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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钢结构及网架工程施工磋 商 公 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菏泽市 更新时间:2018-12-25 浏览次数:25 关闭 | |
菏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钢结构及网架工程施工 磋 商 公 告 光大环保能源(菏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菏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钢结构及网架工程施工的业主,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以竞争性磋商的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单位。 1.1工程说明 1.1.1项目名称:菏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钢结构及网架工程施工 1.1.2项目编号:HZDAHP-2018-0723 1.1.3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菏泽)有限公司。 1.1.4建设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光大路666号 光大环保能源(菏泽)有限公司 1.1.5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规模为处理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t/d,其中一期建设2×500t/d焚烧炉+1台25MW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机组,两期主厂房及附属建(构)筑物一次性建成,预留二期汽机间及渗滤液站用地 1.1.6投资方式:以BOT方式独立投资 1.1.7合作年限:30年。 1.1.8质量标准 质量合格,配合总包单位确保市优质工程,力争 “泰山杯”。 施工全过程应遵守国家和原电力部、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安装和环保规定及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发电厂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 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 1.1.9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10.5)个月,具体进度安排见附件2工程进度网络图。 1.1.10招标人:光大环保能源(菏泽)有限公司 1.1.11投标人:作为本工程承包商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合格单位。 1.1.12本工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2招标范围 菏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钢结构及网架及网架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为:综合主厂房(由卸料大厅、垃圾贮坑、锅炉间、渣仓、烟气净化、石灰浆制备间、灰仓间、干粉间、活性炭间、活性炭暂存间、汽机间、主控楼、门厅等组成,具体详见图纸)钢结构及网架工程、综合主厂房彩钢板墙系统、上料坡道(引桥)上部钢结构及网架、引风机钢结构雨棚、飞灰固化及养护车间桁架及钢结构、综合主厂房彩钢板外表面光大亮化LOGO及红方印、烟囱东、南、西三面光大亮化LOGO、主厂房北立面0-8m钢梯及钢格栅、SNCR间钢结构、雾化器岩棉夹心板控制室等,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钢结构及网架工程招标范围的界定。 1.3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1.3.1为履行施工合同,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的施工经验和业绩及必备的工程机械; 1.3.2钢结构及网架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1.3.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1.3.4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3.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3.6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等)。 (2)投标人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施工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按规定的格式提供本工程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其他管理人员简历。投标人中标后未经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不允许兼任其他项目) ,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答疑。 (4)投标人近3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证明文件。 (5) 投标人在近3年的施工获奖情况(省级、国家级优秀施工企业、优质工程、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 (6)银行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工商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等。 1.3.7本标段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需经招标人批准。 2、招标文件工本费: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400元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8年 12月26日至2019年1月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持以下材料到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永泰大厦1515室报名。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并提供两份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以开标后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投标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大环保能源(菏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经理 电 话:18265087106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永泰大厦1515室 联 系 人: 贺义 电 话:0530-7710789 13561322353 邮 箱: dehuiheze@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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