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QCG[2019]002 |
公示时间 |
2019年6月19日-2019年7月2日。 |
采购单位 |
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内容 |
1、济南派克森公司清产核资、改制财务审计; 2、济南派克森公司改革改制资产评估; 3、济南派克森公司改革改制土地评估 |
确定中介机构交易方式 |
根据济投资控股[2019]15号《关于济南派克森美容用品公司改革改制立项的批复》要求,需要择优选聘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改制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土地评估工作。采用竞价方式公开选聘,以最接近平均价者确定最终中介机构。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选定1家会计事务所、1家资产评估机构、1家土地评估机构承担上述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具有独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二)对同一中介机构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土地评估事项,必须委托不同或没有关联的中介机构进行;(三)在济南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拥有从事改制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土地评估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并能够适时调配较强的专业人员承担上述工作任务;(四)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必须通过2019年年检;(五)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需为济南产权交易中心会员单位;(六)土地评估机构需为济南产权交易中心会员单位并在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相关部门备案;(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规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法律纠纷;(八)与企业或企业负责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工作时间要求 |
审计机构、土地评估机构于确定选聘机构后15天内出具报告;资产评估机构于确定选聘机构后20天内出具评估报告。 |
缴纳保证金 |
2000元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账户名称:济南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38101201020046066
开 户 行:天津银行济南分行 |
采购方
联系方式 |
闫先生 0531-87087376 |
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
陈先生 0531-88018715 13583164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