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2019-003661-1404-08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莘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勘察)已由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莘行审投资【2019】00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莘县康达水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莘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勘察);
2.2建设地点:莘县康达水务有限公司院内;
2.3建设规模:新建处理污水规模3.0×104M3/d,主要包括:预处理系统、生物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及附属建筑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勘察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投标人须在《聊城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30分报名。
4.2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请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dzxzbsxfgs@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及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未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或未按要求注明的将被视为无效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
(1)投标人须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未按要求注明的将被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地点:莘县伊园街恒大超市西邻正信招标公司
5.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09时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即另行通知。)
6.2地点: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莘县康达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莘县莘亭街道办事处鸿图街36号 地 址: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 编: 252400 邮 编: 252000
联 系 人: 朱庆光 联 系 人: 赵存达
电 话: 13406367856 电 话: 1660635616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sdzxzbsxfgs@163.com
网 址: 网 址: http://www.sdzhx.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