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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第二生活垃圾发电厂项目、菏泽市定陶区环保发电厂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类别:采购信息---政府采购  地区:菏泽市  更新时间:2019-2-18 浏览次数:30       关闭 | 

鱼台县第二生活垃圾发电厂项目、菏泽市定陶区环保发电厂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310-ZBZX-服务-2019002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鱼台县第二生活垃圾发电厂项目、菏泽市定陶区环保发电厂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鱼台县第二生活垃圾发电厂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全年垃圾处理量14.6万吨,炉机配置:配置1×400t/d机械炉排炉+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菏泽市定陶区环保发电厂项目垃圾处理规模确定为800吨/日,选用2台400吨的机械炉排炉进行焚烧处理。年处理市政生活垃圾29.2万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鱼台县第二生活垃圾发电厂项目、菏泽市定陶区环保发电厂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鱼台县第二生活垃圾发电厂项目、菏泽市定陶区环保发电厂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或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投标人应具有建安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或火力发电工程或其它电力工程的概算、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编制或审核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和成果报告或政府审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出具的审计(或审核)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施工单位投标所编制的投标报价书不能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4.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2、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具有至少一个建安工程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或火力发电工程或其它电力工程的概算、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编制或审核业绩;
(证明文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其中能够体现时间、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造价和工程类型)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2月19日09时00分到2019年03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投标人下载并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招标廉政告知函》(见公告附件或向招标代理人索取),并连同“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至第3条的资质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购买缴费凭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至招标代理人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西区9楼913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西区9楼913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七、其他
1、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鱼台县第二生活垃圾发电厂项目菏泽市定陶区环保发电厂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鱼台县第二生活垃圾发电厂项目、菏泽市定陶区环保发电厂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鱼台县第二生活垃圾发电厂项目位于鱼台县谷亭生活垃圾处理场东临、米滩村东北方向、东环路北延西侧、新S251南侧;菏泽市定陶区环保发电厂项目位于定陶区垃圾填埋场北侧,东丰路南侧。距中心城区5公里,交通方便。项目用地约71亩。
2.3建设规模:鱼台县第二生活垃圾发电厂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全年垃圾处理量14.6万吨,炉机配置:配置1×400t/d机械炉排炉+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菏泽市定陶区环保发电厂项目垃圾处理规模确定为800吨/日,选用2台400吨的机械炉排炉进行焚烧处理。年处理市政生活垃圾29.2万吨。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资格要求:
5.1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或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投标人应具有建安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或火力发电工程或其它电力工程的概算、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编制或审核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和成果报告或政府审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出具的审计(或审核)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施工单位投标所编制的投标报价书不能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5.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5.4.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4.2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4.3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具有至少一个建安工程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或火力发电工程或其它电力工程的概算、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编制或审核业绩;
(证明文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其中能够体现时间、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造价和工程类型)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重要提示:
6.1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9投标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否则投标将会被否决。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
鱼台项目:厂区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除已招标项目的控制价编制外)以及厂区外所有与工程配套的取水工程、渗滤液管路工程、输出线路工程以及设备置场及道路等工程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包括:配合执行概算编制与报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招标控制价(标底)的编制(已完成招标部分无需再编制标底,报价时综合考虑),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含预算编制及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配合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配合造价审定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及决算的审核工作等。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与委托人一起到工地现场解决有关造价事宜;向委托人汇报任何可能影响成本的事项,提出相关改善建议,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协助委托人进行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分析,出具分析报告;配合委托人对设计等单位进行履约评价;其它工程造价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等。
以下工程的招标清单和控制价编制服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厂区场地平整工程;
2、全厂桩基工程、进场道路、基坑开挖和支护、雨排水管网工程;
3、厂区施工临建工程;
4、试桩及试桩检测工程;
5、主体建安工程(包括主厂房、附屋厂房、综合楼建筑安装工程,渗滤液处理站建筑工程,厂区围墙工程,主体工程的安装调试不包括化学水处理系统、渗滤液回喷系统、SNCR系统、沼气入炉掺烧系统、耐火材料、机力冷却塔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工作任务书》的有关规定。
定陶项目:厂区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以及厂区外所有与工程配套的取水工程、渗滤液管路工程、输出线路工程、临建工程以及设备置场及道路等工程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包括:配合执行概算编制与报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招标控制价(标底)的编制(场平工程招标已完成,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式;已完成招标部分无需再编制标底,报价时综合考虑),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含预算编制及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配合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配合造价审定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及决算的审核工作等。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与委托人一起到工地现场解决有关造价事宜;向委托人汇报任何可能影响成本的事项,提出相关改善建议,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协助委托人进行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分析,出具分析报告;配合委托人对设计等单位进行履约评价;其它工程造价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工作任务书》的有关规定。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获取时间: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3月11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9.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投标人下载并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招标廉政告知函》(公告附件或向招标代理人索取),并连同上述5.1至5.3条的资质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购买缴费凭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至招标代理人电子邮箱(zhouyiran@sec.com.cn)。
投标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盖章版至投标人电子邮箱。投标人如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请告知招标代理人,如需邮寄的,邮费自理。未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9.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人民币伍佰圆整),售后不退。由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出具票据。
9.4招标代理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9.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电汇(转账)购买
电汇(转账)购买招标文件的账号:
单位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彩虹支行
账 号:745857936424
10、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0.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9年3月12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期间,递交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西区9楼913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1、开标时间和地点2019年3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西区9楼913室进行开标(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1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时代金融中心12楼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0755- 236760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西区9楼
联 系 人: 周工
电 话:0755-83636179
电子邮件:zhouyiran@sec.com.cn

附件一:招标公告
附件二:投标报名登记表及招标廉政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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