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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城市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黛溪地表净水厂一期)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滨州市 更新时间:2020-11-25 浏览次数:22 关闭 | |
邹平市城市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黛溪地表净水厂一期)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邹平市城市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黛溪地表净水厂一期)经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部门 邹审批核准2019【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BZZPGC-2020-067 2、工程名称:邹平市城市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黛溪地表净水厂一期) 3、建设地点:邹平市自来水公司黛溪水厂西侧。 4、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供水规模 60000t/d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净水厂一座,取水中途建加压泵站一座。 (1)净水厂主要建设内容:厂区占地面积 26801 平方米,总建(构)筑面积 11088.68 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 3963 平方米,绿化面积约 700平方米;建设加药间 1 座,平面尺寸为 L×B=34m×7m(溶液池两个,单个容积 2m3;储液池两个,单个容积 10m3),气冲鼓风机房与加药间合建;不锈钢折板反应池 2 座分 4 格,与平流沉淀池合建,设计水量(包括自耗水量)Q=63000m3/d;平流沉淀池 1 座分 2 格,有效水深 H=3.20m,平面尺寸 L×B=75.1m×27m;V 型滤池 8 格每格面积 37m2,高度为 5.7m;臭氧接触池 1 座,平面尺寸 L×B=11m×10m,建臭氧活性炭吸附滤池,总有效面积 F=7m×4.5m×8m=252m3,滤池高度 8.15m;水厂内建两座清水池,每座有效容积 4000m3;建泵房 1 座,平面尺寸 L×B=56m×7.8m,总面积 436.8 ㎡,为了便于管理减少占地节省投资,加压泵、提升泵、反冲泵合建一座泵房。臭氧制备间 1 座,平面尺寸 L×B=22m×5.4m;办公楼(包括化验室)1 座,平面尺寸:L×B=44m×15m,购买相关设备178 套。 (2)新建取水中途加压泵站主要建设内容:为保障水压,在距水库 8000 米处新建加压泵站一座,建设面积151.2m2,扬程 55米,购置 3 台加压泵,二用一备。 图纸中尺寸仅供参考,具体尺寸以招标文件中为准。 5、计划投资:7074.32 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采购等范围的所有内容。包含建设内容的所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报批报建等及与工程相关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质保期的保修。 具体范围为: ①工程设计范围:在方案及概算批复完成后的初步设计和所有施工图设计,并负责设计总协调工作等。【建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维护、建筑、结构、电气(供配电、继电保护和控制、控制系统、防雷接地和电气安全、弱电、电气线路、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及自动化系统、加压泵站、引水管网工程、绿化美化设计、暖通、装修、室外附属配套、室外综合管线、交通设施、地上地面的标识标线、高低配电、监控等】、道路工程等; ②工程采购范围:本项目包含的所有与工程有关材料、设施、设备等; ③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无在建工程,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①有在建工程、②有已中标未开工工程、③有已签订合同未开工工程、④有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工程。(已完工尚未竣工验收但已交付使用的不在此列);(注:拟投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以上任意情形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等任何一种职务。)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①有在建工程、②有已中标未开工工程、③有已签订合同未开工工程、④有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工程。(已完工尚未竣工验收但已交付使用的不在此列);(注:拟投报的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在以上任意情形工程中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等任何一种职务。) 4、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根据本项目情况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 (2)设计团队配备:设计负责人1人; (3)施工团队配备:施工项目经理1人。 (4)采购团队配备: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配备。 其他管理人员数量由投标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配备。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单位组成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8、投标企业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和责任安全事故,未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 9、信誉要求:近三年信誉要求(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款要求,如任意一项不满足视为信誉要求不合格);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拟投标企业请于2020年11月25日上午8:30时至2020年12月02日下午17:00时登陆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bzzf)、图纸等资料,逾期无法下载且无法参与投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6日上午09: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传送到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栏目;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 五、发布媒体: 1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邹平市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邹平市鹤伴二路888号 联系人:刘迪 电话: 0543-218861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江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州市黄河十七路与新立河西路新宇大厦 联系人:邱淑洁 电话:17705438052 公告备案单位:邹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43-426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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