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公安局解剖室空气质控系统工程及终端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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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利津县公安局 地址:利津滨港路255号 |
联系方式:0546-5183620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县(区)庐山华泰国际金融中心第1幢711号 |
联系方式:0546-8012018 |
二、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公安局解剖室空气质控系统工程及终端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522201802000117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1 |
利津县公安局解剖室空气质控系统工程及终端配套设备采购 |
1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3、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4、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5、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5.000000 | |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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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18年12月17日8时30分至2018年12月21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东营市东三路金石国际大厦409室 |
3.方式: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
4.售价:300元/份 |
五、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5日 至 2018年12月21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9年1月8日13时30分至2019年1月8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9年1月8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翠兰 联系方式:0546-8012018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
附件: 利津县公安局解剖室空气质控系统工程及终端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技术要求.docx 1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利津县公安局解剖室空气质控系统工程及终端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1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利津县公安局解剖室空气质控系统工程及终端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