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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公安局智慧警务大厅修缮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聊城市 更新时间:2020-1-22 浏览次数:12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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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公安局智慧警务大厅修缮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一、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635-71702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技术处501室(剧院往东50米路南) 联系人:韩璐 联系方式:13780706000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智慧警务大厅修缮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500202002000001 系统内编号:LCZFCG-2020-00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备注: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聊城市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专栏资专栏www.lczfcg.gov.cn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1月23日9:00至2020年02月04日17:00。 2、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http://www.lcsggzyjy.cn/lcweb/)。 诚信库入库类型:施工类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售价:0元)。(电子评标项目磋商文件格式为.lczf) 注: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逾期未获取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各供应商在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标书后,务必于项目开标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开标前未完成注册的,按其无效报价处理。 五、公告期限:2020年01月23日至2020年02月04日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02月12日09时30分至2020年02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聊城市昌润路153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响应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lctf格式),并将非加密版文件(.nlctf格式)及系统内下载的电子签章后的PDF版响应文件以U盘的形式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2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地点以磋商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璐 联系方式:13780706000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二、电子评审事宜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购买下载标书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另,电子投标文件在诚信库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扫描件,请各投标企业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重新生成投标文件。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 联系电话:400-998-0000;0635-8902702; 联系人:周工、胡工。 十三、重要说明 1、各供应商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获取文件。 2、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的工程类(含监理)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开标后则不能再更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电子明标评审。 附件:1.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tzHz_6hLveE97qrGv2ajA 提取码:mt5u 文件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tzHz_6hLveE97qrGv2ajA 提取码:mt5u 链接的磋商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供应商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正式的磋商文件。 十四、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聊城市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502室 联系电话:1378070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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