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监理一标段 (JL1) |
G106京广线冠县段大修工程(K434@341~K445 068、K448 006~K450 839),路线长13.56公里,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面宽9~18米。本次招标设一个监理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全线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
业绩要求 |
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总监办或驻地监理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
财务要求 |
近3年((2015-2017年度或2016-2018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2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含)以上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安全、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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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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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3.5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签署、澄淸、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申请人在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企业在报名期限内的信用信息系统公开截图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査,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
3.6 |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7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