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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公寓安保卫生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潍坊市  更新时间:2020-7-9 浏览次数:17       关闭 |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公寓安保卫生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详见附件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7月9日起,至2020年7月1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7-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西环路6388号
联系人:付天祥 联系方式:0536-8187418
2.采购代理机构:普信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潍坊奎文樱前街13291九龙大厦
联系人:王群龙 联系方式:0536-8867381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普信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公寓安保卫生项目
编制时间:2020年7月9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清单)见附件,预算:130万元。其中公寓安保卫生服务100
万元,公寓维修3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
〔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等。
4.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之后一年。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自2020年7月9日起,至2020年7月12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
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7月
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于公示期满 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
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
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1.采购单位: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联系人:付天祥 电话(传真):0536-8187418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西环路63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普信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群龙 电话(传真):0536-8867681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樱前街13291号九龙大厦432室
附件: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坐落位置:潍坊市西环路 6388 号。
2、公寓楼 13 栋,建筑面积:约 10 万平米。
该预算费用包含:
1)含工资、服装、福利、工具物料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2)保洁包含公寓区域周围道路清理;
3)垃圾桶、清运垃圾车(含垃圾车维修费)等配置更换。
(二)项目要求
1、投标方能够依照招标文件及合同严格执行该项目,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有关规定规范用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已签订的服务合同,由
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本项目不接受替代方案。
二、物业工作服务范围:
1、浮烟山校区 1 号、2 号、3 号、4 号、5 号、6 号、7 号、8 号、9 号、12
号、15 号、16 号、24 号公寓楼 24 小时值班工作和内外整体的卫生清洁工作,
工作期限 12 个月。
2、负责毕业生、新生房间卫生清理保洁(包括宿舍洗手间、洗手台、风扇、
桌面、门窗沙网等清理)。
三、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
(一)岗位名称及职数
 1、岗位:物业经理、安保员、保洁员、垃圾清运员。
 2、职数:物业经理 1 人、安保员 26 人、保洁员至少 15 人、垃圾清
运 4 人 ,总人数≥46 人。
★人员数量具体明细如下:
名称 门岗值班人数 保洁员人数 备注
1 号公寓(148 个房间,3 层) 2 人 1 人
2 号公寓(148 个房间,3 层) 2 人 1 人
3 号公寓(150 个房间,3 层,带负一层)(其
中包含办公区) 2 人 1 人
4 号公寓(198 个房间,4 层,带负一层) 2 人 2 人
5 号公寓(140 个房间,5 层,带负一层) 2 人 1 人
6 号公寓(112 个房间,4 层) 2 人 1 人
7 号公寓(112 个房间,4 层) 2 人 1 人
