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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制焦炉煤气并入高炉煤气管网改造施工工程竞争性谈判说明 |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日照市 更新时间:2019-11-14 浏览次数:17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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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精制焦炉煤气并入高炉煤气管网改造施工工程竞争性谈判说明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本次拟就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精制焦炉煤气并入高炉煤气管网改造施工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本工程竞争性谈判相关事宜再次公告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 日照市岚山区工业园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现场。 2、工程主要内容: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精制焦炉煤气并入高炉煤气管网改造精制焦炉煤气管道施工(包含带压开口),图号为SR85JG1.1、SR85Q1、SR8511.1、SR8512.1、SR85D1.1等。 3、工期:45日历日。 二、施工内容 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精制焦炉煤气并入高炉煤气管网改造精制焦炉煤气管道施工包括管道支架改造施工(含土建);管道制作安装;精制焦炉煤气管道、高炉煤气管道的带压开口(含温度、压力、流量、热值仪等仪表的带压开口);热值仪及附件安装;煤气排水器、阀门及附件安装;电缆、仪表及压力变送器安装等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一)竞标人应符合的资质条件 1、竞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许可证(竞标人须提供查询资质及有效期的权威机构网站网址链接)。施工作业配备持有煤气作业证的施工人员。 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开标日期前五年)有类似工程的业绩。 (二)竞标人应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情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应加盖竞标人公章,并在投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证。 业绩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至少要包括:合同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页、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页及使用单位运行证明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联系方式等),提供业绩复印件顺序应与业绩列表顺序一致。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如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招标人有权不接收投标。 2、投标文件采取电子版(U盘,可编辑版本,有分项报价的需提供Excel版本)和纸质文件两种方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近3年(2016~2018)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 (三)其他事项 1、竞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且在以往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2、竞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良好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 5、项目经理班子人员应是竞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和证件; 招标人视情况对竞标人资质、业绩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查和实地考察。招标人就以上条件及资料发现竞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做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返还。 四、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人在开标前需交纳竞争性谈判保证金1万元,否则竞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须从竞争性谈判人基本账户转出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方式缴纳,竞得人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1万元自动转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他竞争性谈判人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在采购人确定竞得人后30日内予以返还(无息)。 五、报名方式、交款方式及要求 本次谈判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竟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bams.shansteelgroup.com,注册用户成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报名。(注册时仅填写或上传带红星的必填项,完成注册即可,因资格后审,注册成功后,不进行审核;点击报名,已报名成功的项目将消失,系统给予报名成功的提示,不必理会系统给予的“上传业绩”、“交费”等提示,按本公告要求交费即可)。 (一)采购人账户信息 采购人账户名: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支行 账号:523010100100371125 交款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633-7920919 (二)交款要求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其他方式需经采购人认可)。 交款应注明项目及款项用途 六、报价要求 (一)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所附)总价包干部分 1、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所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包括各种主材、辅材等)、机械费、检验及试验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远地施工增加费、生产交叉、环境不利因素、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各种措施费(包括脚手架、模板、运输、超高等)、配合招标人施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因招标人原因发生的工程局部更改费用(变更费累计不超过合同总包干价±2%)、管理费、利润、风险、各种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合同总价方式包干,除因招标人对施工图设计提出设计变更(变更费累计超过合同总包干价±2%)外,其他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合同总价款进行调整。 2、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投标人自行编制和填报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报价及内容,式样见《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中未列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单位工程,视为投标人已将该内容包含在其他报价中。 3、施工图设计总价包干部分的价款调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对施工图设计提出设计变更,变更费累计超过合同总包干价±2%时,可以调整合同总价包干价款,仅调整超过合同总包干价±2%的费用。变更费用增加超过合同总包干价2%时,超出2%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变更费用减少超过合同总包干价2%时,超出2%的费用从合同总包干价中扣减。其他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合同总价包干价款进行调整。 (2)变更费用计价方式:①在施工图设计总价包干部分的中标《报价一览表》综合单价中有同类子项的,执行中标综合单价;中标综合单价中有相类似子项的,参照相类似子项中标综合单价执行。②施工图设计总价包干部分的中标《报价一览表》综合单价中没有同类或相类似子项的其它工程量,按定额让利方式计价。 (3)招标人原因提出施工图设计变更,以设计变更图纸和现场签证方式确定。现场签证中要说明变更原因和变更的具体内容,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变更及签证要符合招标人制定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和《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的规定要求)。 4、报价说明 (1)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采用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报价说明和施工要求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填报相关报价并按照文件的要求提交报价明细表。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合同实施期内除因招标人对施工图设计提出设计变更外,其他没有合同约定的变更事项发生或采购方式的调整,投标报价将不做其他任何调整,投标人应考虑各项风险。 (3)在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报价说明中有或施工规范、工程验收标准要求达到该工程项目功能使用指标和质量标准必须实施的内容,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或报价明细表未列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费用,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4)为保证带压开孔的质量,本工程涉及的带压开孔施工需使用具有带压开孔资质的单位中选择。 5、报价要求 (1)各项目工程总报价是各分部分项的报价累计以及税金的合计。对各项目工程,投标人要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报价表,区分不同单位工程的分项,分别填写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不含税)、金额、主要施工方法(含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等内容,并按项目工程汇总施工图设计总价包干部分投标总报价。汇总总报价即为施工图设计部分合同包干总价(含税)。 (2)包括招标范围内各项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发生的各项费用;施工用水电由中标人装表、招标人计量,按招标人规定支付水电费;包括施工技术、生产交叉、环境不利因素、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安全防护、临时设施、冬雨季施工、成品保护、夜间施工等而采取的一切措施在内,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以及各种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等除税金以外的一切费用,对应报价子目“综合单价”中。 (3)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报价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4)投标人在报价中还需要考虑的费用:带压开口费、抢工费、加班费、窝怠工费、工程停工增加费、周边关系协调费等。对投标人自购设备、构件、材料等发生的除设备、构件、材料等本体及运至施工现场的价格以外的费用一并考虑到综合单价中。上述费用不单独列项,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一旦中标,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精制焦炉煤气并入高炉煤气管网改造项目为煤气区域,购买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为防爆型,防爆等级在BⅡCT4及以上等级。所有工器具应使用防爆工器具。 (5)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明细见下表,本工程所需其它的不包含在本明细表中的设备、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购,结算时不予调整材料差价。
表二:施工图设计总价包干部分报价一览表
表三:综合单价及施工图设计总价包干以外的其它工程计价让利
表四: 主要材料汇总表(式样)
(二)除(一)施工图设计总价包干部分以外的其它工程,其计价方式,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 1、在施工图设计总价包干部分的中标《报价一览表》综合单价中有同类子项的,执行中标综合单价;中标综合单价中有相类似子项的,参照类似子项中标综合单价执行。 2、施工图设计总价包干部分的中标《报价一览表》综合单价中没有同类或相类似子项的其它工程量,按定额让利方式计价。 (1)建筑、安装工程采用规费前造价百分比让利形式。 建筑工程让利比例 %; 安装工程让利比例 %。 (2)建筑(含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定额计价取费,按照鲁建标字[2016]40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执行,其中住房公积金税率0.21%,取消“工程排污费”改征“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及“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按照济建标字[2019]1号文执行。工程类别划分执行鲁建标字[2016]40号文有关规定。 (3)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造价计价依据: ①执行201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及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解释(本定额不能包含的子项,其消耗量参照现行最接近的定额)。单价措施费在综合单价和其他报价中已综合考虑,不再计取。 ②消耗量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人工工日单价按110元执行。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2019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执行。 材料价格:承包人自购材料中的装饰材料及特殊材料,其价格参照当地当时市场价格,不参与让利;承包人自购的其他材料,价格执行2019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参与让利;由承包人自购且价目表中没有的材料其价格执行经发包人审定的市场价格(除税),不参与让利。 ③工程结算:按以上款项规定,依次以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由投标人编报结算书,经业主审核确认的规费前造价,减去让利金额,加上规费及税金,即为最终结算值。 建筑工程结算造价=规费前造价-让利金额+规费+税金(税率9%)。 (4)安装工程 ①执行2016年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本定额不能包含的子项,其消耗量参照现行最接近的定额),以及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解释。 ②消耗量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人工工日单价按120元执行。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2019年版《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执行。 材料价格:由承包人自购且未计价主要材料,其价格参照当地当时市场价格,不参与让利;由承包人自购的其他材料,价格执行2019年版《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参与让利;由承包人自购且价目表中没有的材料其价格执行经发包人审定的市场价格(除税),不参与让利。 ③工程结算:按以上款项规定,以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由投标人编报结算书,经业主审核确认的规费前造价,减去让利金额,加上规费及税金,即为最终结算值。 安装工程结算造价=规费前造价-让利金额+规费+税金(税率9%)。 (三)有关合同价款的说明 1、本工程结算完毕之前,上述规定执行的计价方法、结算依据,不再变化。 2、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明细见下表,本工程所需其它的不包含在本明细表中的设备、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购。 1)设备表:
附件一: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发包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发包人签字并盖章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另行通知; 资质类别和等级: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另行通知; 电子信箱:另行通知; 通信地址:另行通知。 1.1.2.5 设计人: 名 称:另行通知; 资质类别和等级: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另行通知; 电子信箱:另行通知; 通信地址:另行通知。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验收标准;行业技术规程、验评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不一致时则以较严格的为准;有关设备合同技术协议书及相关要求;其他技术要求和标准详见施工图纸。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 本合同协议书; (2)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 (3) 本合同专用条款; (4) 中标通知书;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7) 投标函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8)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 图纸; (1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1)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3日或进场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一套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施工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各种深化细化施工图(如发生时)、月度报表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各种深化细化施工图,项目施工内容实施前;月度报表,每月8日前将当月完成形象进度报表、次月进度计划报表一式三份及每月15日前将下月用款计划报发包人;其他文件提供具体时间双方另行确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提交四份,提交深化细化施工图六套,月度报表一式三份,全部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不再单独支付;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文档,符合发包人现行的有关规定制度等的要求;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商定。