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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金仓街道废弃养殖坑池土地平整项目可研服务采购项目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或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咨询资格乙级及以上;(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稳定的能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的土地管理、工程预算、工程造价、工程制图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7)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购活动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