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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八仙桥街道办事处大屯等22村拆迁改造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融资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泰安市  更新时间:2019-10-11 浏览次数:14       关闭 | 

宁阳县八仙桥街道办事处大屯等22村拆迁改造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融资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八仙桥街道办事处大屯等22村拆迁改造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融资总承包(EPC+F)已由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宁审批投资【2019】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县八仙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及棚改、增减挂钩等政策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融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阳县八仙桥街道办事处大屯等22村拆迁改造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26566.88m2,总建筑面积1712930.51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97996.26m2,地下建筑面积514934.25m2。建筑密度24%,绿地率35% ,容积率1.9%(以最终规划审批为准)。总套数7129套,规划总人口22808人。本项目按照泰安市及县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计划分期、分批按合同实施。 2.3建设地点:宁阳县八仙桥街道办事处大屯等22个村拆迁改造建设项目分为4个区域。      (1)仙乐社区(杨庄)。拟安置到华阳大街以南,西绕城以东约130亩。      (2)仙乐社区北区(任村、东和)。拟安置到工业五路以南,约91.95亩。      (3)仙缘社区(张陈)。拟安置到张陈社区以北,西绕城以东,宁花路以北,约181.2亩。      (4)仙居社区(徐高马)。拟安置到兴隆街以南,徐马高旧村以西以北,王临居民楼以东,华兴大道东西两侧,约236.7亩。 2.4项目总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641779.03万元,工程费用499622.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1595.5万元,预备费30560.91万元。 2.5计划工期:单体建筑计划工期 530日历天(配套工程等工期已包含在单体建筑总工期内),以监理方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宁阳县八仙桥街道办事处大屯等22村拆迁改造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F)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融资等总承包内容,具体如下: 一.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含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 2.地下物探测(含管线探测) 3.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按相关规范和标准编制勘察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满足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二.设计部分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的设计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内的相关文件及规范实施)。 2.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成规划设计、修详规设计、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简单装修工程(含软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含与市政管网碰头的永久用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含与变电室接口的永久用电、双路电源进线)、通风工程、标志标识设计、室外道路、管网与市政工程(道路、给排水、燃气等)、电梯、有线电视、室外硬景、园林绿化等工程的设计工作。 3.各阶段的设计范围 应根据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要求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完成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 (1)完成建筑方案的深化设计,编制方案的设计估算,完成修详规及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及报批;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概算,完成初步设计评审; (3)完成施工图设计,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 (4)负责设备、大宗材料采购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等编制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 (5)派专人配合发包人完成各个阶段的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绿色建筑、节能等政府部门审批环节的报建报批工作。 (6)负责工程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确保达到泰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标准。 (7)除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8)完成上述工作的相关图纸及电子报批报建文件等资料的编制。 (9)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10)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三.施工部分 本合同施工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管理,包括土建工程(含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与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门窗工程(塑钢门窗,防火门,入户门),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土建工程(含基坑内支撑拆除等))、机电安装工程(包括电气工程、防雷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燃气工程、电梯配套工程、简单装修(不含软装工程)、栏杆工程、标志标识、室外工程(小区道路、室外给排水管网、室外硬景、园林绿化等)、小区内临水临电、有线电视等的施工。 2.负责办理临水临电及排水申请报建等手续。 3.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4.派专人协助及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报建手续、临水、临电报批及临时设施设置、施工占道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环保检测、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节能备案、竣工验收备案,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7.负责施工管理配合,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8.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9.负责做好迎检、开工奠基仪式、封顶及竣工仪式等工作。 10.最终以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及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融资部分 1、提供本建设项目建设全部所需资金; 2、资金分批次到位,依据项目建设进度,每个付款节点接甲方支付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位。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具有不低于3亿元融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且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 3.3.2设计单位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为省外建筑企业的,须执行鲁建规范[2016]1号文,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通过。 3.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报名时所使用的的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一经提交,未经招标监督、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4.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线下开评标。 4.3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taggzyjy.com.cn。网上报名前须完成网上会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未进行会员注册和办理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阳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根据“重要通知”栏目《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的说明完成会员注册和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原则上需在投标报名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完成,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8-5637022、0531-88038619。 4.4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应及时在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未网上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进行公告,并发送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务必每日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同时登录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查阅接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接收澄清修改,造成的投标偏差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5日上午9:30,地点为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阳县八仙桥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百思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宁阳县八仙桥街道办事处政府驻地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财富中心商务楼406室  
邮 编:271400 邮 编: 271000  
联系人: 潘海华 联系人:王利民  
电  话:0538-5662299 电 话:15610365585  
  电子邮件:tabsd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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