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方需具备的条件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开标及评标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
因企业发展需要,利群集团现拟对信誉好的企业进行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名称:利群集团莱西综合体二期灌注桩工程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利群集团莱西综合体二期灌注桩工程施工(详见图纸)
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单位须在2019年11月20日16:00前将投标书送达利群集团总裁办公室(海尔路83号利群金鼎大厦36楼),逾期均视为废标,我司将不予接受。各投标方在提交标书之前,必须携带贵司交纳资料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底单或相关凭证,到青岛市海尔路83号利群集团财务部开具收据,将资料费、保证金收据同标书一同递交总裁办,参加投标。
5、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1日 上午9:30(暂定)
6、开标地点:海尔路83号利群金鼎大厦33楼第二会议室。
7、咨询电话
(1)商务咨询:17864216003 王工 0532-58668895 宿工
(2)现场勘查及技术咨询:18724762582葛工 18539995368赵工
8、施工地点:莱西市烟台南路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揽施工,并承担当地建设部门备案,材料试验费等建设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费用。
10、答疑环节
11、现场答疑:我方将于11月 13日上午9点30分组织现场答疑,答疑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利群智信中心18楼,请各投标单位准时参加。联系电话17864216003 王工
第二部分 投标方需具备的条件
1、投标方须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资质,同时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
(2)税务登记(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投标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单位情况简介
(6)业绩证明文件(近三年业绩)
(7)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提交5万元整(伍万元)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投标保证金须保证于2019年11月21日前到帐,投标单位在提交标书前,必须携带汇款单或相关凭证到我司财务部开具收据,收据开具后我司方可接受贵司标书,招标方为投标单位开具收据,投标方方有资格参加投标,否则予以拒绝。
外地投标方可电汇至下列帐号:
收款人单位名称: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工行台东支行
账 号:3803023009006623292
2.1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将予以无息退还。办理退保证金时请携带或邮寄相关资料到建设房地产总经办办理(相关资料:招标单位的保证金收据原件、投标单位的退保证金的收据并盖财务章、投标单位开户信息并盖公章)
2.2 投标保证金责任:投标人在投标后撤回其投标文件或在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后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招标人将依法没收投标保证金。
2.3投标方需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于开标当天持投标保证金收据参加开标会,未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在双方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15天后予以无息退还。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书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表
•完整的工程预算书 •实施本合同的具体施工方案 •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质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别装订成册后一并装入牛皮信封内并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人代表章,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标书壹正五副、电子版标书一套,概不退还。
3、本工程采用清单报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清单中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该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要的材料、机械、人工、管理费、水电费、措施费、税金等完成该工程所有的项目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人工、机械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并计入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清单中各项项目单价必须后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析。如投标人对招标人有其他优惠条款,应在清单中注明,并在投标报价书中体现。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施工后,支付合同总造价的20%作为定金,工程开始后抵顶为工程款;根据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完成50%,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工程全部完工,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工程竣工乙方提交全套符合要求的工程资料后拨付至审计审定值的95%。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甲方每笔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每笔付款均含5%金卡)
2、奖罚条例:工期以合同为准,每拖延一天,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支付违约赔偿金5000元。
3、如由总包单位收集、汇总甲方的分包工程资料的,乙方在甲方办理竣工验收前需提供总包单位符合竣工备案要求及市档案馆的标准、规格与内容的全套完整竣工资料(含竣工图)三套。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仍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如出现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则执行变更后的价格。乙方不得以原材料价格调整变更为由拒不施工或变相停工,否则,每停工一日,须向发包人(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部分 开标及评标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派代表参加。
2、开标由双方检验文件密封情况,无误后开启投标文件。
3、采用公开唱标形式。
4、定标准则
(1)本次招标由招标人主持进行综合评议,招标方可能组织多轮技术询标及竞标报价,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且招标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
(2)招标方将于唱标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中标单位。
第六部分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投标单位纪律要求书
为保证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集团”)招投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投标单位必须遵循以下要求,方能参与项目的投标工作。 一、利群集团的招标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招标项目由集团招标小组成员进行集体决策,因此禁止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干扰集团的招标工作。 二、投标方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利群集团人员赠送钱、物、有价证券和免费提供劳务,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及其家属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安排旅游、娱乐等活动。 三、投标方将投标文档提交公司后,在没有得到利群集团正式邀请的情况下将不允许到集团招标小组探访或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如需要交流或澄清时利群集团将另行通知。 四、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与招标小组各成员单独接触,所有会面均要在招标人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五、投标人在项目进展期间,禁止询问招标情况,不允许通过与集团负责项目的人员打电话或通过其它方式询问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招标人将有专人向投标人通报进展情况。 六、项目进展期间投标单位不允许就所参与项目与集团的领导层进行交流或询问情况,更不得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面前对招标小组的工作妄加评论和传播不真实言论。 七、投标人不得串标,不得询问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书内容;投标人应保证不将招标人本次工程的建设规模、内容泄漏给其他公司;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经签订合同的,则中止执行),情节严重的,三年内禁止参加利群集团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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