8 号公寓(140 个房间,5 层) 2 人 1 人
9 号公寓(312 个房间,6 层) 2 人 2 人
12 号公寓(120 个房间,6 层) 2 人 1 人
15 号公寓(168 个房间,6 层) 2 人 1 人
16 号公寓(160 个房间,5 层,带负一层) 2 人 1 人
24 号公寓(168 个房间,6 层,带负一层) 2 人 1 人
垃圾清运 4 人
物业主管 1 人
合计 27 人 19 人
3、用工时间:1 年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1.各岗位通用要求
 (1)遵纪守法、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听从安排、服从指挥,服从学院的管理;
 (3)爱护公物、维护好配备的各类工具设备。
 (4)工作时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个人仪表整洁,严禁酒后上岗。
(6)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穿工作服上岗。
(7)严格执行学院疫情防控措施和管控制度。
2.公寓安保员岗位职责
 (1)严格进出公寓手续,异性和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寓。师生一
律凭校牌进出公寓;物资进出公寓须严格详细登记。
 (2)按时开关门。早 6:00 开门,晚 21:30 关门(特殊时期,依学
院规定执行)。
 (3)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4)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
要及时上报公寓管理中心和物业经理。
 (5)对值班室和值班区域的卫生要及时清扫,保持干净,为同学们提
供良好的服务。
 (6)公寓夜间定点安全巡视 2 遍。每天锁楼门后认真检查楼内消防设
施、用电用水设备、门窗玻璃等公共设施及楼内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汇报,并做好巡查记录,同时报告物业经理和公寓管理中心。
 (7)公寓安保员实行 24 小时轮班制。
(8)做好学院要求的其他工作。
3.公寓清洁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楼楼梯、走廊及楼周围等公共场所卫生的清理、消毒及保
洁工作。
(2)严格执行《学校卫生清洁消毒手册》各项管理规定。
 (3)每天对楼梯、楼梯扶手、走廊等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走动巡查式
清理。
 (4)每两周对楼内公共场所的门窗玻璃全面清擦一次。
 (5)负责楼内物业专用拖把池的维保工作。
(6)严禁到学生宿舍上门回收物品,不得在楼内堆放废品杂物,未经
允许不准在楼内捡取并带走物品。
(7)做好学院要求的其他工作。
4.公寓垃圾清运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寓区各垃圾存放处,垃圾的清运保洁消毒工作。
 (2)严格执行《学校卫生清洁消毒手册》各项管理规定。
 (3)按时清运垃圾,垃圾桶(屋)内的垃圾不能高出桶口,并且每天
至少倒二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4)垃圾桶(屋)、清运车辆要定时清洗、消毒,要求每隔三天清洗
一遍,保持干净。
 (5)所有垃圾都要运送到学院的垃圾池内,不能随便倾倒。
(6)垃圾桶及存放垃圾设施破损的要及时汇报物业经理,予以更换或
维保。
(7)做好学院要求的其他工作。
 四、公寓物业人员从业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参
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2、公寓安保员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男 59 周岁、女 55 周岁以下。
 4、单位内退职工、退伍军人优先。
 5、身体健康、无心理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或病史,无残疾,有健康证。
 6、五官端正、形象好,无不良嗜好。
五、公寓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公寓值班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寓管理,充分调动公寓值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
动性,确保公寓安全,为学生创造一个文明整洁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特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寓辅导员依照本办法对公寓物业值班人员工作每天进行考核、检
查、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与物业公司当月物业管理费用挂钩。
 第三条 本考核办法采取扣分制,每 1 分按 50 元计。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 1 分;上班时间内
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在值班室内盯监控的每次扣 5 分,上述期间有人进出公寓
不管理者扣 10 分/人次。
第五条 不按时开(早 6:00)、锁楼门(晚 9:30),出现一次扣 2 分,故
意刁难学生的扣 5 分/人次。(特殊时期,依学院规定执行)。
第六条 师生进出公寓应佩戴校牌、凡不佩戴校牌进出公寓,值班员未进行
管理的每人次扣 0.1 分。
第七条 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寓,因工作不认真、外来人员擅自进入
