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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济南市原莱芜网格化自动监测站、市控空气站及机场站质控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济南市  更新时间:2020-9-25 浏览次数:13       关闭 | 

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济南市原莱芜网格化自动监测站、市控空气站及机场站质控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原莱芜网格化自动监测站、市控空气站及机场站质控服务采购项目,点位数量26个,每站3万元/年,采购预算为78万元/年,工作范围:济南市。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9-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济南市旅游路17199号
联系人:王治非 联系方式:0531-66572055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7175号兴业集团院内山东安康公司一层
联系人:杨雪 联系方式:15098706367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济南市原莱芜网格化自动监测站、
市控空气站及机场站质控服务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20 年 09 月 25 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原莱芜网格化自动监测站、市控空气站及机场站质控服务采购项
目,点位数量 26 个,每站 3 万元/年,采购预算为 78 万元/年,工作范围:济南市。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本需求公示附件一“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本项目及采购单位使用要求。
(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次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
省、市或行业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本需求公示附件一“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
采购等):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实施时间:具体内容详见本需求公示附件一“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交付地点:具体内容详见本需求公示附件一“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七)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
(八)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针对本项目特点,供应商编制切实可行的售后服
务方案;验收标准为符合采购人、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的相关验收规定。
(九)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 2020 年 09 月 25 日起,至 2020 年 09 月 28 日
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0 年
09 月 29 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
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
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王治非
电话:0531-66572055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 17199 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雪
电话:15098706367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7175 号兴业集团院内山东安康公司一层
附件一: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济南市原莱芜网格化自动监测站、市控空气站及机场站质控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为济南市原莱芜网格化自动监测站、市控空气站及机场站质控服务采购项
