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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探沂镇垃圾转运站点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临沂市 更新时间:2019-4-26 浏览次数:20 关闭 | |
费县探沂镇垃圾转运站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费县探沂镇垃圾转运站点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探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主体工程已经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费县探沂镇境内。 2.2规模:垃圾转运站点工程。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公告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2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5)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6)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请于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28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17:00 时,到费县建设东路与327交汇处银光福源广场9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不含图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7日上午9:30时,地点为费县建设东路与327交汇处银光福源广场9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代理费的收取 本工程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费县探沂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临沂市费县探沂镇 联 系 人:葛队长 电 话:18063150859 代理机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费县建设东路与327交汇处银光福源广场9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39-5225600 邮 箱:sddyzbfx@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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