目的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见前附表第6、7项所述; 2.2.1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一旦中标,该投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2.2.2中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 2.2.3中标人完工场地清理后,场地要符合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现场代表的要求。 2.2.4 “▲”指必须实质性满足要求的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8项所述; 3.2资格审查方法见前附表。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投标人自行踏勘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澄清。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予以答复和澄清,投标人须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澄清纪要、修改及补充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前3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8.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8.3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3日前按规定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9.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技术部分格式和投标人资信情况三部分文件组成。 10.2商务部分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4)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0.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及开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设备技术指标描述 (4)所投产品质量管理保质体系说明及确保所投产品质量的措施 (5)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提交的成果、验收方案、人员组织等 (6)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7)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等 10.4投标人资信情况 (1)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 (2)提供符合年检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符合要求的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资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类似项目(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实施情况一览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资信及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5)自主创新、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原件备查) (6)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及招标公告、评分办法中所要求的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质和说明 10.6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它所需资料原件一起递交。 为便于专家评标:a、资信评审而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料原件的,投标人应另袋单独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并提供盖好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资料原件明细清单;b、如在同一时间内参加多个工程投标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能提供的,应附注说明资料原件放在哪个投标工程;c、以上原件招标文件若要求提供复印件的仍需将复印件装订进投标文件中。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文件纸型统一采用A4纸,所有内容必须打印,不得有手写体(需签名的除外)。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12.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13、投标货币 13.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4、投标有效期 14.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投标文件中须附保证金交纳凭证,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1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5.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15.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故放弃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B、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产品质量验收或测试不合格的。 16、本项目不允许有替代方案。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4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的正本和副本均需采用打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7.3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各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分别包装,并正确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装订要求:技术标为技术+资信,商务标为商务部分)。 凡涉及到的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原件单独包装。 18.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 (1)招标人名称; (2)工程名称; (3)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 (4)2013年_5_月_7_日_10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7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 18.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19.2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款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根据本须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1.4根据本须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将被没收。 (五)开 标 22、开标 22.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22.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密封在标书,开标时查验符合要求也可以)到场,以证明其身份,否则不予开标;若投标人未派上述人员出席开标会议,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22.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2.4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详细评审。 22.5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主持: (1)由招标人或有关监督机构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2)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 (3)开标顺序:投标文件遵照先投后开、后投先开的原则。经确认无误后,先开技术标,技术标评审结束再开商务标,最后进行商务、技术标函评标得分汇总。 (4)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评审结果。 22.6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2.7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装订和标记的; (3)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 (六)评 标 24、评标会议 24.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5、评标 开标休会期间,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采用封闭式方式进行。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6.2在评标过程中,如对投标书中有疑问,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投标进行询标,或要求补充资料说明时,投标人不得拒绝。 27、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7.1开标后,评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27.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相应性的投标。 28、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小计(合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合计累计金额及总报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且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9、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9.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9.2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提交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30、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估法:即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衡量这一标准需要将报价、施工方案、质量保证、工期保证、业绩与信誉赋予不同的权重,评出中标候选人(详见第三章)。 31、中标公示 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公示3天。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有关监管部门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投诉受理、处理按相关法规执行。