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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泰城环境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所需电子警察、电视监控、光缆供货及安装采购公告(第二次) |
类别:采购信息---政府采购 地区:泰安市 更新时间:2007-12-4 浏览次数:78 关闭 | |
采购单位(公章):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泰城重点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址:泰发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联系人: 马为强 联系方式:0538-8284656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山东信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8号三楼 联系人: 宋玉光 联系方式:0538-8270656 一、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7套电子监控、30个路口电子警察的供货及安装,20芯6.31km光缆的供货及敷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一)、若为产品制造商须具备以下资格:1、具备本次采购产品经营范围;2、所有产品均为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性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认证证明;3、具有近三年内类似成功案例和良好的使用业绩;4、在泰安市境内已设立(或承诺设立)售后服务机构以便于提供本地化服务。(二)、若为代理商,其联合的产品制造商除具备上述要求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1、具备本次采购产品经营范围,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2、具备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认可/定的经销单位出具的销售授权书;3、具有近三年内类似成功案例和良好的使用业绩;4、在泰安市境内有设立(或承诺设立)售后服务机构以便于提供本地化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07年12月3日起至2007年12月6日 地点:山东信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东岳大街18号岱岳粮局招待所三楼) 方式:来人购买 售价:采购文件150元/份(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或授权委托书、业绩合同等原件以及主要产品(电子警察、监控、光缆、光端机)的近期检测报告(电子警察系统须有公安部的鉴定报告)及执行标准文件(若非国标必须提供备案登记证明材料以及标准内容)等复印件。】 四、递交报价文件 时间:2007年12月7日8时30分至9时0分止 递交地点:山东信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12月7日9时0分 公开报价地点:山东信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本项目联系人: 宋玉光 谢常春 联系电话:0538-8270656 1301177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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