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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潍坊市  更新时间:2020-1-14 浏览次数:29       关闭 | 

潍坊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4日 15:22  点
采购单位:潍坊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信恒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潍坊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编制时间:2020年1月14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学院公寓基本情况  潍坊职业学院在奎文和滨海各有一个校区,共有学生公寓楼8栋,共有房间1785个,其中,奎文校区有4栋楼,即5#、8#、17#、18#,建筑面积约3.15万平米,房间数有618个;滨海校区有4栋楼,即承泽1#、承泽2#、承泽3#、承泽4#,建筑面积约5.64万平米,有1167个。  2、目标任务  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任务主要包括:  (1)卫生保洁工作,主要包括:全院各校区所有公寓楼内公共区域(走廊、楼梯、洗漱间、公共卫生间、大厅、厨房等处)卫生保洁,滨海校区公寓楼外指定公共区域的硬化路面、道路和绿化带(1.8万平米)等公寓附近的卫生保洁;寒暑假房间内窗帘清洗、门窗清洁、便池清洁、新生房间保洁、床桌凳等设施的整理等;  (2)公寓楼安全保卫工作,主要包括:人员出入楼门管理、楼内安全巡查、消防设施检查、学生人身财物保护等;  (二)预算情况:本项目预算为110万元每年。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照该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相关要求,为甲方提供服务,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执行采购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本次采购服务期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实行1+1+1模式。(具体时间按采购人指定时间执行,根据采购人每年的最终考核意见决定服务期满1年后合同是否续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及甲方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月14日起,至2020年1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1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潍坊职业学院  联系人:郭老师电话(传真):0536-3082860  地址: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海安路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信恒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伟电话(传真):0536-8365778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卧龙东街5963号金鼎华府17号楼13层  附件  一、岗位设置与工作时间  (一)岗位设置  滨海 
校区  楼域  保洁员(人)  安全员(人)  驻校管理经理  备注 
奎文  校区  5#  5#、8#有公共厕所和洗漱间 
8#东区 
8#西区 
17# 
18# 
滨海  校区  承泽1#  各楼均有公共洗涮间、厕所 
承泽2# 
承泽3# 
承泽4# 
合计  18  27 
共计  46 
(二)工作时间安排  1.保洁员。实行白班8小时工作制;  2.安全管理员。实行24小时安全管理,每楼每班1人,实行每日三班轮换工作制;  3.驻校管理经理。实行白班8小时工作制,同时定期做好夜间值班安全检查工作。  二、管理服务费预算  各岗位人员工资待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资不得低于2020年潍坊市服务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开标时须提供各岗位工资待遇明细表,如工资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在合同执行期内,存在拖欠或不按标准发放本项目工人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各岗位用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适合从事学校管理服务工作,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无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情形;  2.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酗酒、赌博等);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隐患(高血压、心脏病、脑梗心梗后遗症、传染病、癫痫、精神病及身体残疾等);  4.工作积极,吃苦耐劳;  5.遵守纪律,合作意识强,自觉服从学院的组织安排。  (二)各岗位有关条件和要求  1.保洁人员  (1)年龄要求,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  (2)女生楼保洁要求女性保洁员。  2.安全管理员  (1)年龄要求,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复转军人、具有政法工作经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男性可放宽至60岁以下、女放宽至55岁以下;  (2)一般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有一定的安全常识,能从事基本的消防、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  (4)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较好地与师生进行工作交流,能对学生进行基本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5)女生楼安全管理员要求为女性。  