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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9-12-6 浏览次数:33 关闭 | |
广饶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9/12/6 公告号: 项目名称: 广饶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工程地点: 广饶县小清河以南、河辛路以东、新河村以西、三合村以北。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单位自筹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 计划工期: 14个月 本项目总投资额: 27000万元 工程造价: 270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1319平方米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广饶康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车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792729690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明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46-772080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饶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已由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东审批投资【2019】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饶康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饶县小清河以南、河辛路以东、新河村以西、三合村以北。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年处理21.9万吨,建设综合主厂房、渗沥液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冷却塔、综合水泵房、飞灰暂存间及其他配套设施、烟气净化系统、垃圾接收及存储系统等其他配套系统。 2.2本项目招标范围如下: 2.2.1设计 根据本项目要求,完成编制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的费用,设计年限内无偿提供技术服务。 2.2.2采购范围 包括垃圾接收、存储与运输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电气系统(含升压站)、仪表与自控系统、除盐水处理系统、污水收集系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厂区给水排水系统、配套设施等所有专用系统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的购置。 2.2.3工程施工范围: 所有2.2.2采购范围内各系统的安装工程;用地红线外 1 米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内为本项目的施工范围,包括全场桩基工程、主厂房、综合楼、宿舍、烟囱、道路、高架引桥、车间、辅助用房、各类池、站、库房、室外总图内容、通用设备的安装等建筑及安装工程,不含三通一平、施工所需临水临电设施。 2.3计划工期:14个月。 标段内容:建设综合主厂房、渗沥液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冷却塔、综合水泵房、飞灰暂存间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1条600/d垃圾焚烧处理线,一套12MW汽轮发电组、烟气净化系统、垃圾接收及存储系统等其他配套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3.2 投标人须具备 下述“3.2.1投标人资格要求”内的要求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2.1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①和②资质至少满足一项): ①设计部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及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②施工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需提供本企业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或劳资员)】的岗位证书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18年12月开始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单条线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含)以上垃圾焚烧EPC总包项目或安装工程业绩3项(含)以上。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三 、网上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06日08时30分至2019年12月12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代理机构现场报名。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06日08时30分至2019年12月12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新版资质证书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带有该资质证书的二维码标识)、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 、投标文件的提交 时间:2019年12月30日9:00时 地点: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广饶县公共 七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广饶县住建局 电话:0546-6457704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8时30分 - 2019年12月12日17时0分 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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