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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800Nm³/hPSA氢气提纯装置设备采购公开采购 二次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济宁市 更新时间:2019-4-30 浏览次数:12 关闭 | |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设备使用单位为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800Nm?/hPSA氢气提纯装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采购。 项目名称: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800Nm?/hPSA氢气提纯装置设备采购公开采购。 文件编号:SDYKCG2019A034Q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采购货物的范围:本次采购货物为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800Nm?/hPSA氢气提纯装置设备采购采购,包括整个PSA装置的工艺、设备、电气、控制、防腐及配套设施等设计、制造、供货、运输、调试及性能试验、培训和售后服务、13%增值税费等所有费用,包括吸附塔、缓冲罐、解析气压缩机、控制阀门、管件、涂漆、电缆及配套设施等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采购货物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5个月到货。 交货方式:地面交货。 交货地点: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兖矿新能源研发示范基地 业绩: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建设规模≥800Nm3/h、氢气纯度≥99.999%的氢气提纯装置的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报价文件如不提供业绩明材料的合同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采购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承诺: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承诺一旦被买方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对买方后期所需的设备配件进行直供,不通过代理商、中间商销售给买方。供应商无此承诺或承诺内容与上述不一致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其他要求:供应商需将构成单台设备本体的组件或配件进行全部明细报价,该内容将作为采购评审的重要因素;若成交,成交人报价文件的配件价格将作为采购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配件的供货价格或供货价格来源的重要依据。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从招标代理公司购买获取到采购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成交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及成交通知书下达后,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调研考察的权利,如经调研考察发现标书提供有误或不具备实际供货能力等情形时,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取消后,成交人由评标专家推荐的其他供应商顺序获得或由采购方重新组织采购。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采购。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注册完通知代理机构审批)、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采购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由于系统升级,投标人须在http://60.211.234.225:8800/cms/index.htm进行注册和报名。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所采购货物资质的生产厂家。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产品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网上报名与采购文件的获取 1.符合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供应商直接从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采购文件时,即视为采购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采购文件人必须是供应商。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供应商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供应商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年4月30日 09:00 采购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年5月6日 18:00 4.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务必仔细核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沟通后再购买采购文件,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单位不要购买采购文件,如执意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用不予退款。 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采购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采购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六、投标(报价)文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1.投标文件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报价)文件时间在采购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报价)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采购)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报价)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报价)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不予受理。 七、采购时间、地点及形式 1.采购时间:2019年5月8日15:00(北京时间) 2.采购地点、形式:利用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按照该平台公开采购流程,实施全电子化采购。 3.供应商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4.采购评审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保证金收款信息 公司账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行号302451037703) 账 号:8112501013500077377 汇 入 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备 注: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单位不要投标以及办理汇款,汇款时务必注明参加项目编号(SDYKCG2019A034Q)后5位。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收款账户名: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邹城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邹城支行 账 号:537900772310607 联 行 号:308461225299 办理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同心巷路299号 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 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办理CA费用,本账户只接受CA费用,不接受标书费及保证金电汇。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勇 刘晨 联系方式:13792313977 13583747331 代理机构: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孔亚敏 手 机:15615672378 联系电话:0537-5391672转838 邮 箱:15615672378@163.com 地 址:山东省邹城市同心巷路299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273500 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4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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