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机电施工一标段 (JDSG-1) |
国家高速德上线巨野至单县(鲁皖界)段的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照明系统等和与之配套的供电、控制部分的工程施工,以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交工、培训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包括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的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业绩指同时包含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且合同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若单份合同只包含上述一个或两个系统施工内容,则需补充提供含有缺失的系统施工内容合同且累计合同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方可认定为1项业绩。 |
财务要求 |
近3年(2015年度~2017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得小于1。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3.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4.近三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注册于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副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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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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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3.5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签署、澄淸、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申请人在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企业在报名期限内的信用信息系统公开截图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査,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
3.6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3.7 |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8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