公寓的,每次扣 5-10 分,因玩忽职守造成的案件损失由值班员个人承担、物业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对携带物品进出公寓的,一律认真查问清楚,可疑物品要开包检
查,方可放行。不认真做好登记、检查,发生责任事故的,每次扣 10 分,由值
班员个人承担、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男女生互串公寓情况,一次扣 5 分。
第十条 每天锁楼门后认真检查楼内消防设施、用电用水设备、门窗玻璃
等公共设施及楼内安全情况,将巡查结果做详细记录并报告公寓辅导员、物业
经理,漏查一次扣 2 分,因玩忽职守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物业公司承担连
带责任。
第十一条 值班室中除床、卧具、炊具等必备办公生活用品外,其余物品
一律不得存放,室内保持干净清洁,卫生不清扫或清扫不干净的每次扣 0.5 分,
私自存放废品杂物的 10 分/次。
第十二条 穿工作服上岗,个人仪表整洁,工作态度好 1-2 分。如有酒后
上岗行为,第一次发现视情节扣 5-10 分,第二次扣 20 分并建议物业辞退。
第十三条 值班员在值班室内存在电动车(电瓶)充电或违规用电的,第
一次扣 10 分、第二次扣 20 分并建议物业辞退。
第十四条 不得在公寓值班室及校园公众场所吸烟,第一次发现视情节扣
3-5 分,第二次扣 10 分并建议物业辞退。
第十五条 在所属公寓内发现有异常情况、打架斗殴、盗窃、破坏公物、
非法传销(经商)等存在安全隐患事件不及时上报的,视其情节扣 3—5 分;因
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由个人承担、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视情节每次扣 1-5 分。
第十七条 爱护值班室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遗失或人为造成的损坏
由本人赔偿,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到学生宿舍上门回收或在公寓门口截留废品的,每次扣 5 分。
利用工作之便在学生公寓内从事经营活动,每次扣 5 分。未经学生本人同意,
擅自处理宿舍内的“废弃”物品,每次扣 5 分。私拿或盗窃学生或他人物品者,
一经查实,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从当月物业管理费中扣除该职工工资。
第十九条 上班时间严禁会客、带小孩,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第二十条 工作中发现可疑人员或安全隐患或学生的违纪违法情况应及时
劝告、汇报,未及时处理、上报的,发现一次扣 2 分。
第二十一条 在工作期间发生与学生及他人争吵打架的,扣 2-10 分/次,
情节严重的建议物业立即辞退。
第二十二条 私自留宿外来人员或熄灯后擅自让学生(紧急病情或突发事
件除外)外出的,扣 5 分/人次,累计二次扣 10 分/人次并建议物业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 值班员当班期间睡觉者,视情节第一次扣 5-10 分,第二次扣
20 分并建议物业予以辞退。
第二十四条 因自身工作失误造成师生举报,经查实由学生工作处及物业
公司研究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不服从学生工作处正常管理的视其情节扣 5—10 分或建议物业
辞退。
第二十六条 值班桌椅及值班区域,保持干净整洁、除必备办公用品外,无
杂物摆放,无私自粘、钉、乱挂现象,否则,扣 5 分/次。
第二十七条 晚间应锁楼门而未锁楼门或早上开楼门后,在值班室睡觉或离
开门岗的,扣 10-20 分/次;发生事故的由个人承担、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存在其它工作不负责、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
处理。
公寓保洁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寓保洁质量和工作效率,调动保洁员工作的积极
性、主动性,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文明、卫生、整洁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寓保洁人员是指负责公寓楼内外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工作的一
切人员。
第三条 公寓辅导员依照本办法对公寓保洁人员每天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与物业公司当月物业管理费用挂钩。
 第四条 本考核办法采取扣分制,每 1 分按 50 元计。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按工作程序和要求的时间,认真完成自己负责的工作任务,不能
按时按量完成工作的一次视情节扣 1—5 分。
第六条 对公寓楼内外责任区的环境卫生,除每天上午下午各清理一次外,
实行走动式保洁,每天上午 8:00 前对本楼周边环境卫生及一楼卫生彻底打扫
完毕,9:00 全部完成。一次不合格扣 1 分。
保洁责任区域内积存垃圾、杂物的扣 1-2 分,打扫不彻底、有卫生死角扣
0.5 分;
公共场所门、窗玻璃不洁净各扣 1 分、墙裙脏扣 0.5 分、瓷砖不干洁净扣
0.5 分,有蛛网(处)扣 0.5 分,采光板不整洁扣 0.5 分;
楼道卫生打扫不彻底扣 0.5 分,未按时拖地扣 1 分,地面有泥垢、积水、
痰迹(处)扣 0.5 分;
楼梯扶手不洁净(处)扣 0.5 分,台阶不洁净有痰迹(处)扣 0.5 分;
楼道仪表镜(包括电吹风专用插座处)不洁净,扣 0.5 分/块,楼道内管道
及消防箱不洁净或有垃圾存放(处)扣 0.5 分/处。
