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炼钢LF精炼系统供电改造EPC项目 招标公告 (本公告是十分重要的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报名投标、交费等请按本公告所述进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告、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郑重声明: 1.日照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人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或合同额1-10%的违约金。 致潜在投标人: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现拟就炼钢LF精炼系统供电改造EPC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确定中标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一、招标条件招标人单位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招标人项目名称:炼钢LF精炼系统供电改造EPC项目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交货地点: 招标人工厂所在地(日照市岚山工业园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指定地点。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及内容:(1)为炼钢新增的3#LF精炼炉新建35kV电源一路,在宽厚板110kV变电站增加110/35kV 50MVA变压器一台,在炼钢2#110kV变电站新建35kV配电室一座,同时设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C系统一套。(2)现炼钢生产线1#及2#LF精炼炉均无备用35kV电源,为了提高精炼炉冶炼电源可靠性,需要为1#—3#精炼炉提供备用电源。(3)宽厚板110kV变电站GIS室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后台装置优化改造、变电站可视化监控、模拟操作系统标准化提升改造。(4)炼钢区域1#、2#110kV变电站后台装置优化改造、变电站可视化监控、模拟操作系统标准化提升改造。(5)闭路循环冷却水系统一套,为原2#LF精炼炉SVC装置水-水冷却的外接循环水,新增设备包括循环水泵和冷却塔风机。(6)炼钢区域2#110kV变电站北侧围墙向北扩延,在原变电站110kV综合楼南边朝向沿海路开设主大门一座,站区道路与沿海路连通。(7)在扩展变电站西侧围墙外,建一条南北向道路与原炼钢连铸水处理区域道路连通,原炼钢连铸区域排水沟(穿越扩建变电站区域部分)改道沿新建变电站围墙外侧排至沿海路排水沟。(8)220kV铸钢站、炼钢区域2#110kV变电站、宽厚板110kV变电站、电缆隧道及电缆通廊内,为完成本工程建设所需的拆除、改造及恢复性工作。 (9) 本工程包含所有新建设备、设施的相关地基处理、土建、设备、电气、仪表、自动化、消防(投标人负责消防验收、招标人配合,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等所有相关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10)去新增3#LF精炼炉变压器的冶炼电源线路由精炼炉本体工程负责实施(取电制),电缆敷设设施以炼钢2#110kV变电站围墙外1米为界,站内部分属于本工程范围,站外部分为精炼炉本体工程范围。(11)本工程所包含的设备、设施必须做防凝露措施,设计的防水、防腐标准需提高至少一个等级。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计划工期: 180 日历日。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一方注册资本不少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2.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 3.业绩要求:2016年以来具有3项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项目设计业绩,或者2016年以来至少有一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EPC项目。四、投标人须知 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2016年以来所有符合要求的业绩(最多提供 10 份),业绩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项目合同复印件(至少要包括:合同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页,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页及使用单位运行证明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联系方式等),提供业绩复印件顺序应与业绩列表顺序一致。以上资料在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续)和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行为。 4.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有效业绩的数量和质量,将转化成评审赋分的分值,投标人怠于提供,将影响本次得分,后果自负。 6.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 8.项目经理班子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和证件。 9.其他需要补充的说明:本项目为生产现场改造项目,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如不进行现场踏勘,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投标人不按须知要求投标或提供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招标人有权对以上资质、业绩、供货能力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市场调研、实质审查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做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返还。 五、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踏勘等 2020年 9 月 25 日至2020年 9 月 30 日。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规定时间踏勘项目现场,逾期不再组织踏勘。联系人: 李先生联系电话:0633-7921299 /18816338383 踏勘时间: 2020年 10 月 3 日 上午10:00 踏勘集合地点: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停车场-日照市东港区临钢路1号)六、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称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年 10 月 15 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 文件递交及开标方式: ⑵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到招标人现场开标:通过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拍卖信息管理平台(http://bams.shansteelgroup.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可参照平台首页《使用帮助》进行操作,如遇网站技术问题请咨询0531-67606687或0633-7920020),且携带唱标表来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办公楼-餐饮中心A区二楼206开标室(日照市东港区临钢路1号),参加现场开标。 3.未按要求、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或唱标表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本次招标一次报价,不允许二次报价;仅允许一个唯一报价。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bams.shansteelgroup.com,注册用户成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报名。(注册时仅填写或上传带红星的必填项,完成注册即可,因资格后审,注册成功后,不进行审核;点击报名,已报名成功的项目将消失,系统给予报名成功的提示,不必理会系统给予的“上传业绩”、“交费”等提示,报名成功后再按本公告要求交费即可;投标人交纳标书费后,招标人在两个工作日内确认后,投标人可直接用注册的账户和密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0633-7920919 王女士)。本次招标项目标书费 800 元人民币。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招标人账户(详见“九、招标人账户信息”),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非基本账户交款的,同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确认,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标书费只开具收据不退还,收据应在一个月内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八、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万 元(大写: 贰拾万 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经招标人确认的其他账户电汇或转账缴纳(不经招标人认可的账户,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到招标人账户(详见“九、招标人账户信息”),为方便退还不出具收据。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如有分包的须注明包号)。中标结果公示后,1个月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办理履约担保手续后予以退还(无息)。期间谢绝电话咨询退还事宜;已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故未投标的,请将投标保证金回执单扫描件及退换理由发至邮箱sdgtrz@163.com告知,并在邮件“主题”处写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在收到邮件后招标人会及时回复。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完成交付后,凭采购部门开具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联系财务退还。(缴纳履约保函的中标人参照履约保证金退还程序进行退还)。九、招标人账户信息(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交款账户)招标人账户名: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账号:523010100100371125 交款应注明投标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确认,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十、澄清答疑咨询 1.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有权就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在招标人招标平台内予以发布,发布日距投标截止日不足15日的,开标日期相应顺延或在征求投标人意见后,不予顺延。 2.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邮箱:sdgtrz@163.com,同时向该邮箱发送PDF版和word版澄清问题文件。澄清在邮件 “主题”处应注明:澄清+****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不按要求注明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作未收到澄清要求文件处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5日答复,答复不说明问题来源。 3.请潜在投标人每日登陆http://bams.shansteelgroup.com,用注册的用户名查找是否有招标澄清或补充文件及现场澄清通知等信息,招标人不再单独通知,怠于登陆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十一、发布公告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招标人网站(http://bams.shansteelgroup.com)发布。除上述媒介以外的媒介转载或发布与本次招标相关信息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方责任的权利。十二、招标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山东钢铁日照公司办公楼(百度地图可查)-餐饮中心A区三楼305室(日照市东港区临钢路1号)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45 下午:13:00-17:00
序号 |
业务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标书费 |
李女士 |
0633-7920919 |
2 |
保证金 |
李女士 |
0633-7920902 |
3 |
投标技术员 |
李 先生 |
0633-7921299 |
4 |
投标咨询 |
范女士 |
0633-7920930 |
5 |
网站技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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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67606687/0633-7920020 |
6 |
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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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3-7920929/7920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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