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包 |
莒南县城西小学田径场塑胶地面、人工草坪、硅PU地面等工程 |
1宗 |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人造草坪、塑胶跑道等相关经营活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所投产品(塑胶、硅PU和人造草坪)必须通过省级或以上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的检测并具有相应的检测报告,投标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且加盖产品生产单位的公章。所投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4.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 7. 投标人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CA实名认证并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后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90.20970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