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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6000块透气砖项目

类别:项目信息---拟建项目  地区:济南市  更新时间:2020-2-23 浏览次数:14       关闭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山东特耐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6000块透气砖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特耐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涛

联系人

王涛

通讯地址

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颜庄村

联系电话

15763463099

传真

/

邮政编码

271100

建设地点

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颜庄村东

立项审批单位

钢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1203-30-03-066113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4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20年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透气砖是一种高寿命节能降耗新产品,结构设计合理,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抗冲刷性、耐侵蚀性、和抗渗透性,具吹通率高,操作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等特点。

山东特耐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疃里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3MA3NCNLPX4,经营范围:新型环保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透气砖、冶金辅料的生产及销售;钢材、建材、木材、五金产品、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投资1000万元,租赁位于钢城区颜庄镇颜庄村东的现有厂房及办公室建筑面积1000m2,购置加热炉、振动台、混砂机、模具等设备,以外购的致密电熔刚玉、烧结板刚玉、铝镁尖晶石、电熔镁砂、活性氧化铝微粉等为原料,通过配料—混合—振动—成型—加热—成品工艺,年产透气砖36000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耐火材料制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中‘其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山东特耐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在完成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环评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要求,本着“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编制完成该报告表。

表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

耐火材料及其制品

石棉制品

其他

/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山东特耐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6000块透气砖项目

2. 建设单位:山东特耐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 建设性质:新建

4. 建设地点:

位于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颜庄村东(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7.785258°,北纬36.123242°。项目所在地配套基础设施齐全,地势平坦,交通便捷,通讯畅通,周围无机场、军事设施等,厂址地质结构稳定,不压矿,也没有断层通过,场地平整,工程地质条件良好,适宜项目的建设。

5. 项目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1400m2,利用原有厂房及办公室建筑面积1000m2,建设1条透气砖生产线,购置加热炉、振动台、混砂机、模具等设备,以外购的致密电熔刚玉、烧结板刚玉、铝镁尖晶石、电熔镁砂、活性氧化铝微粉等为原料,通过配料—混合—振动—成型—加热—成品工艺,年产透气砖36000块,项目工程组成情况见表2。

表2 工程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

工程类别

建设名称

工程规模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单层,钢架结构,建筑面积900m2,购置加热炉、振动台、混砂机、模具等设备年产透气砖36000块

辅助工程

办公室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用于员工办公

公用工程

供水系统

厂区现有自来水管网

供电系统

年用电量6万kWh

排水系统

雨污分流,污水不外排

供暖系统

办公室采用空调,生产工艺采用电加热

环保工程

废气

配料混合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原料为袋装储存,生产过程全部位于封闭车间内进行,通过对厂区道路及车间地面进行硬化,定期对地面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

废水

生活污水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噪声

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障正常运转,能够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车间沉降粉尘、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6. 项目平面布置

项目租赁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颜庄村现有生产厂房进行生产,大门朝西开向道路,大门东侧为办公室,以东为生产车间。项目平面布置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通畅,布局紧凑;人货流动通畅,并充分考虑到工程行业特点、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货物运输和防火需要,各装置区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间距,避免相互影响。

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总平面布置较好得满足了工艺流程的顺畅性,体现了物料输送的便捷性,使物料的输送简单化,方便了生产,总图布置较为合理,平面布置详见附图3。

7. 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为透气砖,年产36000块,具体方案见表3。

表3 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年产量

1

透气砖

36000块

8.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项目运营期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详见表4。

表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备注

1

烧结板刚玉

t/a

1260

袋装,颗粒状

2

致密电熔刚玉

t/a

2700

袋装,颗粒状

3

板状钢玉

t/a

970

袋装,颗粒状

4

铝镁尖晶石

t/a

830

袋装,粉末状

5

富铝尖晶石

t/a

540

袋装,粉末状

6

电熔镁砂

t/a

70

袋装,颗粒状

7

活性氧化铝微粉

t/a

80

袋装,粉末状

8

钢板

t/a

15

外购切割成型后的

9

焊条

t/a

2

外购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烧结板刚玉:烧结板刚玉的杂质含量低且均匀,熔融刚玉的杂质含量高且不均匀。烧结板刚玉以高纯工业氧化铝为原料,在生产过程中不添加任何外加剂。其他杂质,如铁,硅和钠是痕量的,除了少量的机械铁在粉碎(铁可以通过磁选机去除)。

致密电熔刚玉:电熔刚玉生产过程中应添加铁和碳作为添加剂,添加铁、碳、硅、钠等杂质,大大高于烧结板刚玉。同时,由于刚玉熔体冷却过程中不同部位冷却速度的不同,不同部位的杂质含量也不同。因此,熔融刚玉强调严格的选择,而烧结板刚玉则不需要拾取。

