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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工程码头综合控制楼工程任务招标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日照市 更新时间:2019-11-12 浏览次数:15 关闭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为建设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项目,拟就本项目码头综合控制楼工程进行分包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连云港路98号,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电话:0633-7385010,0633-8383012,邮箱:sdhlnzb@sina.com 联系人:张文强,姚丽丽 二、项目名称、地点、概况、招标范围及内容、质量要求、工期要求: 1、项目名称: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工程码头综合控制楼工程 2、项目地点: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 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码头综合控制楼为地上三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954㎡,建筑高度15.3m,层高为6.0m/4.5m/4.2m。本工程为海上施工,会出现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人员全部需要通过船舶从驳载码头运输至施工现场(海上运距约3km),施工受天气、海况影响较大,会出现因天气、海况原因无法施工或材料无法运输到现场的情况。因施工现场场地狭窄,无法设置钢筋加工与物料存放场地,所有物料都要随运随用,随撤随清。钢筋与木工加工场地设置在陆上,钢筋、模板等物料加工完成后需通过船舶运输至施工现场。混凝土采用海上现浇(泵送或使用吊罐,泵车甲方提供)。由于工期紧张,冬季不停止施工,模板需使用岩棉保温,保证施工质量 。 4、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码头综合控制楼建筑基础、主体、砌筑、抹灰、防水、保温、安装、给排水、供电、照明、暖通、避雷、装修等。甲方仅提供钢筋、混凝土、给排水管件管材、卫生洁具、灭火器、配电箱、灯具、开关、插座、风机、电暖气、排气扇、空调、瓷砖(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标注为准),其余材料由乙方提供;甲方提供塔吊(司机由乙方提供),其余所有设备如吊车、托盘车、运输车辆、搅拌机、小型机具均由分包单位提供;因现场未通水电,现场需使用发电机发电,甲方提供发电机、柴油、淡水,临时配电箱、电缆及施工期间的临时用电管理全部由乙方负责。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做法以工程施工图为准,本清单为暂定招标图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共15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12月1日,竣工日期2020年4月30日,如有变化以招标人下达的工期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评标现场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进行验证,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属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1、企业资格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山东港湾电子招标平台通过分包商评审,成为合格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通过分包商评审的投标单位将不予通过报名。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按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及内容要求的施工任务。 3)投标人须具备劳务分包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报名所在单位社保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按废标处理。(仅有劳务分包资质的投标单位可不提供) 2)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提供报名所在单位社保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按废标处理。 3、设备要求:有,需符合以下要求 ;无 √ 。 本工程要求施工设备投入不少于以下要求: 。 以上设备为本工程对机械、设备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实际需要提供满足工程工期(含节点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的设备。 4、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近三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项目,在开标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业绩仅作为加分项,非必要条件)。 5、财务要求: 银行资信证明良好且财务报表近3年内无亏损。 6、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是否满足此项要求作出如实的专项声明承诺。 7、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所在单位社保证明及本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2)企业三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3)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近3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包括审定意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不得出现亏损,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4)如在报名后发现投标申请人在相关主管部门及我单位有不良行为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上述要求若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章节有冲突,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要求为准。 四、安全及环保要求 中标单位应确保现场安全及环保管理符合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及我公司相关安全及环保管理规定。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投标单位需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本平台操作,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平台部分功能无法使用或信息显示不全。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14时30分,投标人需在该时间前报名并缴纳标书费,并将标书费银行缴费凭证作为附件上传至本平台,以确认参加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标书费银行缴费凭证,其报名将不予通过。标书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人需使用企业基本账户将标书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缴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账号,单位名称: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日照银行石臼支行,账号:810101501421012858。汇款单上需备注:30万吨三期综合楼标书费(岚南)。 3、招标人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在山东港湾电子招标平台向已通过报名的单位公开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合同、图纸),已通过报名的单位可自行下载查看。 4、投标人缴纳标书费并通过报名后,如无法参加开标会,需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告知招标人。如未提前告知,将被视为不良记录,招标人有权限制其参与我公司其他项目投标报名。 六、其他 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进入招标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招标人可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并且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责任和蒙受损失。 2、招标人通过山东港湾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图纸、变更、澄清、答疑,是投标人制作标书和投标报价的唯一依据。如投标人对招标资料有疑问,需在山东港湾电子招标平台通过答疑方式获得招标人澄清。投标人通过电话或现场咨询获取的任何信息均不可作为投标依据。 3、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5日14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港湾建设集团设计院一楼开标室(连云港路98号)。 4、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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