目,点位数量 26 个,每站 3 万元/年,采购预算为 78 万元/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济南市原莱芜网格化自动监测站、市控空气站及机场站质控服务采购项目
工作范围:济南市
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济南市在辖区内已运行建设市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标准子站 26 个(详见原莱芜网
格化自动监测站、市控空气站及机场站情况一览表)。每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标准子站
所配置的监测仪器包括 PM10、PM2.5、SO2、NOx、CO、O3、零气发生器、动态气体校准仪(含
臭氧光度计)、气象监测系统等。
为保证以上空气站点的运行维护水平,保障监测数据质量,现公开招标济南市原莱
芜网格化自动监测站、市控空气站及机场站质控服务采购项目。
本次采取预采购方式,每年 78.00 万元,其中原莱芜网格化自动监测站质控经费来
源于“原莱芜网格化自动监测站质控比对经费”项目,市控空气站质控经费来源于“市
级空气子站运营费”项目,机场站质控经费来源于“机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运营及
质控”项目。实际经费按《济南市街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办法》的考核结
果拨付,并依据上一年综合考核结果,考核合格的,自动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的,
相关合同自行废止。现公开招标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服务单位。
二、主要工作任务
1、自行购置质控仪器设备,设备性能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并符合合同具体要求。
2、负责质控设备定期更新,设备性能指标达到合同要求。
3、负责对质控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并到有资质的单位对相关设备进行周期性检定
或校准。
4、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的监测设备进行质量质控,按时向济南市生态
环境部门上报质控结果,保证设备每月质控率高于 90%。
5、建立完整的质控设备管理制度,及时向济南市生态环境部门上报质控设备的日
常维护、故障维修、设备校准等相关记录档案。
6、接受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相关质量监督检查,负责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
在线复核工作。
7、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质控期间由质
控单位引发的一切事故,由质控单位负责。
8、对监测数据严格保密,监测数据未经市生态环境局允许一律不得使用。
三、工作目标
1、按照《济南市街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办法》要求,负责济南市原
莱芜网格化自动监测站、市控空气站及机场站的质量质控工作。
2、做好质控单位设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及时更换设备的耗材、配件等。
四、工作基本内容
1、应配置质量保证实验室和系统支持实验室。
①质控实验室基本要求:
②实验室大小应能保证操作人员正常工作。
③应采用密封窗结构,并设置缓冲间,防止灰尘和泥土带入实验室。
④应安装温度和湿度控制设备,使实验室温度控制在 25℃±5℃范围内,相对湿度
控制在 80%以下。
⑤供电电源电压为 220V,电压波动不能超过±10%。实验室供电系统应配有电源过
压、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实验室要有良好的接地线路,接地电阻≤4Ω。
⑥应配置良好的通风设备和废气排出口,保持室内空气清洁。
⑦应至少配备 1 套质控用零气发生器、多参数动态校准仪、质控用标准气体、1 台
臭氧传递标准、标定用流量计、温湿度计、气压计等。
2、自行配备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便携式温度校准器、相对湿度校准器、气压
计、流量计、可移动录像系统等所需仪器设备及有关标准物质 2 套;自行配备颗粒物手
工采样设备 2 套,用于颗粒物自动监测的比对工作。
3、投标单位至少配备 5 名专业技术人员、2 辆专用巡检车辆从事空气站质控检查工
作,保证至少1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市生态环境部门驻点办公从事监测数据质控复核工作,
自配工作电脑、办公设施等,驻点办公期间服从市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管理。
4、按照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每月完成济南市空气站 26 个一个轮次质控核查;每
季度抽取总个数不低于 10%比例子站进行颗粒物(PM2.5,PM10)的实验室手工采样比对检
