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总监办 (xtndfjjl-1) | 收费站、服务区等场区的房建及钢结构、加油设备、管线及其预留管道、场区内集水井、集(蓄)水池、围栅栏、院墙、场院照明、配套设备、消防系统、场区道路、场区绿化等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房建工程监理服务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度或2018~2020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房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安全、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
分包要求 | 不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或省外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有关部门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合同签订前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