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位置 |
建筑物类别、建筑面积、建筑物类型等 |
1 |
原西董村西段,大街南侧 |
该院落独立面积2095.1平方米 |
2 |
文化路以西,西董村居民点内东南 |
土坯结构住宅约760平方米,土坯结构车间约70平方米,砖混结构厂房约1320平方米,变电室一座约30平方米,红砖结构形象墙约12平方米,彩钢瓦敞篷约1500平方米(所有地上建筑物均为一层) |
3 |
文化路以西 |
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
4 |
南外环路以南 |
建筑面积690平方米 |
5 |
文化路以东 |
1. 目前该地块地上有北屋10间,西屋2间,车库3间,另有院墙数段,以上均为砖结构,为原邹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2. 该地块西侧目前还建有平房10间(砖混结构)。 |
6 |
文化路以东 |
北屋18间,砖混结构,面积约300平方米,西房6间,砖混结构,面积约80平方米,车库2间,砖混结构,面积约40平方米,水井一眼,水塔一座,院内有树木。 |
7 |
中心路以北,文化路以东 |
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
8 |
中心路以南 |
建筑现状:砖混临街二层楼一座,建筑面积534㎡,砖木结构职工宿舍8间建筑面积259.12㎡(内含发电机室2间),砖木结构附房2间建筑面积30.72㎡,砖混基站机房一间建筑面积:26㎡,砖木结构厕所一座建筑面积:10.98㎡。 |
9--1 |
中心路以南 |
土地地上附着物相关情况。建筑物(砖混结构)4幢。建筑面积563.28平方米。 |
9--2 |
中心路以南文化路以东 |
土地地上附着物相关情况。建筑物(砖混结构)1幢。建筑面积不详。全部为沿街用房,平房。 |
10 |
中心路以南,邹鹤路以东 |
六排砖混平房,建筑面积438平方米。信号铁塔一个. |
11 |
中心路以北邹鹤路以东 |
1.网点办公楼,共一栋三层,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068.70平方米,为沿街房。2.宿舍区,为砖混结构平房,建筑面积420平方米。3.员工食堂、锅炉房、车库,为砖混结构平房,建筑面积121平方米。4.储藏室,为简易板房,建筑面积37平方米。5.厕所,为砖混结构平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6.水井一口,作为工作生活水源使用。7.停车棚3个,为钢架结构,面积472平方米。 |
12 |
邹鹤路以东 |
一排平房,占地面积248平方米。二层楼一栋建筑面积896平方米。 |
13 |
中心路以南 |
邹平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用门诊楼等建筑 |
14 |
文化路以东,九臻森林以西 |
六排砖混平房,建筑面积2440平方米 |
15--1 |
和精神卫生中心对过 |
沿街房、砖混、建筑面积663平方米 |
15--2 |
农业银行西,精神卫生中心东 |
沿街房、砖混(366平方米)、钢构(120平方米) |
15--3 |
娄培华、宗令民对过 |
沿街房、砖混(401平方米)、钢构(257平方米) |
15--4 |
西董居民点内,原西董村委东邻 |
沿街房、砖混(980平方米)、钢构(200平方米) |
15--5 |
西董居民点内 |
沿街房、个人修建、面积未测量 |
15--6 |
老西周路南,占皇后村土地 |
厂房、砖混(600平方米)、钢构(2368平方米) |
15--7 |
中心路以北,邹鹤路以西 |
沿街房、个人修建,面积未测量 |
15--8 |
老计生办西 |
场地、砖混(180平方米) |
16 |
西周路以北,文化路以东 |
目前该土地地上建筑物主要是西董供电所和35KV西董变电站。1、供电所情况:地上附着建筑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共计1248.14㎡,其中,三层楼房1栋,面积888.48㎡、沿街营业用平房11间,面积359.66㎡。2、35kV西董变电站情况:主控室1间、高压室1间、电容器室1间,总建筑面积160.4平方米。设备方面有主变2台,容量32MVA,35kV断路器4台,35kV隔离开关11组,10kV开关柜14台,10kV电容器1组容量3000千乏。 |
17 |
南外环以南,西董居民点内西北 |
现有平房14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75平方米。 |
18 |
西董村居民点内西南角 |
六排平房,建筑面积816平方米 |
19 |
邹鹤路以东 |
二栋四层三单元,48户 |
20 |
中心路以北 |
其中二栋四层三单元,一栋三层二单元12户。合计60户 |
21 |
中心路以北 |
一排三层楼房,建筑面积648平方米。一排平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 |
22 |
中心路以北 |
原西董镇府307平方米 |
23 |
南外环以南 |
沿街二层砖混楼房建筑面积210平方米,地下一层。 |
24 |
南外环以南,中心路以西 |
沿街二层砖混楼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
25 |
南外环以南,中心路以东 |
沿街砖混楼房,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 |
26 |
南外环以南,中心路以东 |
沿街砖混三楼房,建筑面积3465平方米 |
27 |
邹鹤路以东,南外环以南 |
沿街砖混二楼房,建筑面积682平方米,平房150平方米 |
28 |
邹鹤路以东,南外环以南 |
沿街砖混二楼房,建筑面积840平方米 |
29 |
邹鹤路以东,南外环以南 |
沿街砖混二楼房,建筑面积520平方米. |
30 |
邹鹤路以东,南外环以南 |
沿街砖混二楼房,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 |
31 |
邹鹤路以东,南外环以南 |
沿街砖混二楼房,建筑面积560平方米. |
32 |
邹鹤路以东,南外环以南 |
沿街框架一层,建筑面积1650平方米. |
33 |
邹鹤路以东,南外环以南 |
沿街砖混一层,建筑面积1288平方米. |
34 |
文化路西侧 |
西董支局地上建筑物共计5幢,面积分别为135.05平方米、510.84平方米、6.66平方米、61.25平方米、20.9平方米,总面积734.71平方米。其中,713.81平方米位于自有土地,20.9平方米位于有偿使用土地。类型为沿街房,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层数为一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