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
公寓住房整修约8268平方米。含屋面保温防水、更换窗户、单元门等。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不分标段 |
8268平方米 |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公寓住房整修工程 | |
二 、投标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及部队招标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与投标人资质要求相对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拟派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有效期内);社保缴纳时间不低于6个月且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完成1项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民用建筑维修工程)。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当合格潜在投标人超过8家时,随即采用现场摇号的方式,随机摇出8家单位参与后续开标。 |
四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完成1项同类业绩。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2.同类工程界定: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民用建筑维修工程 |
六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 2020年7月17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连云港路33号(万达商务楼)B座1204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附带以下资料,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文件。 1、附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2.1.营业执照(副本); 2.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与资质要求相对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在有效期内)。 2.3.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有效期内)及劳动保险缴纳证明(近六个月); 2.4.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 2.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和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政府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6.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完成1项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民用建筑维修工程。需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经备案的竣工验收证明。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站查询页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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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0年7月28日9:30时 地点:青岛市连云港路33号(万达商务楼)B座1201 |
八 、监管部门 |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纪委 |
九 、投诉监管电话 |
0532-51845620 |
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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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不属于本平台招标项目,仅借用平台发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