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2×480m2烧结机配套环境除尘合同能源管理BOO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1、项目标名:新建2×480m2烧结机配套环境除尘工程合同能源管理BOO项目
2、物资名称及数量:新建2×480m2烧结机配套环境除尘工程(12套)。
3、交货地点和时间: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二、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老区烧结机环保搬迁技术改造项目新建2×480m2烧结机配套环境除尘合同能源管理BOO项目招标公告说明:
本公告是十分重要的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报名投标、交费等请按本公告所述进行。
郑重声明:
1、莱芜分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单位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单位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的考核。
致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新建2×480㎡烧结机投产时能够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环保要求,对新建2×480m2烧结机配套环境除尘设施工程(下称“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拟采取“建设-经营-拥有”BOO总承包方式。现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三、项目说明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主要内容及界面:
为确保新建2×480㎡烧结机投产时能够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环保要求,本工程对2×480㎡烧结机建设12套环境除尘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吸尘罩、管道及支架、阀门、除尘器本体、输灰系统(含气力输灰及支架)、风机、供配电系统、过程检测及控制系统、CEMS在线检测系统、土建、总图、消防、照明系统等。
环境除尘设施的分交界面:烧结区域环境除尘包括吸尘罩、管道及支架、阀门、除尘器本体、输灰系统(含气力输灰及支架)、风机、供配电系统、过程检测及控制系统、CEMS在线检测系统、土建、总图、消防、照明系统等全部由承包方负责。环境除尘系统所需的预埋件、留洞等由烧结工程EPC承包方负责。环境除尘系统初步设计、水、电、气等公辅介质由发包方统一负责,送至各除尘单元区域红线外1米,管道、计量仪表、平台阀门均在本招标范围内。机头除尘器、一次混合机除尘器、配料室仓顶除尘器属于烧结工程EPC范围,不在本招标范围。
供电采用送电制:烧结EPC工程为环境除尘送两路低压电源至除尘低配室受电柜接线端子处;如果风机采用10kV高压电机,电机配套的高压受电柜、变频器、操作箱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均属于环境除尘工程,发包方仅负责将高压电源及控制电源送至除尘系统高压受电柜接线端子处。电缆敷设设施交接点在除尘系统红线外1米处。
环境除尘红线内各保护区域的消防电气、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电缆防火封堵系统、电缆的防火涂料等消防专业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运营维护等均由环境除尘工程中标方负责。
除尘全部副产物归发包方所有;除尘全部副产物输运由环境除尘中标方负责;中标方必须考虑气力输送故障状态下的除尘副产物外排及运输,吸排罐车输运由环境除尘中标方负责。除尘全部废旧布袋、废旧龙骨等归中标方所有,由中标方进行合法化、无害化处理。
红线内三通一平由发包方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如需索取技术规格书请联系投标联系人)。
消防、环评、安评等手续由中标方负责,发包方协助。
(二)发包方式:
本工程建设采用“建设-经营-拥有”BOO总承包方式,运营合作期10年。
(三)工期:
2×480m2烧结机配套环境除尘设施于2019年11月30日前建成投产。
(四)招标范围:
2×480㎡烧结机区域内12套环境除尘系统设施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带负荷试车、试运行、功能考核、竣工验收、运营维护(满足生产及排放要求)。乙方对环境除尘系统的先进性、完整性、运行稳定性、岗尘及粉尘排放稳定达标等考核指标总负责,同时对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需提供);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须注明牵头方及各方承担的业务范围,资质不满足以下资质要求,资格预审不通过。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冶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之一;由投标人提供拟合作单位名单,招标方确定施工方范围。
②施工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冶金工程三级及以上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建筑工程及机电工程施工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
由投标人提供拟合作单位名单,由招标方确定设计方范围。
(4)拟派专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
①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作为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业绩。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
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经理(总师)、采购经理、施工经理、控制经理、运行经理、财务经理等相关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人员的社保证明、证件(以上提供原件)。
(5)财务要求: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上年度企业现金流量表;提供有无重大诉讼事件或在诉案件说明。
(6)业绩要求:
近5年内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单位在国内有签订类似的烧结机环境除尘工程EPC总承包合同、BOO或BOT,至少拥有环境除尘已投运一年以上符合合同排放指标要求的成熟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竣工证明、业主提供的相关证明、第三方检测证明之一),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完整,不完整不认定业绩。
(7)投标资格审查:办理资审手续的投标人,要求是本单位专门负责投标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进行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先进行资格预审和资质文件审查。
(8)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不得转包。
(9)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当地安监部门出具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
(10)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1000万元。
五、投标人须知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不按须知要求投标或提供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招标人就以上要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做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返还。
六、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5日13:30。
资格预审时间:2019年04月15日14:00(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方式:现场审查。
资格预审地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资格预审资料:书面提供,内容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材料(其中业绩按照完成的项目数赋分,请尽量提供)。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年04月25日上午9:00,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eps.laigang.com,注册用户成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报名。(注册时仅填写或上传带红星的必填项,完成注册即可;注册成功后,点击申请参加,待完成资格预审通过后,进入下一轮标书交费、技术标书下载、详细投标等工作,按本公告要求交费即可)。
本招标项目标书费1000元人民币。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非基本账户交款的,同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确认,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交纳标书费后,招标人第二个工作日确认后,投标人可直接用注册的账户和密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只开具收据不退还,收据应在一个月内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
十、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交纳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不能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需要在交款前五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认可后方可从其他账户交纳,未经招标人认可的账户,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新建2×480m2烧结机配套环境除尘合同能源管理BOO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2个月内退还,期间谢绝电话咨询退还事宜;已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故未投标的,请提前告知。
投标保证金退还:陈先生 0634-6923170
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
招标人账户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莱芜市钢城区支行
账号:1617011029248031672
交款联系人:陈先生
投标人汇款后,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传真至招标中心0634-6923170。招标中心据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投标人过后到莱钢财务部经费管理科开具收款收据。缴费日次月起的每月5-25号办理相关结算业务,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地址:莱钢集团办公楼1104房间。)
十二、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
(一)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统一组织标前答疑、现场踏勘、技术交流,有权就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在招标人招标平台内予以发布,发布日距投标截止日不足15日的,开标日期相应顺延或在征求投标人意见后,不予顺延。
(二)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文件给予统一答复。澄清要求文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不按要求注明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作未收到澄清要求文件处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日答复,答复不说明问题来源。
(三)请潜在投标人每日登陆
莱钢集团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laigang.com)用注册的用户名查找是否有招标澄清或补充文件及现场澄清通知等信息,招标人不再单独通知,怠于登陆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保人承担。
十三、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招标人网站(http://bams.shansteelgroup.com)发布。除上述媒介以外的媒介转载或发布与本次招标相关信息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方责任的权利。
十四、招标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联系地址:莱钢办公楼。
投标联系人:邢先生 0634-6827575
马先生 0634-6820900
宋先生 0634-6923171
标的编码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固定资产投资 元 1
运营费用(人员、材料等消耗,不含甲方能源介质费用) 元 1
备品备件费用 元 1
维修费用(含大、中修等费用) 元 1
管理费及其他 元 1
甲方能源介质消耗 元 1
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2019-04-09 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