板状刚玉:是一种纯净的、不添加如MgO、B2O3等任何添加剂而烧成收缩彻底的烧结刚玉,具有结晶粗大、发育良好的α- Al2O3晶体结构,Al2O3的含量在99%以上。板片状晶体结构,气孔小且闭气孔较多而气孔率与电熔刚玉大体相当,纯度高,体积稳定性好,极小的重烧收缩,用以生产的耐材或浇注料高温处理后具有良好的热震稳定性和抗弯强度,但价格较其它氧化铝高。

铝镁尖晶石:是指以氧化镁和三氧化铝为原料,经人工合成的尖晶石质耐火原料。该原料在自然界发现极少,工业用的镁铝尖晶石全是人工合成的。铝矾土基烧结镁铝尖晶石采用Al2O3含量76%以上的优质矾土和MgO含量95%以上的优质轻烧镁粉,经过多级均化工艺,在超高温隧道窑中经1800°C以上高温烧结而成。

富铝尖晶石:活性尖晶石AM-90、AM-85、AM-78微粉,是用烧结法合成但不等同于烧结尖晶石,混合料中含有少量的游离α-Al2O3和/或游离MgO,活性尖晶石具有极好的热活性和烧结性。它主要用做尖晶石耐火材料的基质或生产高密度尖晶石。并可与α-Al2O3质原料配合生产制造钢包浇注料。

电熔镁砂:系菱镁矿等镁质原料经高温处理达到烧结程度的产物的统称。镁砂是耐火材料最重要的原料之一,用于制造各种镁砖、镁铝砖、捣打料、补炉料等。含有杂质较多的,用于铺筑炼钢炉底等。主晶相方镁石熔点为2800℃,在真空中1600℃就开始升华,在还原气氛中2000℃以上开始升华,密度大于3.40g/cm,气孔率0%~10%,莫氏硬度5.5,抗碱性炉渣侵蚀性很强。方镁石常呈立方体、八面体或不规则粒状,立方体解理完全;线膨胀系数α=(14~15)×10/℃(0~1500℃),并随温度升高而增大。热导率λ=123.5W/(m·K) (100℃时),随温度上升而下降。弹性模量为1.96MPa。化学性质稳定,在1500℃的高温下与除硅砖以外的各种耐火材料之间不起反应或弱反应。方镁石的晶粒尺寸随煅烧温度的提高和保温时间的延长而增大,相应的抗渣性也得到改善。中国对电熔镁砂的质量要求见表。

活性氧化铝:又名活性矾土,在催化剂中使用氧化铝的通常专称为“活性氧化铝”,它是一种多孔性、高分散度的固体材料,有很大的表面积,其微孔表面具备催化作用所要求的特性,如吸附性能、表面活性、优良的热稳定性等,所以被广泛地用作化学反应的催化剂和催化剂载体。球形活性氧化铝变压油吸附剂为白色球状多孔性颗粒,活性氧化铝粒度均匀,表面光滑,机械强度大,吸湿性强,吸水后不胀不裂保持原状,无毒、无嗅、不溶于水、乙醇。

9. 项目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见表5。

表5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型号

1

混砂机

2

PZM-250

2

振动台

2

CW61125D

3

自动焊接机

1

SB-10C-500

4

加热炉

1

电加热

注:以上设备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淘汰类设备。

10.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1)劳动定员:8人,厂内不设食宿。

(2)工作制度:全年生产360天,单班制,白天8小时。

11. 公用工程

(1)供电

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电网提供,根据企业提供数据,用电量约为6万kWh/a。

(2)供水

项目主要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由厂区自来水管网供水。

①职工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8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不住宿职工生活用水按50L/d人计,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144m3/a。

②生产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生产用水量为10kg/d,3.6t/a。

(3)排水

项目生产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约为115.2m3/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

图1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

三、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项目。

项目已在钢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2018-371203-30-03-066113。

四、项目用地及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

1. 项目用地符合性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符合国家用地要求。

2. 规划符合性

山东特耐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6000块透气砖项目位于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颜庄村东,根据所在地块土地证(附件5),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钢城区土地使用规划,租赁合同见附件6。

五、环保政策符合性

1. 与环发[2012]77号文符合性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本项目建设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

2. 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的规定,本次生态保护红线只针对山东省陆域范围进行划定,主要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根据主导生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属生物多样性维护、水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4种生态功能类型。

对照原莱芜市生态红线规划图(见附图5),与本项目有关的生态红线区域情况见下表:

表6 与项目有关的钢城区的生态红线区域情况表

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及代码

外边界

I类红线区

生态功能

类型

备注

面积km2

面积km2

鹏山水源涵养生态

保护红线区

SD-12-B1-10

4.17

0.32

水源涵养

城镇、农田、河流

为鹏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棋山水源涵养生态

保护红线区

SD-12-B1-02

56.02

0.50

水源涵

养、土壤

保持、生

物多样性

维护

水库、城镇、农田、森林

包含棋山幽峡国家森林公园、乔店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地

杨家横水库水源涵

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12-B1-03

33.00

0.35

水源涵

养、土壤

保持

森林、水库、城镇、

农田

包含棋山幽峡国家森林公园、杨家

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丈八丘水源涵养生

态保护红线区

SD-12-B1-07

0.016

0.016

水源涵养

城镇

为丈八丘饮用水水

源地保护区

徐家庄水源涵养生

态保护红线区SD-12-B1-08

0.05

0.05

水源涵养

城镇、农田

为徐家庄饮用水水

源地保护区

傅家桥水源涵养生

态保护红线区

SD-12-B1-04

0.039

0.039

水源涵养

河流、城镇

为傅家桥饮用水水

源地保护区

青杨崮土壤保持生

态保护红线区

SD-12-B2-01

1.01

/

土壤保持

森林

/

黄羊山土壤保持生

态保护红线区SD-12-B2-02

0.66

/

土壤保持

森林

/

莲花山土壤保持生

态保护红线区

SD-12-B2-03

25.75

/

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

维护

森林、农田

/

本项目坐标E117.785258°,N36.123242°不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要求的生态保护红线内(附图5),故项目建设符合文件要求。

3. 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

表7  与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

分类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

(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项目位于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颜庄村东,用地符合规划要求,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项目实施后,新增污染物量较少,且在环评报告中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耗水项目

(四)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钢城区暂无负面清单,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项目

建立“三挂钩”机制

(五)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三线一单”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

项目位于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颜庄村东,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六)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现有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老”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无现有同类型项目,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及环境违法违规现象

(七)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能够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多措并举清理和查处环保违法违规项目

(八)各省级环保部门要落实“三个一批”(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要求,加大“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的力度。要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对“未批先建”项目,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久拖不验”的项目,要研究制定措施予以解决,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项目,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执行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未批先建”项目

“三管齐下”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九)严格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对在建和已建重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信息和处罚信息要及时公开,强化对环保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建设单位环保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

项目应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落实“三同时”制度

由上表可知,项目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相关要求。

4. 与《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鲁发〔2018〕36号)符合性分析

表8   与(鲁发〔2018〕36号)符合性分析

条例要求

企业实施内容

符合性

1.着力淘汰落后产能。按照我省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上通称为落后产能)。

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

符合

5.着力实施季节性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对重点高排放行业工业企业实施季节性生产调控,17个设区的市要组织制定错峰生产调控方案,明确错峰生产的行业、企业清单及调控时段。对错峰行业中环境行为特别优秀的企业,免予实施错峰生产。每年9月底前,各设区的市将调控方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开。鼓励各设区的市按照实际情况和臭氧浓度水平,制定实施臭氧高值季调控方案。全省水泥企业(非传输通道城市不含粉磨站)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省会城市群和传输通道城市除天然气为燃料的砖瓦窑、陶瓷、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各设区的市根据全省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绩效评估结果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施限停产。通过延长出焦时间的方式降低焦化企业生产强度。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省会城市群和传输通道城市其他铸造企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7个传输通道城市电解铝企业、氧化铝企业采暖季限产工作,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组织实施。炭素企业(以生产线计)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限产50%。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按照要求报省、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该项目不属于重点高排放行业

符合

5. 与《济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期)》(济政发〔2018〕26号)符合性分析

表9 与(济政发〔2018〕26号)符合性分析

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

符合性

1.着力优化产业布局。严格环境准入条件,2019年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在国家、省作出规定的基础上,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

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

符合

加大产能控制力度。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污染物排放量不增”为刚性约束,新增“两高”行业项目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为原则,等量替代为例外”的要求,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按照我市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市经济和信息化牵头)按照国家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压减过剩产能。

项目不属于限制新增产能行业

符合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落实《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8年第9号)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国家、省有更加严格要求的,从严执行。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核心控制区和重点控制区的要求,实施分区分类管理,督促控制区内企业对照各阶段排放标准限值和区域功能实施治污设施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项目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符合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对钢铁、建材、火电、铸造、炭素、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以及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提出管控要求,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项目废气均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

符合

6. 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表10 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分析

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较少,不属严重污染环境项目。

符合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本项目位于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颜庄村东工业集聚区,符合颜庄镇总体规划。

符合

第四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处置合理,已取得总量控制指标。

符合

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工业项目的要求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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