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的授予 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3.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33.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4.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3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4、履约保证金 合同协议书签署之前,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10%自行转为货物的质保金,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市建设工程招标评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评分办法。 第一条 评标程序 (一)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前准备; (三)资格审查 (四)技术评审; (五)商务标评审; (六)完成评标报告。 第二条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条 评标前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评标前应当熟悉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和方法等内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评标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先开技术标,再开商务标。评分采用百分制,技术分占60%(其中包括企业资信),商务分占40%。 第五条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予以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格条件和标准的; (二)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的; (三)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第六条 技术标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的要求和规定,对技术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7.3条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或组织结构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4、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工期、质量保修期等要求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 初步评审通过的再根据评分细则进行技术标详细评审。 第四章 设备清单及技术规范 一、项目要求 本项目为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天泉水务改扩建工程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主要包括全自动高效净水器设备本体与辅助设备、电气设备、附件等。技术规格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格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具体要求如下: 二、设备技术标准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JB2932-1996 水处理设备油漆包装技术条件: ZBJ98003-1987 手工电焊焊接的基本型式及尺寸: GB958-1996 焊剂层下自动焊与自动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及尺寸: GB986-1996 机电产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84-1992 三、设计参数 处理水量: 设计处理水量为250 m3/h 设计进水水质: 进水浊度≤3000mg/L 设计出水水质: 出水浊度≤3mg/L; 浑 浊 度: ≤3mg/L PH值: 6.5-7.5 达到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四、设备选型 1)一级原水提升泵 一级原水提升泵选用潜水泵。水泵数量:3台(两用一备),水泵流量: Q=125 m3/h, 水泵扬程: H=15米 2)高效全自动一体化净水装置 本装置包括布水、反应、沉淀、过滤、集水、集泥、自动反洗等主要单元,设备主壳体均为δ8mm碳钢制作,内外部采用特殊涂料。 单台处理日处理水量: 125t/h . 数量: 2台(套) 3)静态混合器 静态管道混合器,结构严密,安装方便,它可串联在管道上,其两端以法兰连接,内部的混合单元与管道壳固定。内部采用氯磺化防腐。 设备 数 量,2套 ;主体材质: Q235B 4)自动加药装置技术要求 4.1本加药装置包括有电动搅拌溶解箱、电控柜、计量泵、内连管道、手动阀门、平台、扶梯、底座附件等。 4.2 所有组件均布置在一个机架上,采用集中式框架结构。 4.3 加药装置溶解箱为直立、圆筒带盖结构,底部为椭圆型封头,用管道与计量泵相连。 4.4溶解箱带摆线针轮减速装置的电动搅拌桨。系统管道、搅拌桨及轴材质均为不锈钢。阀门采用手动不锈钢阀。 4.5搅拌桨呈螺旋桨式并能够均匀混合溶液箱内的溶液。 4.6计量泵为正排量形式,可调节冲程。 4.7计量泵容量均可手动调节。计量泵选用优质不锈钢的材料。 4.8计量泵选用优质名牌产品,在5~100%出力时可调,冲程调节范围在0~100%,并能对加药点的最高压力时输出全流量,泵流量精度在总变化流量的0.2-1%以内。 4.9电控柜能完成加药装置的手动控制电控柜配备有完备的设施和部件。 五、系统电气控制 为了便于操作管理,节约建设投资,本给水站电气控制全部采用PLC集中控制,全自动制和人工操作相结合;根据清水池液位的高底来控制整个系统的全自动运行,也就是清水池水位处于低位时一级提升泵、加药装置、全自动高效净水装置全部自动投入运行;清水池水位到达高位时,一级提升泵、加药装置、全自动高效净水装置全部自动停止运行。 1、净水装置排泥及反冲水动作均自动监测、控制完成;并有手动控制旁路(阀门与管道)作应急备用。 2、加药装置的电气控制为集中控制和机旁控制(在机旁电控制箱内完成),加药计量泵的启动、关闭与一级泵及清水池的水位实行连动,通过水泵工作信号传至电控柜后,直接指令投药计量泵的开关动作。 六、合同签定 中标人交纳总货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退还。 七、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中标人将设备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八、验收 (1)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者,扣履约保证金并拒付货款。 (2)中标人应按照使用方要求组织验收,验收时中标人须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验收单一式两份,中标人、采购人各一份。 (3)验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九、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由厂家提供二年免费上门保修。在保修期满后,保证为设备提供修理和维护的延续,并只收取维修材料的成本费。 (2)质保期满由采购人填写《供应商售后服务情况反馈表》,供应商凭反馈表结算质量保证金。 十、付款 详签合同。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4)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投 标 文 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及开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设备技术指标描述 (4)所投产品质量管理保质体系说明及确保所投产品质量的措施 (5)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提交的成果、验收方案、人员组织等 (6)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7)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等 投 标 函 致:(招标单位名称) 1、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条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内容并承担任何质量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质量保修期为2年。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 5、拟委任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 。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作为质量及履约担保。在我方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情况下,我方将按照规定以保函形式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7、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2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9、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声 明 书 致:(招标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投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书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个工作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单位全称(公章): 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开 标 委 托 书 兹委托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 , 为我单位参加 (招标人及项目名称) 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应与受托人身份证一并在开标会上出示)。 委托人:(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 投 标 文 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部分格式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 (2)提供符合年检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符合要求的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资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类似项目(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实施情况一览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资信及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5)自主创新、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原件备查) (6)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及招标公告、评分办法中所要求的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质和说明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资信及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设备报价清单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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