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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杨营镇人民政府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采购需求公示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济宁市 更新时间:2019-8-20 浏览次数:14 关闭 | |
梁山县杨营镇人民政府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梁山县杨营镇1984户2019年冬季取暖清洁项目。工程造价283.16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窗帘。保温窗帘须选用具有较好透明、耐老化、保温等性能的PVC(聚氯乙烯材料)塑料材质,以达到隔绝冷风渗透、聚拢热量效果。密度1.32—1.38g/cm3高透明,柔软及坚韧度92邵氏硬度(A);耐低高温-70摄氏度—70摄氏度;透光度90%;厚度>0.2cm。 2、门帘。保温门帘须选用具有较好耐老化、保温性能的PVC塑料门帘。密度1.32—1.38g/cm3高透明,柔软及坚韧度92邵氏硬度(A);耐低高温-70摄氏度—70摄氏度;透光度90%;厚度>0.2cm。 3、吊顶。须采用玻璃丝绵保温吊顶:保温吊顶热阻不小于0.9(m2.k)/W,厚度不小于40mm,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装设采用石膏板,规格为00×600;吊顶龙骨采用合金吊骨;搁置在次小龙骨组成的暗龙骨格框上,玻璃丝棉保温层搁置在合金龙骨组成的格框上。 三、论证意见: 经财政评审,工程施工费283.16万元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8-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梁山县杨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杨营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王军 联系方式:0537-7521058 2.采购代理机构:济宁市梁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山东济宁梁山县水泊79 联系人:贾德华 联系方式:0537-7618108附件: 文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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