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说明: 报名须知: (1)投标保证金:工程投标保证金额度为工程投资额的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投标单位现金支票的形式。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2)本工程要求中标单位自开标之日起五天内,将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以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方式转到崂山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专用账户。逾期未能到帐的,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招标单位有权按照评标时的排名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3)中标单位所报项目经理必须到位,且不准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职责。如项目经理不到位或不能履行项目经理的职责,招标单位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作为违约金。 (4)资格预审后,我单位将以《告知提示函》的形式就相关法律法规问题告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告知提示函》将直接送达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收,《告知提示函》回执作为商务标书一部分,必须包含在商务标书中,否则,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报名地点:崂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时间:2007年11月8日14时开始 截止时间:2007年11月13日11时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崂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及详细通信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电话); (2)企业法人委托书,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将按照青建管工字〔2006〕2号文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