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院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采购项目 招标地址: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28号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妇女儿童医院门诊部五楼会议室 招标时间:2020年7月16日9时00分 一、项目编号:DYEY2020039# 二、招标内容:见附件 三、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提供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必须具有投标维修项目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外地投标商请参照东营市疫情指挥部要求准备健康材料。https://mp.weixin.qq.com/s/QhCJCOl1rlJVK_8-YvqE1w 四、技术参数要求及报价单: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要求:本次招标不发售招标文件,请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要求制作投标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内容与正本相同,不需要盖章):(一)企业基本概况;(二)实施所投项目的基本条件和优势;(三)所报维修项目详细的维修方案及其说明(维修更换的配件逐一列出并分别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数量、详细配置、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包括备品备件到达指定地点的运输、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等全部费用);(四)同系列设备的保修或维修服务经验:合同及对应验收报告(或用户意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五)相关资信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中标人进行转包、分包的,院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院方有权取消中标人实施项目资格。中标人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招标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六、质保及付款方式:质保期不低于一年,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额付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电 话:0546-6883295 邮 箱:seyzbb@dy.shandong.cn 地 址: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东院区门诊楼312招标办(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28号)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