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施工一标段 (SG-1) |
济南市普通国省道命名编号调整工程项目,路网编号调整后,济南市境内普通国省道由原来的19条调整为17条。其中国省道由原来6条调整为7条,分别为G104京岚线、G105京澳线、G220东深线、G308文石线、G309青兰线、G340东子线、G341胶海线;省道由原来14条调整为10条,分别为S101济德线、S102济青线、S103济枣线、S104济微线、S105济聊线、S234惠沂线、S237章新线、S240盐济线、S241临徐线、S317临历线。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③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
财务要求 |
近3年(2015~2017年度或2016~2018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
信誉要求 |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③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⑥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总工(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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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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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3.5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签署、澄淸、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谙)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申请人在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企业在报名期限内的信用信息系统公开截图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査,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
3.6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3.7 |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8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