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行通知。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行通知。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权力,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临时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力,并承担相关手续费和建设费用。 1.10.3 场内交通 临时进场道路由中标人自己解决,招标人协助。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除非因履行合同而必需,否则不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第三方复印、使用、或传输上述文件。竣工后除归档用图外剩余图纸收回。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除非因履行合同而必需,否则不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第三方复印、使用、或传输上述文件。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本合同发包范围内施工和保修阶段管理。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开工日期七天前满足工程开工条件。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开工前发包人提供水、电接引点,接引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计量检测仪表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负责安装。承包人每月向发包人或供应单位缴纳水电费(价格执行施工当地价格);地下管线资料开工前现场确认;开工前现场交验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如需保护由发包人承担保护费用。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提供。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4等现行规范规程要求,及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的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贰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档案文件贰套,电子文档三套(与纸质载体归档时间一致),应符合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的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每月8日前将当月完成形象进度报表、次月进度计划报表一式六份及每月15日前将下月用款计划报工程监理部门(或按监理有关规定执行);②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如未履行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③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现场布置及机具物料的存放,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做到文明施工、现场整洁卫生,交工时现场达到场清地洁,承包人承担因自身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和罚款;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承担一次计量仪表的费用并负责安装,按有关水电使用规定按时缴纳水电费;⑤承包人对所施工的各类地下管线走向、拐点坐标、埋置深度、介质种类须落在图纸上形成竣工成果图,并由发包人复核确认后进行隐蔽;⑥发包人供材料设备进入现场后,承包人负责卸车;⑦发生事故时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交事故报告;⑧发包人交给承包人施工场地后的施工区域内治安保卫工作;⑨在专业分包进场前组织工作交底及场地交接;⑩联络专业分包做好配合工作。上述事项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对本工程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本工程相关事宜并负责相关资料和文件的签署。(须附授权委托)。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现场出勤率不得少于20天。(同投标文件承诺时间为准)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处以3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扣1000元/人·日,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兑现处罚;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扣20000元/人·次,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兑现处罚;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停工整改限期更换,每拖期一天,扣1000元/人·日,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兑现处罚;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限期撤换,每拖期一天,扣800元/人·日,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兑现处罚;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限期恢复,每拖期一天,扣800元/人·日,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兑现处罚;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扣500元/人·日,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兑现处罚;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提供()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4%),作为承包人履行该工程合同的履约担保,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无实质性违约,履行手续退还(无息)。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另行通知; 电子信箱:另行通知; 通信地址:另行通知;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2) / ; (3) /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同时达到承包人承诺的质量标准和奖项。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如承包人不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发包人或监理发现上述情况累计超过三次,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标准。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7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如未履行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现场布置及机具物料的存放,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做到文明施工、现场整洁卫生,交工时现场达到场清地洁,承包人承担因自身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随各期工程款支付。 6.3环境保护 (一)承包人应当遵守国家、地方、企业、业主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或减少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辖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二)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污染,编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并采取具体措施进行消除。 (三)承包人应在工程综合单价中包含环保措施费和节能措施费,不单独报价。 (四)承包人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过程中,未充分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因环境污染引发侵权事件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五)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降低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六)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 (七)承包人应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 (八)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日照市岚山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标准和措施明白纸要求规定施工: 1、日照市岚山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标准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和围挡外1米范围内,必须做到“6个100%和一个摄像头”。 ①施工现场围挡率 100%:建筑工地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 2.5米的轻质围挡,符合《关于在市直管区建筑施工现场使用轻质围挡墙的通知》要求。