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长清区湄湖街西段污水管网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2.建设单位: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湄湖街西段(起点湄湖街西段西起点;终点湄湖街西段污水处理厂门前)。 4.项目规模:长度约1650米。 5.计划工期:62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6.计划投资额:1200万元。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湄湖街西段污水管网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标段划分:该项目共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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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人员: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 2015 年至 2017 年度)财务状况表(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核验原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长清区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中包括市政公用资质的提供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资质类别中只有市政公用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提供本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济南市内长清区外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须提供济南市清欠办或济南市城建处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济南市外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湄湖街西段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2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时,招标人按照“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9家参加投标。 数量组成:AAA投标人比例≥55%、AA投标人比例≤30%、A及以下投标人比例≤15%。 注:1、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www.jncc.gov.cn”或“济南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按照AAA→AA→A及以下信用评价等级的次序分别抽取,抽取顺序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另行通知。 |
六、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5月5 日至 2019年5月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到济南市长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十西路17166号)报名窗口报名(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A4纸装订);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人在本单位2019年2月、3月、4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5)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投标人自2016 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及加盖公章。 (7)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长清区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中包括市政公用资质的提供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资质类别中只有市政公用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提供本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济南市内长清区外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须提供济南市清欠办或济南市城建处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济南市外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 (8)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财务状况表(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注:第(7)项的证明出具日期必须在报名期间内。 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简单装订,原件审查后退还(其中第(7)项原件不退)。 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类信息发布(http://202.110.200.94:8066/webztb/MoreNews_GG.aspx?areacode=01)”查找本项目进行信息填报。投标单位通过招标公告页面下方的“报名信息填报”按钮,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及时确认报名信息确认结果。 |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
详见招标文件。 |
八、其他 |
1、评标时,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布的信用综合得分进行折算。 未纳入“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济南建设网-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http://221.214.107.16:8005/jncxpj/admin/login)”完成基本信用信息注册,其信用评价得分按60分进行折算;未注册的其信用评价不得分。 2、本次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 |
公告时间:2019年5月5日 - 2019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