查一轮次。
质控单位具体负责原莱芜网格化自动监测站、市控空气站及机场站质控比对工作,
自行配备自动校准仪器、流量计以及标准物质等,每月对济南市原莱芜网格化自动监测
站、市控空气站及机场站进行一次质控工作,主要包括:
(1)站房环境保障情况:检查站房环境;站房温度、相对湿度;防水、防火、防雷、
外接电源,及其他基础设施是否满足监测要求。
(2)采样系统维护情况:采样口、气体采样总管和采样支管的安装是否符合国家技
术规范,材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采样头、采样管道是否清洁,有无积灰、积水或障碍
物;采样风机是否正常工作,气态污染物采样支管是否插入采样总管的中心;监测仪器
与支管接头连接是否符合规范等。
(3)仪器日常维护情况:仪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信息;仪器过滤膜
是否及时更换,散热风扇是否及时清洗;颗粒物采样管加热装置是否工作正常;零气发
生器相关耗材是否及时更换;采样泵相关耗材是否及时更换,空压机是否及时维护;采
样纸带或滤膜是否及时更换。
(4)基本质控控制:动态校准仪质量流量控制器(MFC)流量相对误差是否合格(单
点);气态污染物采样流量测试、零点响应和跨度响应是否合格;颗粒物采样流量测试
相对误差是否合格;颗粒物检漏是否合格。
(5)通讯系统:能否正常采集数据并上传生态环境部门。
(6)档案记录: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填写运维记录,记录是否规范和齐全
(7)运维工作完成情况:对照运维工作规定规范和合同要求,检查每日、每周、每
月、每季度、每年任务是否按计划执行。
(8)异常情况处理情况:是否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相关记录是否完善。
(9)气态污染物质控检查:采用气态污染物监测数据质量核查标准,用标准气体(辅
助设备)、零气发生器、经检验鉴定合格的多气体动态校准仪现场稀释配置相关浓度气
体,对正常工作状态的空气站的监测设备进行测试,以分析仪测定值与核查标准测定值
的相对误差评价相关气体分析仪的准确度,并进行现场评判。
(10)臭氧专项质控检查:每季度采用经量值传递的臭氧核查标准,对正常工作状
态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的臭氧分析仪进行现场比对,以分析仪测定值与核查标准测
定值的相对误差评价臭氧分析仪的准确度。臭氧体系来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SRP,与国
家站为同一体系,能够真实反应臭氧监测数据情况。
(11)动态校准仪 MFC 检查:针对空气站现场的动态校准仪使用通过国家计量院检
定的流量计、温湿度计和大气压计对 MFC 进行检查。确定动态校准仪 MFC 的准确性,从
而判断使用本台校准仪校准的气态 4 参数设备的准确性。
(12)颗粒物质控检查:针对采样流量、校准膜、检漏、温湿度等进行检查,保证
数据的真实有效。
用可移动录像系统现场拍摄子站质控对比上述过程,主要拍摄标准物质参数设定、
污染物监测仪器响应过程、标定结果等重点操作过程,做好相关记录;建立并落实机构
管理、日常维护、定期质控、故障维修、质量保证等完整的质控管理制度。
(13)在线数据复核工作:质控单位对监测数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数据按时提交
市生态环境部门。
①每日 12 时前完成市控站前日各站点原始小时值的复核,报送市生态环境部门最
终审核。对市生态环境部门最终审核不通过的数据,需于第 2 日 12 时前再次审核后上
报。再次审核报送的数据仍未通过复核的,以市生态环境部门最终审核结果为准。当天
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未能完成数据审核报送的,可顺延 1 日审核报送,最多顺延 2 日。
②每月 1 日 12 时前,完成上月所有实时监测数据的在线复核,报送市生态环境部
门最终审核。对市生态环境部门最终审核不通过的数据,于 2 日 12 时前再次报送市生
态环境部门。再次审核报送的数据仍未通过复核的,以市生态环境部门最终复核结果为
准。
③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审核的数据,须于数据产生 1 周内,以正式文件
形式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报送书面复核结果及未能按时完成复核的原因。
5、现场手工采样:质控人员携带设备到现场采样,PM10和 PM2.5采样连续 5 天,每天
采样时间 23h,并负责手工采样滤膜的称重、分析及颗粒物监测数据比对等工作。
6、负责保障质控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和故障维修,每月进行 1 次维护,每年进行 1
次预防性检修,维护及检修要做好记录。
7、每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标准传递、流量计校准等质控工作。对流
量计、温度计、气压计等对监测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进行周期性检定或校
准,应选择能够证明资格、测量能力和溯源性保证能追溯至 SI 单位的检定/校准机构。
8、制定设备预防性维修的周期,对于主要部件无论是否损坏定期及时更换指定的备
