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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河口城区西区供热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9-10-20 浏览次数:15 关闭 | |
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河口城区西区供热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河口城区西区供热中心于2013年投产运营,安装3台58MW热水锅炉,当前负载24个换热站,供热面积约165万�O;为降低大气污染,提升环境质量,2017年6月河口区人民政府投资4362万元对西区供热中心锅炉房进行了湿电一体化超低排放改造。 2.预算情况: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729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运营西区供热中心资产,负责锅炉房、供热一级二级管网、换热站运行管理及采暖费收取事项并管理到户,承担煤炭、水、电、人工成本、维修维护等全部费用。锅炉本体大修、超低排放设施、区域性供热一级、二级管网更换、换热站机组整体更换等单项费用超过150万元(含)以上的供热设备设施改造等资本性支出由采购人承担。 本项目供热运营管理服务期为 5个供暖季(2019年-2024年),每个供暖季供暖运行不少于130天。 采购人负责供热行业管理工作,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委托运营协议,会同河口区财政局制定供热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对供热期间运营状况、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核查供热面积,分阶段拨付运营管理服务费。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0月19日起,至2019年10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0-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河口区河滨路22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46―388382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县(区)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546-8055118 附件: 河口城区西区供热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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