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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炉除尘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济南市 更新时间:2019-10-22 浏览次数:12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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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 焦炉除尘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郑重声明:1、莱芜分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任何个人或其他机构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单位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单位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或合同额1-10%的违约金。
致潜在投标人: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有大中型钢铁联合企业,莱芜分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公司年产钢材1180万吨,公司具有各类型材、线材、板材、优钢、宽厚板等生产、销售能力。现拟就山钢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焦炉除尘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三、项目说明
招标名称: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焦化厂焦炉除尘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工程招标内容:
1. 工程主要内容:
负责完成指定焦炉除尘设备的更换、新设备调试、除尘器及管道漏点治理、翻板阀及管道整形、除尘器及部分管道保温、钢结构拆除及制安、除尘系统其它设备适应性改造等施工内容。所有设备、钢材、润滑油、保温板材、保温棉等由招标方负责提供。
2.工期: 要求该项目于2019年12月31之前完成。
3.资金来源:自筹。
4.施工地点:济南市钢城区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预审方式,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4.1资质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业绩要求
投标人的业绩至少符合下列要求。
投标单位有近期类似该项目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需提供承包合同、相关竣工证明材料或业主提供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4.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满足注册资本600万元及以上。
五、投标人须知
1、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情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业绩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复印件至少要包括:合同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页、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页及使用单位运行证明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联系方式等),提供业绩复印件顺序应与业绩列表顺序一致。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如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招标人有权不接收投标。
上述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投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证。
2、投标文件采取电子版(网上投标带签证盖章,上传红章扫描或PDF格式。)和纸质(要求有效密封、签证盖章)文件两种方式。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近期经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
5、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或机电类中级技术职称及项目经理任职资格,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建筑工程及机电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为准),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相关工程技术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业绩。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
7、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投标人不按须知要求投标或提供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招标人就以上要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做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
六、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5日09:00。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济南市钢城区友谊路26号)。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年10月31日09:00,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eps.laigang.com/,注册用户成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报名。(注册时仅填写或上传带红星的必填项,完成注册即可;注册成功后,完成资格预审,进入下一轮标书交费、技术标书下载、详细投标等工作,按本公告要求交费即可)。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焦炉除尘设备升级改造招标项目标书费 100元人民币。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非基本账户交款的,同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确认,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交纳标书费后,招标人第二个工作日确认后,投标人可直接用注册的账户和密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只开具收据不退还,收据应在一个月内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
十、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0元。
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
招标人账户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莱芜市钢城区支行
账 号:1617011029248031672
交款联系人:陈先生
投标人汇款后,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传真至招标中心0634-6923170。招标中心据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投标人过后到莱钢财务部经费管理科开具收款收据。缴费日次月起的每月5-25号办理相关结算业务,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地址:莱钢集团办公楼1104房间。)
十二、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
(一)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统一组织标前答疑、现场踏勘、技术交流,有权就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在招标人招标平台内予以发布。
(二)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文件给予统一答复。澄清要求文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不按要求注明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作未收到澄清要求文件处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2日答复,答复不说明问题来源。
(三)请潜在投标人每日登陆
莱钢集团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laigang.com/)用注册的用户名查找是否有招标澄清或补充文件及现场澄清通知等信息,招标人不再单独通知,怠于登陆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保人承担。
十三、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招标人网站(http://bams.shansteelgroup.com)发布。除上述媒介以外的媒介转载或发布与本次招标相关信息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方责任的权利。
十四、招标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联系地址:莱钢办公楼(百度地图可查)-(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99号)。
投标联系人:
宋先生 0634-6923171
王先生 0634-68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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