3.管理经理  (1)年龄要求,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  (2)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具有一年以上物业项目管理经验或从事过教育工作,受过物业管理专业培训,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好的文字处理能力,会使用计算机处理文字或上报数据;  (4)熟悉安全管理、卫生保洁和公共财物管理服务工作,懂得相关的管理服务知识;  (5)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沟通能力,有实干和开拓创新精神。  (6)学生安全管理意识强,会排查公寓安全隐患,具备处理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能力。  四、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安全管理员工作  1.遵守潍坊职业学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认真执行公寓安全保卫制度;熟知防火、防盗、防学生伤害的基本常识和报警方法、报警电话;  2.熟悉本楼房间布置情况,熟悉本楼各二级学院所在位置及其各班级班主任、辅导员;  3.严格各楼大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开关楼门;检查进出人员,做好外来人员入楼核查登记,除去学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外来人员,如维修、保洁、检查等,对其他无有效证明证件者一律禁止入内;除学院安排检查或组织活动外,非本公寓住宿学生禁止入楼;严禁任何人带酒入楼;上课、自习或假期期间大件物品出楼要核查并登记;做好学生下课和上课期间的入楼管理,检查监督入楼门的刷卡或电子识别登记,上课期间入楼需核实其请假证明;对熄灯后晚归的学生要先准许入楼再进行登记,对熄灯后外出的学生,若无正当理由且无本二级学院领导或班主任、辅导员批准的证明条或电话通知,禁止学生随意夜间外出;严禁异性同学进入本楼或本楼住宿区域内;严禁自行车、电动车进楼,严禁各类商贩进楼或在门口摆摊;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查问和处理,并及时报告公寓管理老师或值班人员;  4.做好楼内安全巡查工作。各楼内要实行24小时进行安全巡视,各楼层每天白天和夜晚各至少巡视2次。对公寓内学生大声喧哗、吵闹、打球、打闹、喝酒、吸烟、使用明火、违规电器、破坏公物等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和进行批评教育,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学生做好记录,上报公寓值班人员或值班辅导员(班主任);  5.做好楼内消防设施的安全巡查。定期检查楼内消防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灯、安全疏散标识牌等,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汇总提报,做好检查台帐和巡检签名记录;  6.对楼内出现的打架斗殴、失盗、失火、疾病、公物损坏、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公寓管理老师或值班人员;  7.各楼值班室物品要摆放整齐,安全用电,杜绝用火;  8.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管理、不得与学生发生冲突;  9.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交接班,按时上下班,禁止空岗、随意离岗;  10.做好楼内大厅、服务台、大门内外、值班室内外走廊等处的卫生保洁;服务大厅内桌椅、办公用品摆放整齐,门卫值班室地面和门窗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11.大厅外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整齐摆放在规定位置,不用板子、塑料布等物品随意遮盖;  12.发现刑事、治安等突发事件时,要做好应急处理,及时报告学校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学校及公安部门进行案件调查;  13.学生宿舍钥匙管理规范,借用、归还登记手续完备,不外借;  14.协助完成学生公寓其它工作。  (二)卫生保洁员工作  1.遵守学院及学生公寓的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做好责任区内的公共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公共卫生包含:楼内走廊、厕所、楼梯、洗刷间、窗台等处;楼外道路、人行路、体育器材场、树坑、绿化带等公寓楼附近的区域;  2.楼内公共卫生区全日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学生上课后清扫整理,走廊、厕所、楼梯、洗刷间、窗台护栏、消防器材等处干净,做到无淤泥、污渍、废品杂物等;墙壁、墙裙、顶棚干净,无蜘蛛网、灰土、脚印、污渍等;公共洗刷间、厕所、饮水机周围地面干净、无积水,水池内无污渍、无垃圾,便池无堆积、下水道无堵塞,水龙头无滴水等现象;  3.楼外公共卫生区每天上午下午清扫,楼外道路、人行路、体育器材场、树坑、绿化带等规定的区域做到无废纸、无落叶、无杂草、无堆放杂物等;  4.及时清理学生公寓内及楼体周围未经许可或不规范的张贴物、商业广告、悬挂物;  5.暑假期间,按照公寓中心的统一组织安排,冲刷所有室内的便池,去除尿碱等污垢;整理清扫好公共卫生和新生房间;清洗室内窗帘等;  6.爱护卫生工具,卫生工具室内摆放整齐;  7.节约用水,洗涮间和厕所无跑、冒、滴、漏等现象,用水设施损坏时要及时报修;  8.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管理,协助完成其它工作;  9.休息室物品要摆放整齐,安全用电禁用明火。  10.配合学院做好学生公寓内的其它工作。  (三)驻校管理经理工作  1.按照学院及学生处的部署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学生公寓中心工作,合理安排和本校区各岗位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  2.定期组织召开管理服务人员会议,落实学院工作要求,部署各项工作,做好教育指导,开展工作点评和考核,促进各项工作有序进展;  3.做好本校区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考勤,维护工作纪律;  4.