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制定选取社会中介机构项目需求方案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滨州市 更新时间:2019-4-11 浏览次数:15 关闭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滨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制定选取社会中介机构项目,项目预算为5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滨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制定选取社会中介机构项目,项目预算为5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根据滨城区、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和沾化区的住宅小区项目红线内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用户分户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以外的各类建设资金实际投入测算情况,考虑相关政策、价格、公用事业改革及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最终确定滨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大配套”征收标准,且经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直至正式文件出台。制定的征收标准在滨城区、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和沾化区适用,同时对其它县、市提出执行该标准的幅度。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征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时间和地点。 执行采购人需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本项目为采购社会第三方机构测算、制定滨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服务期限:90日历天(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项目成果报告)。 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三、论证意见 无 四、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采购社会第三方机构测算、制定滨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2019年,《滨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将出台实施,《滨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作为条例实施的配套文件,列入了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滨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滨政办发〔2019〕2号)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目前,滨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170元,不包含建设项目红线内部分的水电气暖的专项配套,俗称为“小配套”费。随着2019年《滨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我市急需制定与此条例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大配套”征收标准,即增加建设项目红线内水电气暖的专项配套费。该项目需要进行建设项目红线内水电气暖配套费用的测算,需要进行细致地调查研究、数据收集、专业评估计算、专家论证以及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此项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需要工程造价、财务、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人才提供协同服务,使制定的“大配套”征收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合法合规。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自2019年04月11日至2019年04月15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请于2019年 04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七、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晶 电话(传真):0543-3356020 地 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55号
|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 华中招标网旗下网站:河南招标信息网 山东招标采购网 陕西招标信息网 版权所有© 2006-2008 山东招标采购网 山东招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9025071号-2 ![]()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89号 山东招标采购网 郑州恒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