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高新区)租赁涉案车辆停车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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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聊城市昌润路78号(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
联系方式:0635-8327868(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县(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黄河路30号 |
联系方式:13188747776 |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高新区)租赁涉案车辆停车场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00201902000079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开发区、高新区)租赁涉案车辆停车场项目 |
1 |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且不得经营或参与经营事故车辆清障服务业务;(2)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停车场位置必须处于所包辖区内,场地面积不低于20亩,符合停车场经营条件。(4)供应商停车场的土地应当在规划许可范围内且土地性质必须为建设用地;(5)供应商需具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不属本单位所有需提供租赁协议及所投停车场的场地证明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0.000000 | |
三、获取磋商文件 |
1.时间:2019年4月19日9时0分至2019年4月25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http://www.lcsggzyjy.cn/lcweb/)。 |
3.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售价120元)。注: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磋商,将被拒绝。 |
4.售价:120元 |
四、公告期限:2019年4月19日 至 2019年4月23日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9年5月6日9时30分至2019年5月6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地点以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9年5月6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地点以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188747776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停车场租赁公告.doc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停车场租赁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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