组织开展公寓卫生、安全等各项工作检查,及时处理和通报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问题;  5.联系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做好学生公寓各项设施的维修和维护;每日做好公寓内设施器具的报修事宜,做好公寓内公共区域及房间内下水道管的疏通事宜,杜绝师生投诉现象,保证正常使用。  6.关心帮助物业人员,指导他们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  7.协助学生公寓中心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材料上报事宜;  8.建立好人员管理、卫生检查、安全检查、公物维修等方面的台帐,实现规范管理;  9.配合学院做好学生公寓内的其它工作。  五、管理服务工作标准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依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及磋商文件内容要求,遵守以下规定要求:  1.根据管理实际需要设置驻校管理经理、安全管理员、保洁员等工种,具体人数由学院学生公寓中心确定;根据学院管理需要制定最优方案,结构合理,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2.为满足管理服务需要,学生公寓配置管理服务人员数量应≥46人。严格岗位管理,定责定岗,不得随意抽减人员;每月向学生公寓中心办公室报送员工登记信息,以便采购人考核查验;人员配备不足,学院按比例扣减支付费用;  3.保持管理服务人员稳定,人员出现变动时,应在变动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学生公寓中心办公室备案;对有违法违纪违规的服务人员,学院公寓中心有权提出调整更换;  4.驻校物业公司管理经理要严肃、认真、科学、高效从事管理服务工作,若出现失职渎职行为,该物业公司要及时更换有关驻校管理经理;  5.要熟知岗位职责,熟悉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具备开展岗位要求的各项技能;  6.要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和考核,建立人员工作规范、质量管理目标、考核评估制度和奖惩办法;做到当日工作当日完成,不拖拉、不敷衍了事、不影响学生生活;  7.工作时间员工要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不串岗,不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爱护学校、关心学生、尊敬教职工、尊敬他人,团结协作,和睦相处;  9.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遵守潍坊职业学院相关管理规定,严禁从业人员监守自盗,遵守严禁与学生发生冲突,严禁打架斗殴,严禁私自偷拿、收存使用或变卖学校和学生的物品;  10.女生公寓不得安排男性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维修工除外),男性管理服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入女生公寓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11.不准携带家属、子女及外人进出公寓或在值班室留宿;  12.驻校管理经理要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离开学校1天以上,要提前1天告知学生公寓中心主任,其他人员要提前一天报告相关楼的管理老师;  13.突发重大事件必须及时向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和管理老师报告,要及时汇报落实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4.协助记录登记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进宿舍情况;  15.配合学生公寓中心指导、帮助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积极开展自律检查工作,配合学校积极开展各类文化活动;  16.学生公寓设施及其用具要做到及时报修,不得影响学生生活,夜晚出现紧急需求时,该物业公司应安排人员立即到位查看和处理;  17.未经学院党委宣传部、学院学生处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接受任何媒体及单位采访、来访及播发稿件;  18.学院为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必要的办公及生活用房,其他办公设备、卫生保洁工具及维修工具由该物业公司负责;  19.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学院做好临时性工作;  20.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学院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处理。  六、物业管理服务风险责任承担  成交供应商应依据合同约定事项,遵守和承担以下管理服务要求和风险。  1.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相关管理制度,遵守消防安全、师生人身安全、财物安全、交通安全等规定要求;  2.严禁使用品行不端、有恶习、有违法犯罪前科、邪教人员、传教人员、严重疾病隐患人员,物业员工出现违法犯罪事件,由该物业公司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应依照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规范用工,自主发放工资及福利待遇等;应独立承担聘用管理服务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安全、社会保险、医疗事故等全部民事、劳动责任等,其相关责任与学院无关;  4.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造成入住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该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撬门、撬锁、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公寓内物品失盗所造成的损失,该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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