品备件,并做好记录。
9、每月质控单位应对质控设备、流量计进行校准,保证可移动录像系统、质控移动
端正常使用,将流量计、气压计、温度计、校准系统与市生态环境部门的同类设备进行
比对。流量比对结果误差在±5%,认为流量计可信;气压计比对结果误差在±1Kpa 的,
认为气压计可信;气压计误差在±1Kpa 以内的,认为气压可信;针对同一台点位气态污
染物监测项目,使用同一标准气体,质控结果零漂在±5ppb 以内和标漂在±10%以内的,
认为校准系统可信。视频记录质控过程。
10、仪器设备必须通过市场监督部门检查校准。设备使用年限达到 8 年后,必须更
新。设备更新由质控单位负责,更新的监测仪器必须满足国家和省生态环境部门有关技
术规定要求并经市生态环境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11、负责质控单位自行配备的自动校准仪器的质量控制工作,标准物质确保有相关
资质证书。
12、所有监测数据(包括比对数据)归济南市生态环境部门所有,质控单位应承担
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未经济南市生态环境部门同意,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
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否则合同终止并十年内不得在济
南市从事环境空气监测运营。
13、质控设备定期更新,同时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
安全隐患,质控期间质控单位、人员一切安全事故,由质控单位负责。
五、执行标准和规范
《济南市街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办法》
六、其他要求
质控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比对数据:
1、所获取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
改单、《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HJ817-2018)、《环境空气颗粒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
技术规范》(HJ818-2018)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设备质控率达到 90%以上(“质控率”是指已进行质控次数与应进行质控次数之
比)。
七、设备参数
1、颗粒物手工采样器技术指标
功能:根据内置程序设定采样的起始及终止时间,自动连续采集环境大气中颗粒物
样品。
技术指标:
(1) 设备品牌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
格名录》或《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中;
(2) 获得美国 EPA 方法认证的 PM10、PM2.5切割头各 2 个;
(3) 滤膜转换装置需采用纯机械设计,通过步进电机稳步平滑更换滤膜,可更换采样的
滤膜应不少于 5 张,能够设定程序,自动更换滤膜,可定时采样,且采样全过程无需人
工值守;如前一张滤膜在采样过程中产生过大阻力中断采样,设备可自动换膜开始下一
时段采样;
(4) 工作稳定可靠,可长时间连续露天工作,维护量少,操作简单;
(5) 适合野外全天候工作,可设定为自动更换采样膜模式;
(6) 自动连续采样:可同时装载 5 片以上的采样膜,能够设定程序,自动更换膜片,定
时采样;
(7) 采样流量16.7L/min(可调范围10-19 L/min);
(8) 内置的传感器可以测量外部环境情况,包括温度、大气压力和相对湿度
(9) 使用以太网和串行接口可以将采样间隔、滤膜和输入数据与一台个人电脑或其他数
字设备连接进行数据传输。采样器的标准配置内包括基本的基于电脑系统的软件用于双
向信息交换,使用以太网、串口和USB可以恢复数据
(10)47mm 滤膜,配备专用滤膜盒与滤膜更换工具包
2、零气发生器
(1)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污染物分析仪的校准
(2)配置要求:能够与子站的环境空气污染物分析仪协调形成工作良好系统
(3)技术参数:
用途:作为稀释校准仪器的零气源
输出压力:10~30psi
零气的纯度:SO2≤0.5 ppb、 NO≤0.5 ppb、 NO2≤0.5 ppb 、CO≤25 ppb 、O3 ≤0.5ppb
输入流量:0~10L/min
配置高温炉,HC 碳氢涤除器
零气露点:0℃
标准附件:中、英文分析仪说明书
3、动态校准仪
(1)设备用途:用于环境空气污染物分析仪的校准
(2)配置要求:能够与子站的环境空气污染物分析仪协调形成工作良好系统
(3)技术参数:
用途:能依据外接标准气体种类提供精确弄的标准气体输出,完成大气自动监测
分析仪器的零点、跨度、精密度及多点校准等工作
流量计准确度:≤±1%满量程
质量流量测量重现性:≤±2%满量程
含臭氧光度计,质量流量控制器最佳工作范围能够满足低浓度标气需要:
标气流量计量程:0~100 毫 L/min
零气流量计量程:≥10L/min
自动计算稀释气流量或稀释比
标气接口:≤4 个及以上
臭氧发生准确度:≤±2%
臭氧发生器输出:≤5L/min
