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临朐分公司潍坊昌乐将军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项目(框架)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201804KCY077)
1.磋商条件
本次项目采购人为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临朐分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临朐分公司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具备资格要求的应答人就本磋商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项目概况
潍坊昌乐将军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项目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工程项目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誉和履约能力;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符合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5)未处于被政府或监管机构认定不具备相关资格状态; (6)施工管理人员和主要作业人员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具备施工安全质量管理能力;有相对稳定的施工作业队伍; (7)具有保障分包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具; (8)近三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件); (9)不满足潍坊供电公司不良分包商标准;或不属于潍坊供电公司发布的当期不良分包商(含法人)。 (10)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联合体投标:本批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3应答人专业资质要求: (1)具有承装、修类四级级及以上资质;(2)应答人应具备开具3%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能力。 (3)具有两年以上变电安装施工记录。
4.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参与应答人报名审核后统一电邮发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标书费采取企业网银或电汇的形式递交至以下账户,并在付款摘要中注明“HT201804KCY077标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