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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沂水沙沟一期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工程招标公告(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临沂市 更新时间:2011-8-5 浏览次数:13 关闭 | |
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沂水沙沟一期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工程的招标人,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所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中广核沂水沙沟一期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简介 1.1工程名称:中广核沂水沙沟一期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工程 1.2工程概况: 中广核沂水沙沟一期49.5MW 风电场工程规划总装机容量为 49.5 MW,其中一期工程为49.5MW,共安装33台1.5MW/0.69kV/50Hz风力发电机组,采用两级升压方式。每台风电机配置1台0.69/35kV箱式变电站,将风机电压升高至35kV。箱变高压侧采用联合单元接线方式,每约11台风电机组成一个联合单元后,经35kV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 110 kV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经主变升压至 110 kV后接入系统。本集电线路工程共 3 回线。 1.3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4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在不低于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达标投产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标投产并达到要求质量标准的目标和措施。 1.5工程招标范围: 1)35kV杆塔配电装置采购、安装工程; 2)35kV风机箱变卸货、保管、场内运输、安装、调试工程; 3)35kV风机集电线路安装工程; 4)全线高、低压电缆、控制电缆卸货、保管、场内运输、敷设、试验工程; 5)全线光缆(包括尾纤)采购、敷设、安装及调试工程; 6)全线设备防雷接地工程(线路部分); 7)电缆防火工程; 8)箱变接地及与接地网的连接; 9)箱变至塔筒间电缆敷设、填挖土方及电缆头的制作安装;集电线路终端塔到升压站集电线路出线开关下口的电缆安装及敷设。 10) 架空线路刀闸、避雷器、绝缘子等附件的采购安装。 2、招标方式和原则: 2.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三年中承担过风电场35KV架空线路工程及其以上的业绩且过去两年内无安全事故; 3.4投标人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出席,并随带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或工商局出具相关证明、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对投标人的上述证件进行验证。 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1年8月5日至2011年8月12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2层 邮编:100873 联系人:焦纪林 电话:010-68946709 传真:010-68940233 5、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6、开标时间:2011年8月26日10:00时 7、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会议室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整。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0、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或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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