输出与端口:标准配置 6 路电压输出(0-0.1, 1, 5, 10V)/RS232、RS485 接口/
分析仪自带网络接口(可直接通过网线与计算机或集线器相连接)
标准附件:中、英文分析仪说明书、分析仪远程控制软件、1/4”Teflon 校准管 4

4、标定用流量计:低量程和中、高量程
可直接接插或者通过多功能转接头对TEOM、BETA等射线颗粒物监测仪和气体分析仪
的流量进行校准。
内置存储器可自动存储数据。
支持电池和交流电源适配器两种供电方式
参数:流量测量范围:低量程:5ml/Min-500ml/Min 精度0.75%
高量程:300ml-30L/min 精度1%
低量程流量计可测量温度和气压,数据可转换成标态数据
运行环境温度范围:0 °C ~ +50 °C
配置要求:
测量主机 低、高量程各1套
多功能管路转接头 2个
通讯电缆 2根
专用软便携包 2个
5、 O3校准仪
功能:用于臭氧监测设备的校准标定
技术指标:
(1)量程:0-0.05, 0.1, 0.2, 0.5, 1.0, 0.2, 0.5, 1.0, 2.0, 5.0 ppm
(2)零点噪声:≤ 0.25PPB
(3)最低检出限:≤ 0.5PPB
(4)响应时间:≤20s
(5)精度: ≤1.0PPB
(6)线性:±1%(满量程)
(7)采样流量:1.5L/min
(8)臭氧发生器输出:0.025-1.000PPM@3-4LPM
(9)臭氧发生器响应:≤ 1min
(10)臭氧发生器精密度: 4ppb 或 1%读数,以大的为准
(11)运行环境: 0℃-45℃
(12)供电电源:220-240 VAC@50∕60Hz
(13)检测方式:双光室检测系统,需提供实例影印材料
(14)输出与端口:RS232 口和带 Ethernet 网络接口
6、质量流量计
流量测量范围:低量程至少满足 0-50ml/min
高量程至少满足 0-20L/min
响应时间≤10ms
精度≤±0.8%读数≤±0.2%FS
LCD 大屏幕显示,动态数字同时显示质量流量、体积流量、温度和绝压
RS-232 或模拟信号输出,通过 RS-232 可以实现本地显示上的所有操作功能,例
如:清零、更换校验气体等。
7、钢瓶气、减压阀
①标气:标准物质,用于气体分析仪校准的环保部国家标物中心标准气。配备钢瓶
气 SO2 ,NO ,CO ;
②减压阀:每个钢瓶气配备不锈钢减压阀 1 个,参数如下:
最大进气压力: 20Mpa
输出压力: 0-0.4 Mpa
进气压力表: ≤25 Mpa
出气压力表: ≤0.6 Mpa
进气联结螺纹: W21.8-14RH(F)
出气联结螺纹: 1/8” GENLOK
适用温度: -40℃至 74℃(-40℉至 165℉)
泄漏率: 2×10atm.cc/sec He
CV 值: ≤0.14
8、自行配备的便携式温度校准器、相对湿度校准器、气压计,手持式风速风向仪,具
有计量认定证书。
9、可移动式录像系统。用于记录质控单位操作质控相关设备,实施质控检查的工作流
程。可移动式录像系统要求可移动便捷,能通过操控键控制摄像头的摄像位置和变倍参
数,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像素高清,储存量大,可连续长时间使用。
八、供货期:中标公示期满后 30 天内必须完工,每延迟一天扣质控费的 0.1‰。
九、考核管理
根据《济南市街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考核管理。
十、付款方式
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实际经费按考核结果拨付。
原莱芜网格化自动监测站及机场站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属性 地址
1 茶业口镇 街镇站 莱芜区茶业口镇汪洋学校院内
2 大王庄镇 街镇站 莱芜区大王庄镇政府楼顶
3 方下街道办事处 街镇站 莱芜区方下镇财政所院内
4 高庄街道办事处 街镇站 莱芜区高庄镇政府
5 和庄镇 街镇站 莱芜区和庄镇政府院外
6 口镇街道办事处 街镇站 莱芜区口镇行政服务大厅
7 里辛街道办事处 街镇站 钢城区里辛镇政府家属院内
8 苗山镇 街镇站 莱芜区苗山镇苗山中心小学
9 牛泉镇 街镇站 莱芜区牛泉镇老年活动中心楼顶
10 汶源街道办事处 街镇站 钢城区汶源街道计生委门口
11 辛庄街道办事处 街镇站 钢城区辛庄镇保安大队院内
12 雪野街道办事处 街镇站 莱芜区雪野文昌阁
13 颜庄街道办事处 街镇站 钢城区颜庄镇中心幼儿园
14 羊里街道办事处 街镇站 莱芜区羊里镇羊里小学院内
15 杨庄镇 街镇站 莱芜区杨庄镇瀛泽水务院内
16 寨里镇 街镇站 莱芜区寨里镇政府楼顶
17 九羊钢铁 重点企业点 莱芜区九羊钢铁集团
18 泰山钢铁 重点企业点 莱芜区泰山钢铁集团炼铁厂
19 莱芜钢铁 重点企业点 钢城区莱钢能源动力厂
20 机场站 机场站 济南市遥墙机场区域内
21 奥体中心 市控空气站 济南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22 济南西城区 市控空气站 济南市玉清湖水库区
23 市博物馆 市控空气站 济南市千佛山公园物业管理处
24 黄河河务局 区域边界站 济南市黄河河务局派出所
序号 名称 属性 地址 25 滨州临界点 区域边界站 济南市章丘曹庄小学教学楼 26 济南炼油厂 重点企业监 测点 济南炼化厂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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