脚手架应采用国标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严密,严禁随意开口,并保持整洁。 ②进出道路硬化率 100%: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等区域应进行硬化或绿化,硬化区域不得有浮土、积土。 ③ 工地物料篷盖率 100%:场地内砂石、干混砂浆、水泥等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应采取覆盖、围挡、洒水等降尘抑尘措施,严禁裸露堆放;混凝土(砂浆)搅拌机等设备,应搭设工具式安全防护棚,四周使用密目网或轻质彩钢板封闭;现场开挖出的土石方堆场、裸露土地应进行覆盖、绿化或硬化,并及时洒水降尘,严禁露土。 ④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100%: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洁工作;建筑工地围挡外侧 1 米范围内环境整洁,无垃圾、杂物等;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两侧、裸土和渣土堆放区应设置自动喷淋或雾化设备,每天定时洒水降尘,严禁扬尘。 ⑤密闭运输率 100%:渣土车封盖严密,严禁超载,预拌混凝土安装防撒漏装置;建筑物内垃圾在清运前应湿化处理,采用密闭容器或专用封闭通道清运,禁止高空抛撒;建筑垃圾应当设置垃圾集中存放池,采取密闭或苫盖措施,每天定时进行清运,严禁现场焚烧。 ⑥出入车辆清洗率 100%:工地出入口路而采用混凝土等硬化,设置高压冲洗设施和拦车杆(道闸),铺设毛毡并安排专人管理;凡出入工地车辆的车轮、箱体必须经高压水洗净,严禁带泥(土)上路;建设或监理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旁站式检查,确保出场车辆符合要求。 ⑦施工现场所有出入口按要求设置摄像头,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冲洗和超载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视频录像保证连续储存1 个月。 2、对于土方作业要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 1.5 米,不扩散到厂区。 3、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要求。 4、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 5、对于一般固体废物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保护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利用或处置。 6、对于储存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7、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要进行分类并集中运出。 (九)考核 1、承包人因环保及节能不能满足国家、政府、企业、业主环保节能标准要求,业主按照能源环保部门考核标准给予施工单位考核,在工程合同结算中扣除。 2、其余未尽条款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节能等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执行。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12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本条不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按以下约定执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且承包人提出书面要求,而发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解决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且承包人提出书面要求,而发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解决的; (4)承包人按规定程序递交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后,发包人、监理人7天内完成审查批准并下达开工通知;承包人提交开工申请时间能满足发包人、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内完成审查批准时间前提下,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6)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 (7)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 (8)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 (9)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7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日按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二承担逾期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本合同总金额的10%;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延误超过5天(大写伍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逾期违约金,并承担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国家相关规定,该项费用承包人在合同价格中已综合考虑。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50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量; (2)50年一遇的最大降雪量; (3)50年一遇的最高最低温度; 以上数据,以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标准为准。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甲方确定 。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图纸会审后由发包人提出。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范规程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范规程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规定要求。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见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承包人、发包人协商确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本条通用条款不执行。本合同执行以下规定: 执行“报价要求”相关规定。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见竞标文件“报价要求”相关规定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见竞标文件“报价要求”相关规定 。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不采用。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不采用。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见“报价要求”相关规定。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采用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采用。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30天内完成支付,逾期支付时双方协商处理。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根据双方协商结果处理。 进度款支付方法: 1)承包人每月8日前向监理人递交当月实际完成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经监理人审核签字后报发包人核定。发包人在收到合格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次月15日前复核完毕,并支付当月经核定后的进度款的70%(含税)。工程(进度)款付至合同金额的70%(含税)时停止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分别结算审计完成、竣工资料分别移交齐全后,累计支付到工程结算审定值的97%(含税)。 2) 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3)尽管有上述支付时间规定,承包人应在支付前向发包人提交支付申请以及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发包人只在收到所有合格的支付凭证后,才向承包人支付。如因承包人未能及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或提交的资料和票据不能满足发包人的付款要求造成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日按本合同工程实际结算额的千分之二承担逾期违约金。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在签发交接证书七日内,承包人应从施工现场清理并运出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设备、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达到竣工使用状态。如承包人未在发包人或工程师允许的合理时间内把所有的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设备、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运走,则发包人可以:⑴ 委托他人将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及承包人的其他财产觅地存放;⑵ 委托他人清除并运走垃圾、废料。因上述工作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从应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一式伍份,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提出竣工结算资料。