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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时楼镇大孟庄新村塑钢窗制作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菏泽市 更新时间:2020-9-1 浏览次数:21 关闭 | |
单县时楼镇大孟庄新村塑钢窗制作安装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单县时楼镇大孟庄新村塑钢窗制作安装工程已经县政府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单县时楼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土地增减挂勾项目专项拨付资金。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欢迎符合本次磋商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单县时楼镇大孟庄新村塑钢窗制作安装工程。 2.2项目编号:SDJH-2020-SX038 2.3建设地点:单县时楼镇大孟庄新村。 2.4建筑规模:19栋楼(3+1),面积约5207㎡。 2.4采购范围:前期塑钢窗的拆除及塑钢窗的制作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5资金来源:土地增减挂勾项目专项拨付资金。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参考先行图施工质量要求,并达到验收标准合格的等级。 2.9承包方式:甲方采取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制作安装,包文明施工,将塑钢窗工程发包给乙方,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并按甲方规定的施工图纸完成。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采购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4.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竞标者,请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山东金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县府东商城商业楼5号楼)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有效原件,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公告期限: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单县时楼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池先生 联系电话:1502022990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105406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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