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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河桥和梁济运河桥护栏升级改造项目施工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类别:采购信息---政府采购  地区:济南市  更新时间:2018-12-18 浏览次数:13       关闭 | 

大清河桥和梁济运河桥护栏升级改造项目施工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000758253271201852F021862

项目名称

大清河桥和梁济运河桥护栏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所在地

 

建设性质

改造

招标备案号

SG201812146-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G201812146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立项文号

齐鲁招标计划[2018]1号

项目法人单位

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

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75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招标人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济南至菏泽高速公路全线长153.601公里,高速公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20Km/h,路基采用整体式断面,总宽28m。本次护栏安全性提升改造对不满足现行规范标准的G35济广高速K149+422大清河大桥和K177+658梁济运河大桥内、外侧护栏,均按照SS级进行升级改造。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内外侧组合式护栏接高改造,拆除更换中央分隔带防眩板,拆除更换桥头内、外侧波形梁护栏与混凝土护栏过渡段,全桥增设外侧及中央分隔带防落物网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标段号:HLGZ- 1,起始桩号:K149+422, 结束桩号:K177+658,标段长度:1.23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施工一标
(HLGZ- 1)
全线长153.601公里,高速公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20Km/h,路基采用整体式断面,总宽28m。主要工程内容大清河大桥和梁济运河大桥内、外侧护栏,均按照SS级进行升级改造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5年至2017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 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交通”( 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 www.creditsd.gov.cn)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从事公路工程施工5年及以上。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从事公路工程施工5年及以上。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系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C1证除外)。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不允许使用“投标大厅”生成投标文件:1.未申请CA证书的;2.信用信息未公开或者被取消公开的;3.有存疑信息且未进行处理的(开标前24小时内新出现存疑情况的,投标人可以生成和递交标书,但需在出现存疑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生成和递交的标书视为无效);4.信用信息虽已公开但被限制投标的;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中一方存在上述1-4情况的。

3.7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12-20至2018-12-2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37号凯瑞丽酒店一楼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1-09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2号楼三楼第二开标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山东省 )

7. 补充信息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qlecl.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市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3-4楼

烟台市莱山区观海大厦A座5楼

邮政编码

250101

264001

联系人

李鹏

吕子荣

电话

0531-87207079

15653895366

传真

0531-87207077

0535-6295970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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