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本项目主要内容是胶西街道办事处道路节点亮化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其中设计工期:10天;施工工期:60天。 2、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9480000元 |
内容:胶西街道办事处道路节点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师(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2、项目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
八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 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1)设计同类工程: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设计费合同额2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亮化及道路照明设计项目; (2)施工同类工程:上三年完成的单项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亮化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 |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十二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地点: |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9-12-27 14:30 |
十三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06610、邮箱:lzzx1004@163.com、胶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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