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招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施工合同、变更单、签证单、图纸会审纪录、材料认价单、会议纪录及与经济有关的资料等。 14.2 竣工结算审核 (本条通用条款不执行。本合同执行以下规定:) 工程竣工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社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及审计时,通过招标确定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咨询服务费分担按发包人签订的造价咨询合同约定执行。由承包人承担的造价咨询服务费,在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直接扣付给咨询机构。该项目经审核后,根据结算审计审定值,如果已支付工程价款未超过审计结果的97%,则发包人在三个月内支付工程价款至97%;如果已支付工程价款已超过结算审计审定值的97%,则承包人在 15个工作日内退回余额。按相关单位审计结果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无论何种情况,承包人均不得将该工程折价拍卖及任何形式的抵押。对审计结果有异议按照第20条约定处理。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五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且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日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签发证书后60天内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质量保证金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1)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仅承担顺延工期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函,发包人实施的上述工作不属违约责任;招标文件约定之外的,双方协商处理。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收回,并提供与一览表相符的材料、设备;②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交货地点变更,由发包人负责供货到与一览表相符的地点。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处理。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处理。 (7)其他:因发包人原因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承包人预期可得利益。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6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未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人员;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管理人员未经监理人、项目管理人、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等,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专用条款3.2、3.3款相关规定。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兑现处罚;①转包或违法分包,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要求时限内予以纠正,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不纠正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按16.2.3款执行;②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拆除、返工/修复和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每次按其价值的2倍计取赔偿金向招标人赔偿;③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无偿维修、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造价1%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费用及造成的发包人所有经济损失;④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进施工场地,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专用条款第7.5.2款执行;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处罚;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按16.2.3款执行。 (2)承包人不得出借或允许自然人挂靠资质,发包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承包人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且承包人承担合同额1~10%的违约金。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发生时双方协商 。17. 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在双方约定的日历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 保险18.1保险 18.1.1承包人自行投保的险种 承包人应自行投保下列险种,这些险种应持续有效至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终止: (1)人身险,投保范围覆盖所有承包人人员、其分包商、供货商或其它代理人; (2)施工机具险,投保范围覆盖所有承包人设备; (3)为本工程使用的车辆险等。 合同总价款中包含人身险、施工机具险、为本工程使用的车辆险的保险费。承包人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业主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保险单必须与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保持一致。否则业主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该项费用。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所投保险合同的相关告知义务。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采用。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发包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1. 补充条款21.1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将已形成的全部文件原件进行自检后,交给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单位或发包人代表审核。未达到山钢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的两个月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质量合格的一式两套纸质竣工档案和一式三套电子档案。竣工图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费用,已包含于本合同价格中。 承包人必须使用发包人要求的档案装具及用品。 21.2文明施工和安全保护 21.2.1承包人应按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的保护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须遵守发包人对相关方的管理,按发包人的要求签署安全管理及其他协议,并要求缴纳相关抵押金。 21.2.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严格执行健康、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及质量责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承包人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若因此给发包人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曝光、政府罚款等)的,承包人应据实赔偿,同时,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 21.2.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环保等有关规定,发生一切问题均由承包人负责交涉和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因此给发被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承包人应据实赔偿。 21.3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按建安9%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由合同各方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和本合同约定的纳税义务,承担与本合同相关的税费。 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款项,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含质保金)中优先扣除(承包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索。 21.4材料管理 21.4.1承包人采购钢材等材料,同等价格优先采用山钢集团生产的材料。非山钢集团生产材料采用大型企业生产的合格优质产品。 21.4.2承包人主要、重要材料的分供方选择须经发包人同意。 