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济南高新东区商业发展中心彩虹湖公园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重新招标 建设单位:济南高新东区商业发展中心 2.建设地点:西临春晖路、南临科新路、北临科创路 项目规模:300700平方米 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该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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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工程专业,无在建工程,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01月22日至2020年02月02日止(3年),承担过类似施工单项合同额1400万及以上市政工程(合同内容须包含绿化工程施工)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01月22日至2020年02月02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铺装及景观工程、绿化工程、路灯照明工程施工及保修。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2家(含12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时,招标人按照“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9家参加投标。 9家时数量组成:AAA投标人比例≥55%、AA投标人比例≤30%、A及以下投标人比例≤15%。 注:1、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 “济南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按照AAA→AA→A及以下信用评价等级的次序分别抽取,抽取顺序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
详见招标文件 |
七、其他 |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2月02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下载回执: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业绩合同; 7、社会信誉自查承诺、信用中国截图、财务状况表等相关证明文件。 备注:1.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2.请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24小时查看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二)本次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八、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02-02 17:00前登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查找项目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
公告时间:2020年1月22日 - 2020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