垃圾箱及其它用具摆放不整齐(0.5 分),干净无污垢(0.5 分),周围无垃
圾(0.5 分)。
楼外周围未清理(2 分),清理不彻底(1 分)。
其他卫生打扫不彻底或不及时视情况每次扣 1—5 分。
第七条 公寓楼内(外)卫生垃圾每天至少清倒两次,上午 9:00 前,下午
5:00 前清倒完毕。清理不及时或不清理每次扣 1—5 分。
第八条 卫生保洁员不准在楼内堆放垃圾等杂物,未经允许不准在楼内捡
取并带走物品,发现一次扣 2 分或视情况处理。
第九条 垃圾桶(车)内外不洁净每个扣 1 分。
第十条 保洁员在公寓内违规用电的,第一次扣 10 分、第二次扣 20 分并
提请物业辞退。
第十一条 不得在公寓内及校园公众场所吸烟,第一次发现视情节扣 3-5
分,再次发现提请物业立即辞退。
第十二条 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捡、卖、整理废品等,
否则视情节每次扣 1-5 分。
第十三条 到学生宿舍上门回收或在公寓截留废品的,每次扣 5 分。
第十四条 利用工作之便在学生公寓内从事经营活动,每次扣 5 分。
第十五条 未经学生本人同意,擅自处理宿舍内的“废弃”物品,每次扣 5
分。私拿或盗窃学生或他人物品者,一经查实,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从当月物
业管理费中扣除该职工工资。
第十六条 上班时间严禁会客、带小孩,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第十七条 穿工作服上岗,个人仪表整洁,工作态度好 1-2 分。如有酒后
上岗行为,第一次发现视情节扣 5-10 分,第二次扣 20 分并建议物业辞退。
第十八条 工作中发现可疑人员或安全隐患或学生的违纪违法情况应及
时劝告、汇报,未及时处理、上报的,发现一次扣 2 分;导致事故发生者经研
究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在工作期间发生与学生及他人争吵打架的,扣 2-10 分/次,情
节严重的建议物业立即辞退。
第二十条 不服从学生工作处正常管理的视其情节扣 5—10 分或建议物业辞
退。
第二十一条当班期间睡觉者,视情节第一次扣 5-10 分,第二次扣 20 分并
建议物业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 因自身工作失误造成师生举报,经查实,由学生工作处及物
业公司研究处理。
第二十三条 其他未尽事宜,视情节予以酌情处理。
六、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对物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 1 次物业
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对在工作中作出贡献成绩显著或在工作中
出现违法违纪者分别实施奖、惩,物业人员不适应采购人工作的,成交供应商
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给予调整更换。
2、物业人员的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发放,并要按
时发放工资,以免影响工作的开展。物业人员所需工具应根据需要和主管部门
的具体要求及时增添,不能耽误正常工作。物业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衔接工
作,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中标方负责解决好物业值班员吃饭及吃饭期间门口值
班问题。
3、对物业人员的要求:思想要端正、仪表要大方,年龄不超过 59 周岁,成
交供应商不得频繁更换物业人员,如有调整须提前 10 天征得采购人同意,如达
不到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
责。
 七、特别说明事项
1、物业服务期限:一年。本次招标费用为服务一年的费用,服务期限共 3
年,采用 1+1+1 模式,经甲方综合考核满意率测评 85%以上,一年合同期满后可
续签合同。
2、付款:学院向中标的物业公司分 12 次支付物业费,将安保员、保洁员
托管,物业公司相关人员的工资待遇、保险、福利和日常管理由物业公司进行
负责,并接受学生工作处的监督考核。
3、按时结算用工人员工资,无违反劳动法和有损学院声誉的行为。重点强
调,严禁乙方(中标方)挪用工资。为防止中标方延迟工资发放时间,影响物
业人员工作效率,每次工资发放时,乙方(中标方)要将工资发放具体时间告
知甲方(招标方),并将当月工资发放明细由所有用工人员本人签字后,交公寓
管理中心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下个月物业管理费。
4、乙方自接管公寓物业之日,须按要求配齐各岗位人员,并培训上岗;5
个工作日内将所有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报公寓管理中心。
3、做为高校上级莅临检查现象比较多,存在突击性工作,在工作过程中,
甲方(招标方)有权利支配乙方(中标方)工作人员完成临时性重要工作。
4、在中标金额的基础上,甲方(招标方)有权利考核乙方的工作质量,会
在结账前通知乙方(中标方)。
5、甲方(招标方)不定期对乙方(中标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满意率测评,
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员工工作表现根据学院相关规定执行与工资挂钩,屡教不
改者督促乙方给预更换工作人员,乙方年服务满意率<85%,甲方有权利终止合
同。
6、乙方(中标方)要为工作人员统一提供工作服装,在工作岗位上工作人
员必须穿戴工作服,此项做为甲方(招标方)的必考核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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