21.4.3承包人对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未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试验的,经核实每次按其价值的2倍计取赔偿金向发包人赔偿,经检验、检测或试验属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时,承包人同时负责拆除、返工或修复和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5雨季、冬季施工 雨季、冬季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施工正常进行,但所发生的措施费由承包人承担。 21.6其他 21.6.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文件(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予以施工,如需调整需提前25天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每个季度发包人将按照经批准实施的施工技术文件对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质量、进度等,如达不到经批准实施的施工技术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予以处罚,承包人无条件返工、修复至满足设计要求为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1.6.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负责在施工前办理完毕交通、执法、环卫、城管、环保、渣土等部门的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对外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交涉以及由此造成的各类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和承担。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社会干扰,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1.6.3承包人保证合法用工,自行处理24小时不间断施工的人员安排,确保按时为其员工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等。若发生任何承包人员工或农民工讨薪等事件时,均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给发包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承包人应据实赔偿。 (一)设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以下简称“工资保证金”):发生务工人员讨薪事件,承包方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妥善处理。承包方不能及时协调处理的,发包方在确认属于承包方责任后可直接从工资保证金中支付处理;相应后果由承包方承担。 (二)发生务工人员讨薪事件后,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事件性质、责任、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处理情况等,对承包方进行 1~20 万元/次的考核。 (三)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万元转为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若未出现纠纷,工程竣工后将工资保证金全部退还。 21.6.4由于材料价格市场因素及政策等条件变化造成合同总价波动超过±12%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与承包人对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21.6.5节能条款 (一)承包人应当遵守国家、地方、企业、业主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节能实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二)承包人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对于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等能源使用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杜绝现场能源浪费现象。 (三)承包人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并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 (四)承包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其施工的建筑物、构筑物采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技术工艺,严格按照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建字[2007]223 要求施工。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1、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焦化煤气管道增设可靠切断装置项目施工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焦化煤气管道增设可靠切断装置项目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工业园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发改产业【2013】447号。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程内容:焦化煤气管道增设可靠切断装置项目施工工程。主要包括:原管道部分拆除改造、增设可靠切断装置,涉及管廊支架土建施工及附属设备采购等施工内容。详细内容见附件图纸。 建议去掉二、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240日历日,其中3#4#焦炉高炉煤气管道增设可靠切断装置优先施工,2019年8月份完成;其余煤气管道增设可靠切断装置施工2020年3月完成。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发包人有权对工期提出调整,发包人有权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与承包人对相关事宜进行协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元) ,以最终审定的结算为准。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5)投标函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日照市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之日起本合同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1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8份,承包人执3 份。
2、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焦化煤气管道增设可靠切断装置项目施工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双方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焦化煤气管道增设可靠切断装置项目施工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与本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一致。建筑工程的完工成品,除正常使用磨损外,其它属质量缺陷的,一切由承包方承担保修及费用。 二、质量保修期 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最终竣工结算造价的3%。发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月内,将质量保修金返还承包人。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无息)。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其他质量承诺服务按投标书承诺执行,支付程序按发包方规定执行。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合同章): 承 包 人(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公司 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承建焦化煤气管道增设可靠切断装置项目施工工程,将严格按照国家、山东省、日照市及业主相关规定,履行以下承诺: 1.强化劳务分包管理。所有劳务分包,必须发包给有资质的劳务企业,并认真评估其信用状况、劳务实力和管理水平,将是否具有自有劳务作为首要选择标准,防止劳务企业出借资质、包工头挂靠。劳务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劳务价格、计量方式、支付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中不得包含材料供应、机械设备租赁等非劳务内容,合同签字人应当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持有企业授权书的法人代表,并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监督用工管理。严格监督直接与农民工发生用工关系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农民工管理工作。严格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保证直接用工单位在每个项目部明确专人负责登记农民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工资以及进场、离场时间等信息。 3.实行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督促直接用工单位必须按月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记录当月应发、实发数额,经农民工本人、用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报我公司备案。