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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旧城(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门、窗招标公告 |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济南市 更新时间:2020-7-10 浏览次数:13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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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旧城(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020-WZCG-2020-JNFGS-04 1. 招标条件 1.1济南市章丘区旧城(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章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章发改投资〔2018〕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章丘市惠农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其对所需门、窗物资进行招标采购。上述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其对所需门、窗物资进行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2.1.1 章丘区旧城(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位于济南市章丘区,建设单位为章丘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拟采用EPC模式,包括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南凤村、东鹅庄安置房项目位于北凤社区以南;地块位于经十东路以南,黄旗山一号楼以东,总面积约250229.49平方米,造价约86645万元。计划工期为540天。2.2 招标内容: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门、窗投标人资格条件 a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为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需提供生产商的合法销售授权协议,并对应提供生产商相关资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c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本项目要求。 d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2017-2019年供应过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同类型产品3个及以上供货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 e生产能力要求:年生产能力不能低于5万平米,并配套具备相应工艺的生产设备。 f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至少两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f其他要求: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一家生产商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必须出具门、窗资源来源证明文件,并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其出具门、窗资源来源为实际供应唯一来源;保证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门、窗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g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代理商需取得生产商对本包件投标的唯一授权,生产商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黄、黑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系统内投标、供应过程中不诚信的及纠纷不断的供应商。 3.5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或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济南市章丘区旧城(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需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原件),本次招标文件为电子版(加密PDF格式),请现场购买时自带U盘。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滨湖路1777号瑞境皇冠水岸二区15号。 4.2招标文件售价见2.2招标内容,售后不退。 4.3不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投标报名表(见附表1)和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注明购买包件号)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并在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将标书费用打入本次招标人的账户,我们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的电子邮箱(按照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填写的投标报名表中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如需要电子版图纸请与我单位联系)。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10时00分。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滨湖路1777号瑞境皇冠水岸二区15号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滨湖路1777号瑞境皇冠水岸二区15号3楼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铁建商城(www.crccmall.com)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r19.com)共同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7.1每包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30万元。 7.2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7月22日16时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各包件所对应的招标人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和保函),过期不汇及汇错招标人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 7.3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后按规定退还。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九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滨湖路1777号瑞境皇冠水岸二区15号联 系 人: 李虹霞电 话: 15841977783 邮 箱: 115266345@qq.com 户 名: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账 号:99610100101902752587 注:投标人交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时请在汇款单中注明包件号和款项内容。 二○二○年七月九日 附表1 投标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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