我公司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公布农民工按月领取工资的权利,公布总承包企业及项目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欠薪投诉电话。 4.明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总承包企业对支付农民工工资负总责,直接用工劳务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负直接责任,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与建设单位直接发生合同关系的专业承包企业,应履行总承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承担欠薪清偿责任;发包行为不规范或不按施工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负连带责任。 5.实行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制度。在与业主签订合同的同时,向业主递交《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明确农民工管理措施、欠薪事件处置机制、违约责任、劳务管理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劳资员及联系方式等。 6. 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我公司承建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由业主建立专用账户管理。未经业主信访部门同意,不得支取、使用该保证金。 7.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制度。督促用人单位为招用的农名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同时负责将工资卡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支付银行卡。 如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和投诉上访事件,我公司保证积极配合、及时处置,承担总承包(专业承包)责任以及相关的经济、社会责任。若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我公司自愿根据情节轻重接受业主五万元至五十万元考核,同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检察公安等执法部门的法律、行政、经济等联合惩戒。 特此承诺! 公司负责人: 电话: 项目经理: 电话: 项目劳资员: 电话: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竞标文件相关格式 一、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焦化煤气管道增设可靠切断装置项目施工工程 竞标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 竞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拟派人员和配备设备表; 4、竞标人基本情况表; 5、近年财务状况表;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8、竞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竞标人名称: ; 单位性质: ; 地 址: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竞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标人:(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竞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权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3、竞标人基本情况表 竞标人基本情况表
4、拟派人员和设备表 拟派人员和设备组成表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8、竞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格式竞标人自拟。 二、竞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焦化煤气管道增设可靠切断装置项目施工工程 竞标文件 商务部分 竞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竞标函; 2、施工竞标承诺函。 3、报价一览表。 1、竞标函 竞标函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焦化煤气管道增设可靠切断装置项目施工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元(大写: 元)的竞标报价(其中,税前价 元;税金 元,建安工程税金采取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税率9%。),总价包干形式外的其它工程套定额部分的建筑定额让利 %,安装定额让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内容。 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竞标文件。 3、如果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竞标函递交的竞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竞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2、竞标承诺函 竞标承诺函 致: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一、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本报名项目的竞争性谈判说明及相关资料,对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范围、内容和要求有实质性了解,完全接受工程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并确信已完全符合竞争性谈判说明所列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愿意参加竞标并愿意中标; 二、本报名表填写内容已认真逐项核对,所列人员及拟派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本工程所需的资格条件,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人证合一,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否则发生的全部责任由我单位负责。 三、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工程招竞标管理的规定,服从业主、监理单位的管理。 四、自觉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根据企业实力组织竞标报价,保证竞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五、若中标,保证按竞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质量、安全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完成全部工作量。 六、保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项目经理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参加开标会议,不到场或迟到的作为自动放弃竞标。 本表所列内容及上述承诺事项均表达本单位真实意见,愿承担法律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内容,经查实后,愿意放弃竞标及中标资格并接受招竞标监管部门的处罚。 竞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 报价一览表 三、竞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焦化煤气管道增设可靠切断装置项目施工工程 竞标文件 技术部分 竞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 施工组织设计; 2、竞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1、 施工组织设计 要求: a. 应符合GB/T50502-2009《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相关要求。 b. 竞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总平面、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需说明农忙季节的劳动力安排如何保障)、项目管理机构等。 制定本竞争性谈判工程及各单项工程的各个专业、工序的质量管理措施、办法、奖优罚劣的制度,以及配置三级质量管理人员,形成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为保证本合同工程的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达到标准而采取的措施,及对以往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的防范、处理、控制而采取的措施作出计划。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的自律处罚措施进行承诺。 c. 图表及格式要求: 附表一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三 进度计划 附表四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
附表三:进度计划1. 竞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竞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注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2、竞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格式竞标人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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